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轉發加強中國小少數民族“雙語”教師培訓教學實習工作意見的通知

為進一步加強管理,提高中國小少數民族“雙語”教師培訓質量,自治區教育廳制定了《關於加強自治區中國小少數民族“雙語”教師培訓教學實習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現將《意見》轉發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轉發加強中國小少數民族“雙語”教師培訓教學實習工作意見的通知
  • 地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 時間:二○○八年三月五日
  • 目的:提高中國小少數民族教師培訓質量
新政辦發〔2008〕29號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各州、市、縣(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區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開展中國小少數民族“雙語”參訓教師教學實習工作是提高“雙語”教師培訓質量的有效途徑。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按照逐步建立起“政府牽頭、教育部門組織、各方面配合、學校落實”的工作格局,儘快成立由主管教育工作領導擔任組長的“雙語”教師教學實習工作領導小組,加強組織領導,定期聽取實習工作進展情況的匯報,及時協調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自治區教育廳要履行好“雙語”教師教學實習的組織管理責任,及時制定、調整教學實習整體方案,督促檢查教學實習工作的落實;自治區各相關部門要積極支持和密切配合教育廳做好“雙語”教師教學實習工作;各新聞單位要加大宣傳力度,營造良好的“雙語”教師教學實習工作環境。
二○○八年三月五日
關於加強自治區中國小少數民族“雙語”教師培訓教學實習工作的意見
為全面貫徹落實自治區中國小“雙語”教學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加強對自治區中國小少數民族“雙語”教師培訓工作的組織和管理,解決參訓“雙語”教師教學實習難問題,切實提高培訓質量,特制定以下意見:
一、進一步明確自治區中國小少數民族“雙語”教師培訓工作背景和目標任務,高度重視參訓“雙語”教師教學實習工作
(一)啟動“兩年制”雙語教師培訓工作背景。自治區黨委、人民政府高度重視“雙語”教學工作,在總結二十年“雙語”教學工作經驗的基礎上,出台了《關於大力推進“雙語”教學工作的決定》、《關於進一步加強少數民族學前“雙語”教育的意見》,明確了“雙語”教學“從小抓起、從教師抓起”的指導思想。從2003年9月開始,自治區相繼啟動實施了《國家支援新疆漢語教師工作方案》、《新疆中國小少數民族“雙語”教師培訓工程》,有組織、有計畫地組織實施在職中國小少數民族“雙語”教師培訓。自治區原定2004—2011年8年間完成全區40歲以下4.5萬名“雙語”教師“一年制”的培訓任務。2005年秋季第一期“雙語”教師培訓結束之後,針對工作中存在的培訓時間短、培訓效果不盡理想、教學實習亟待加強等突出問題,自治區“雙語”教學工作會議作出了對新疆中國小少數民族“雙語”教師培訓工程進行調整的決定,即“縮小規模,放慢速度,延長時間,調整重心”,決定在2006至2011年6年期間,自治區完成全區35歲以下13500名“雙語”骨幹教師“兩年制”的培訓任務。在自治區相關政策銜接到位之後,2007年春季,“兩年制”“雙語”教師培訓工作正式啟動。
(二)搞好“雙語”教師教學實習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教學實習是“雙語”教師培訓工作的實踐環節,對於鞏固和提升培訓效果、增強參訓教師“雙語”教學適應能力具有極其重要的作用。我區參訓“雙語”教師教學實習工作由於受“一年制”培訓時間限制,加之缺乏必要的實習專項經費,培訓院校難以聯繫合適的教學實習單位,致使一些培訓院校削弱了教學實習,有的甚至把教學實習簡化為到實習學校跟班聽課,還有的培訓院校對教學實習工作重視不夠,管理不到位,使參訓“雙語”教師教學實習時間短、效果差、流於形式,嚴重影響了“雙語”教師培訓質量。
解決好參訓“雙語”教師教學實習難問題,是自治區啟動“兩年制”“雙語”教師培訓的初衷之一。通過組織近一個學期的教學實踐,一方面能夠檢驗培訓院校的教學效果,幫助培訓院校有針對性地調整教學計畫,增強培訓實效;另一方面可以檢測參訓“雙語”教師的教學實踐能力,鍛鍊他們對“雙語”教學工作的適應能力,為將來從事“雙語”教學工作奠定基礎。因此,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進一步強化參訓“雙語”教師的教學實習工作刻不容緩,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培訓院校及實習學校都有責任、有義務共同促進此項工作,力爭使高質量的教學實習工作成為提升“雙語”教師培訓質量的重要措施。
(三)自治區中國小少數民族“雙語”教師培訓工作的目標任務。今後一個時期,自治區中國小少數民族“雙語”教師培訓工作進一步強化質量意識,本著“培訓一個、管用一個”的原則,以構建“政治合格、素質過硬、業務精湛、數量充足”的“雙語”教師隊伍為總體目標,堅持“以提高漢語水平為基礎、以強化專業知識為關鍵、以培養漢語授課能力為目標”的培訓宗旨,力爭使參訓教師全面提升“雙語”教學能力及綜合素質,回到當地後在“雙語”教學崗位上發揮骨幹示範作用。
二、堅持“培訓要集中,實習要統籌”的原則,妥善安排好“雙語”教師教學實習工作
