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港文書

新港文書

新港文書,也有人稱之為“新港文”,是今天台灣台南一帶平埔族社群所留傳下來的土地租借、買賣與借貸等方面的契約文書,一般民間的說法叫做“番仔契”。

從文書所使用的語言來看,有隻有使用羅馬字拼音書寫的單語(平埔族新港語)文書,也有漢語與羅馬拼音字對照的雙語文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港文書
  • 別  稱:番仔契
  • 組  成:羅馬字拼音和漢字
  • 地點:台灣省
歷史背景,現存,台灣歷史地位,

歷史背景

新港語,是今天台南一帶的西拉雅族原住民所使用的語言西拉雅語。在荷屬東印度公司統治台灣的這段期間(1624年-1662年),荷蘭駐台宣教師為了傳教以及協助推行政務,不僅一方面自己努力學習當地語言,另一方面也利用羅馬字編纂原住民語的字典,並且以羅馬字教導當地平埔族人書寫自己的語言。
1625年,統治台灣的荷蘭行政長官要求荷蘭派遣2至3個能讀經、且可教化原住民的宣教師來台,使此地的原住民能改信基督信仰。然而,第一批派遣來的是無權行使洗禮的探訪傳道。一直到1627年6月,第一個正規的教區牧師抵台後,才正式開始荷蘭人在台灣的傳教事業。首先開始的傳教地區 — 新港社,也在1630年集體表示接受基督教信仰。
1636年,荷蘭人在新港社開辦了第一所學校,這個學校不僅將宗教教育制度化,而且也導入西方的讀寫識字能力訓練。由於荷蘭的教派主張以方言或口語來傳教,因此以新港語做為學校的教學語言。除了用拉丁字母將口語書寫下來以外,同時也編輯了教義問答、祈禱文等做為教材。
這些派駐在台灣的宣教師除了傳教外,也編輯各種的字典、教義書,如新港語的“馬太福音”、虎尾壟語的“虎尾壟語詞典”等,成為後來學者研究原住民語言的依據。當然,在這些留存下來的歷史檔案中,最著名的就是原住民與漢人因土地關係而訂定的契約文書,俗稱為“番仔契”,也就是我們所謂的“新港文書”。
荷蘭人統治台灣的時間雖然只有短短38年,然而,其對台灣本土文化的發展卻有相當程度的重大影響。以新港文書為例,目前我們所能看到年代最晚的新港文書,系完成於1813年,那已經距離荷蘭人離開台灣的1662年超過150年了,但是卻仍然有人繼續使用荷蘭人所教導的羅馬字,來進行契約文書的書寫工作。

現存

1928年,屬於台灣大學前身的台北帝國大學在台北正式成立,以下設有“語言學研究室”。屬於該研究室的學者小川尚義不久後在台南新港社一帶採集古文書,並在1931年由村上直次郎將這些古文書編注出版,書名就叫做《新港文書(Sinkan Manuscripts)》(見村上直次郎 1933),這本書就是我們目前所稱之“新港文書”主要的指涉對象。
該書收錄了109件的“番仔契”,其中有87件為新港社(新港文書),包括21件的漢番對照;另外卓猴社有3件(卓猴文書)、麻豆社16件(麻豆文書)、大武壟社1件(大武壠文書)、下淡水社1件(下淡水文書)、茄藤社1件(茄藤文書)。至於這些契約的確實年份,最早的是1683年的一件麻豆文書,而年代最晚的是第21號新港文書,年代是1813年。
現存的新港文書約有140多件左右,雖然是研究平埔族文化、台灣過去歷史的珍貴材料,不過,由於新港語的失傳,現在能勉強解讀新港文書的學者,也不過寥寥數人而已。

台灣歷史地位

在台灣歷史上,“新港文書”幾乎可以看做是最早出現漢字以外的一個有系統文字,同時也是第一個出現的羅馬字書寫系統。此外,“新港文書”也在相當程度上代表了台灣島上第一次外國之傳教活動的痕跡。在“新港文書”從台灣民間逐漸衰敗以後,下一波在台灣發生的羅馬字運動,就要等到19世紀後半葉,由長老教會牧師所帶來的“白話字”運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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