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樂市文廣新局

新樂市文廣新局

負責管理公共文化設施,指導、管理基層文化設施建設。組織旅遊資源的普查規劃和開發保護工作;組織實施全市重點旅遊區域、線路的規劃開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樂市文廣新局
  • 類別:政府機構
  • 局長:田俊英
  • 內設機構數:6個
  • 主要職責:貫徹執行黨和國家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領導分工,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及地方關於文化體育、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著作權)及旅遊事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二)組織協調全市重大文化活動。
(三)貫徹文化產業政策和負責行業產業規劃,指導、協調產業發展;參與規劃、實施市重點文化設施建設,管理公共文化設施;指導、管理基層文化設施建設。組織旅遊資源的普查規劃和開發保護工作;組織實施全市重點旅遊區域、線路的規劃開發。
(四)依法管理文化市場,指導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工作。
(五)指導和管理全市文化、體育、廣播影視、圖書、文物、旅遊事業;負責文物挖掘、管理和保護工作;負責對各鄉(鎮)文化服務工作的業務指導;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組織實施優秀民族文化傳承和普及工作。
(六)指導協調廣播電視工作。
(七)負責新聞出版(著作權)管理工作。
(八)負責對全市網際網路出版活動和開辦手機書刊、手機文學業務的審核和監管。
(九)負責全市著作權創造、利用、保護和管理工作。
(十)指導文化體育、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旅遊相關行業協會、學會、研究會等社會團體及民辦從業機構的監管工作。負責相關從業人員的崗位培訓和職業資格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轄區內報刊社、通訊社及分支機構和記者站監管工作,組織查處新聞違法活動。
(十二)依法審核、報批新設立的文化娛樂、遊戲、動漫、廣播影視及信息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和經營國內旅遊業務的旅行社以及新聞出版、印刷發行機構。
(十三)承辦“掃黃打非”有關工作任務。
(十四)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新樂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設6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組織實施局各項政務決策,協調各科室工作;負責起草年度計畫和行業發展規劃,制定各項管理制度;負責局機關行政事務、機要、保密、檔案、保衛工作。負責單位職工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及作風建設、信訪穩定工作;組織實施人事、統計、黨務、計畫生育、宣傳、工、青、婦等工作。協助領導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二)財務科
負責編報並落實局年度財務計畫;負責財務綜合統計報表工作;負責局幹部職工工資福利工作;監督下屬單位財務執行情況。
(三)文化事業科
負責全市社會文化事業管理和文化產業發展工作;指導全市民眾性文化藝術創作與生產;指導、協調、組織全市性重大社會文化活動;指導基層民眾文化工作和社區文化、村鎮文化、企業文化、校園文化、少數民族文化等社會文化事業建設;指導圖書館、民眾藝術館、文化館(站)、村文化活動室、社區文化中心、農家書屋和社區書屋建設;指導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建設和古籍保護工作;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組織實施優秀民族文化傳承和普及工作;
(四)體育科
研究擬訂、組織實施體育工作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發展體育市場;組織開展各類體育活動;指導實施“全民健身計畫”,抓好青少年體育人才的培養輸送工作;負責全市體育競賽和綜合性運動會的組織協調及統籌安排;開展對外體育合作與交流;負責全市體育社團的資格審查等工作。
(五)文物旅遊科
負責組織實施旅遊業發展和旅遊市場規劃、開發、保護工作;組織實施全市重點旅遊區域、線路的規劃開發;負責全市文物事業管理工作;研究和指導文物保護與搶救工作;推薦、申報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和文化遺產,指導、監督考古發掘工作。
(六)市場管理科
指導、協調文化市場的管理工作,依法實施行業監管;負責圖書、報紙、期刊、電子出版、網際網路出版及印刷發行的管理;負責行政許可審批、登記和管理;負責著作權創造、利用、保護和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廣播電視工作;負責對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的監管和審核工作;負責監管電影發行放映工作;承擔全市“掃黃打非”有關工作。

領導分工

田俊英(黨組書記、局長):主持全面工作
楊利斌(黨組副書記、副局長):分管黨群、文物旅遊、新聞出版、文化市場等工作
潘玉新(副局長):分管體育、文化產業、民眾文化等工作
王會軍(黨組成員、行政執法隊長):綜合執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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