(一)參訓“雙語”教師教學實習基地的確定與組織管理。參加自治區“兩年制”雙語教師培訓的學員,必須在第四學期參加教學實習,教學實習時間3個月(實習完畢後返回培訓院校參加各項結業考核)。教學實習基地確定為烏魯木齊市、石河子市、巴州庫爾勒市、伊犁州奎屯市、塔城地區沙灣縣和烏蘇市、昌吉州昌吉市、瑪納斯縣、奇台縣、阜康市共6個地(州、市)10個縣(),以及新疆大學附屬中學、新疆師範大學附屬中學、新疆農業大學附屬中學和八一中學4所教育廳直屬學校。教學實習學校由實習基地人民政府督促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負責落實。參訓“雙語”教師教學實習基地原則上安排到自治區漢語言環境較好的大中城市進行,教學實習學校以漢語言中國小校為主,少量可安排在民、漢合設中國小校,但不得安排在少數民族母語言中國小校。教學實習工作的組織管理由承擔任務的自治區培訓院校和當地教育行政部門以及實習學校共同負責,以實習學校的管理為主。為了便於管理,實習基地一經確定,必須全額接納培訓院校按規定派出的實習學員(按計畫,自2008年9月開始每個學期均有相同數量即1125名“雙語”教師教學實習),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原因影響教學實習安排(自治區中國小少數民族“雙語”教師培訓教學實習基地名單及計畫分配表見附屬檔案)。
(二)參訓“雙語”教師培訓期間教學實習的經費安排。參訓“雙語”教師培訓期間教學實習經費由培訓院校從自治區財政劃撥的培訓專項經費中支付,支付標準:異地實習人員每人實習費用1300元(其中含實習費、住宿費、資料費)、同地實習人員每人實習費用1000元(不解決住宿),此費用直接撥付當地教育部門,確保專款專用,足額用於實習學校安排“雙語”教師實習;另外培訓院校需給每位實習教師發放一伙食補助費300元、交通補助費100元,實習教師實習期間的一伙食費、交通費不足部分由個人承擔。各培訓院校要按照標準撥付實習經費,實習基地教育部門和實習學校要精打細算,厲行節約,管好、用好專項經費,保證實習工作正常進行。
(三)參訓“雙語”教師培訓期間教學實習的基本要求。各培訓院校要指定專門的實習帶隊教師,從嚴實習紀律,有計畫地組織學員在實習學校跟班聽課,並將“聽課、評課、說課、講課”引進教學實踐活動之中,切實提高參訓“雙語”教師的漢語水平和專業水平,從而達到強化漢語授課能力的目標。各實習學校要積極加強對“雙語”教師教學實習工作的管理,要指定一名校領導和一名工作人員具體負責相關實習工作,並充分調動所在學校教學資源優勢,動員全校師生員工為“雙語”教師教學實習創造條件。實習教師實際上課時間不少於20課時。
(四)參訓“雙語”教師完成培訓任務後教學實習工作的組織管理。參加自治區級、國家級“雙語”教師培訓返回原籍的教師,是推進“雙語”教學的寶貴人力資源和中堅力量,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按照教育廳《關於做好少數民族“雙語”教師培訓後教學安置工作的通知》要求,統一調配,統籌安排,將受訓後的“雙語”教師妥善安置到“雙語”教學崗位或漢語言學校實習,使區域內“雙語”教師資源得到合理配置。要建立有效的“雙語”教師培訓監督機制和信息反饋渠道,及時掌握“雙語”教師的培訓和使用情況,切實做到把受訓“雙語”教師的安置情況納入各地教育部門政績考核之中。
三、切實加強管理,確保兩年制“雙語”教師培訓教學實習工作取得實效
(一)層層建立自治區中國小少數民族“雙語”教師培訓教學實習工作的組織領導機構。“雙語”教師教學實習工作牽涉面廣,因此各地教育行政部門都要建立健全相關的組織領導機構,具體負責協調指導、統籌落實培訓實習任務,並定期召開工作會議,聽取有關培訓實習工作進展情況的匯報,及時協調解決出現的矛盾和問題,認真檢查督促實習基地、實習學校、培訓院校落實任務,確保培訓實習工作順利開展。培訓院校、實習學校都要成立由主要領導負責的“雙語”教師實習管理機構,並抽調思想素質好、經驗豐富、教學和管理業務水平高的實習管理人員和指導教師,具體管理和指導參訓“雙語”教師的教學實習,為“雙語”教師取得優良的教學實踐成績奠定基礎。
(二)全面落實自治區參訓“雙語”教師教學實習工作的管理責任。承擔任務的自治區培訓院校、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切實加強對參訓“雙語”教師教學實習工作的管理,建立健全有關管理制度和辦法,並根據“雙語”教師的特點和不同專業學科的要求,有針對性地制定教學實習方案,還要建立完善的實習信息反饋、實習檢查、實習考核和檔案管理制度,切實加強對實習全過程、各環節的動態管理,努力提高管理水平,確保培訓實習質量。要進一步明確和落實實習基地、培訓院校、實習學校的管理責任,明確管理人員和指導教師的責任,逐步建立起對自治區“雙語”教師教學實習工作的檢查評估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使教學實習工作步入制度化、科學化、規範化軌道。
(三)建立完善對參訓“雙語”教師、實習管理人員和指導教師的評價考核機制。自治區教育廳制定統一的參訓“雙語”教師教學實習考核標準,各培訓院校和實習學校要共同搞好對參加教學實習的“雙語”教師的評價考核工作,共同研究制定具體的考核辦法,全面真實地反映參訓“雙語”教師的教學實習效果,並將實習考核成績作為參訓“雙語”教師培訓結業的必備條件之一,納入自治區“雙語”教師培訓的綜合評價指標體系。教學實習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不合格三級,教學實習考核具體工作由實習學校組織實施,並確定考核結果。培訓院校和實習學校要把實習管理工作的情況作為學校工作的重要方面進行部署,要認真組織對實習管理人員和指導教師履行職責情況的綜合考核,要將教學實習工作管理情況作為學校和個人評優選先的必備條件,以評促建,推動教學實習深入開展。
附屬檔案:自治區中國小少數民族“雙語”教師培訓教學實習基地名單及計畫分配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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