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工程學院校衛隊

新疆工程學院校衛隊

新疆工程學院學生校衛隊(簡稱“校衛隊”)是在學院院長辦公室直接領導、院辦及保衛處主管、團委學生會協助下,依照學校規章制度和本隊章程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的民眾性學生組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疆工程學院校衛隊
  • 簡稱:校衛隊
簡介,人員編制,附則,

簡介

學生校衛隊基本任務:
1、積極配合院辦及保衛處開展校園日常保衛工作,促進校園和諧發展,貫徹落實大學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引導全院學生增強自律性。協助學院創造舒適的教育教學和學習生活環境,大力提倡共產主義道德風尚和文明行為,努力建設良好的學風校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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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協助學院解決同學學習生活中的實際問題,努力保障同學的人身財產安,為同學的健康成長服務。
3、積極主動與本校其他學生組織進行聯繫溝通,並與其他各高校學生校衛隊交流工作經驗。

人員編制

凡取得新疆工程學院學籍的全日制學生,均可申請成為學生校衛隊隊員。
申請入隊:學生申請成為學生校衛隊隊員,必須先寫申請書,在院辦及後保科老師領導下,由學生校衛隊主要負責人進行面試、考核等事宜,通過考核者可成為學生校衛隊隊員;申請離隊:隊員因特殊原因離隊,在離隊前必須提交離隊書面申請,並交由輔導員簽名,得到院辦及後保科批准後方可離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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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校衛隊總隊長由學生校衛隊全體成員選舉、院辦及保衛處任命。在院辦及保衛處的指導下,負責主持、監督和協調隊內的日常工作。組織制定隊內工作計畫,總結學年工作並向院辦及保衛處匯報。總隊長需掌握學生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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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隊隊員的思想和工作情況,對於工作成績突出的隊員,總隊長可推薦其為“優秀學生校衛隊隊員”,在評選“雷鋒獎章”時可優先考慮。
學生校衛隊設副總隊長1至2名,由總隊長推薦,取得選舉會中2/3隊員票數通過後,經院辦及保衛處批准產生。副總隊長協助總隊長開展日常工作,總隊長不在崗時,副總隊長代行總隊長職務。
學生校衛隊下設辦公室、糾察及4個特色中隊,每箇中隊由總隊長和指導老師任命正副中隊長各1名,負責召集隊員並組織帶領隊員進行日常工作。

附則

本章程由新疆工程學院校衛隊擬定,由新疆工程學院院辦及保衛處最終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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