新鄉市衛濱區監察委員會

新鄉市衛濱區監察委員會

新鄉市衛濱區監察委員會是由新鄉市衛濱區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並向新鄉市衛濱區人民代表大會負責的國家監察機關

為了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根據黨中央確定的《關於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方案》,在認真總結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決定: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鄉市衛濱區監察委員會
  • 現任領導:韓保國
職權調整,機構成立,

職權調整

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治州、縣、自治縣、市、市轄區設立監察委員會,行使監察職權。將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監察廳(局)、預防腐敗局和人民檢察院查處貪污賄賂、失職瀆職以及預防職務犯罪等部門的相關職能整合至監察委員會。

機構成立

1月17日,衛濱區監察委員會揭牌儀式在區紀委機關大院舉行。區委副書記顧崇豪,區人大常委會主任崔贇棟,區政協主席馬春萍,區委常委、紀委書記、監察委主任韓保國,區委常委、組織部部長高廣平,區人大常委會黨組副書記賈衛東,區檢察院檢察長吳皓等出席揭牌儀式。
衛濱區監察委員會衛濱區監察委員會
參加儀式的還有區深化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小組成員、區紀委和監委全體人員、區委巡察機構全體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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