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志

新安志

《新安志》是現存三十三種宋志之一,也是我國方誌發展史上有重大影響的志書之一,作者羅願,南宋徽州歙縣十四都呈坎人,累官知鄂州。新安,在今安徽黃山市。清代為徽州府。東漢置新都郡,晉太康元年易名新安郡。隋開皇十一年置歙州,大業三年又復為新安郡。唐武德四年又改新安郡為歙州。宋宣和三年(1127年)改歙州為徽州,以績溪有徽嶺、徽溪為名,領歙縣黟縣、祁門、休寧、婺源、績溪六縣。時有“大州”、“富州”之稱。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新安志》
  • 作品出處:宋志
  • 作者羅願
簡介,作者和編者,內容,評價,四庫提要記載,

簡介

新安先後有過一些志書,如《新安山水記》、《新安記》、《新安郡志》、《歙州圖經》等,但多以散佚。羅願所編著的《新安志》是現存徽州乃至安徽省惟一的一部宋代志書,歷史價值很高。

作者和編者

《新安志》,羅願纂,趙不悔修。趙不悔,左朝贊郎,乾道九年知徽州羅願,字端良,號存齋,徽州歙縣十四都呈坎人,乾道二年進士,累官知鄂州,淳熙二年纂成《新安志》,以徽州古新安郡為名,崇尚典雅。光緒本《新安志》是目前最為流行的版本。
新安志新安志
宋史》記載羅願“博學好古。法秦漢為詞章,高雅精練。有《小集》卷,《爾雅翼》二十卷。知鄂州,有治績。”他的《爾雅翼》以《爾雅》為底本記述植物180種,動物230多種,是一部博物學的著作。而羅願對志書的編撰也頗有心得,他反對志書只抄取統計數據,把方誌變成簡單的資料匯抄:“若直抄取計簿以為書,則凡吏之善書者足以次之矣。”主張志書應為著述之書,編纂者必須學問淵博,用自己的觀點對資料進行選擇、考證並加以編撰。他的《新安志》也的確是這樣一部著作。《新安志·趙不悔序》即認為:“羅君以儒學蚤弛雋聲,惟其博物洽聞,故論載甚廣而其敘事又自得立言之法。”清代著名學者章學誠也認為其《新安志》“意存著述”,是一部不可多得的佳作。

內容

《新安志》的體例與范成大的《吳郡志》類似,均為門目體志書,對此前歷代正史地理志及其他地方志的體例進行了最佳化,這一做法常常被後代修志者所繼承。全書可分為四個部分。第一部分以全州為範圍,有州郡、物產、貢賦三綱,其下又分為沿革、分野等多目。第二部分以所轄縣為綱,分為沿革、縣境等目。第三部分則為人物傳記,記述了徽州的先達、進士題名、義民、仙釋和牧守。第四部分為雜錄,有人事、詩話雜藝等目。
《新安志》基本為綱目體,以綱統目,層次分明,結構嚴謹。人物部分則因事制宜,採用平目敘事。全書皆橫排門類,以門類統轄事物,改變了唐以前地記、地誌、圖經、圖志未能準確分門別類之舊習。有些門類著用小序,敘說原委、主旨,完備了方誌體例。
《新安志》的內容十分廣泛,有地理、經濟、古蹟、軍事等內容,還有人物傳記和詩話、碑碣等地方文獻。“凡山川、道里之險易,丁口、頃畝之息耗,賦貢、物產之狹闊,以至州土、吏治、風俗、人材,皆條理錯綜,聚見此書,曾無遺者。”
《新安志》共十卷,既包括沿革、境土、治所、道路、鄉里、山川等地理內容,又包括物產、戶口、貢賦等經濟內容,既有館驛、祠廟、道觀等古蹟內容;又有營寨、鎮寨等軍事內容,還有選達、進士、義民、牧守等人物傳、人名錄,並記詩話、碑碣等地方文獻。這些內容,是宋以前載地理、風俗、戶口的辛氏《三秦記》、應劭《地理風俗記》、朱贛《地理書》等地理書,專記耆舊、鄉賢的《陳留耆舊傳》、《南陽風俗傳》、《益州耆舊雜傳記》、《荊州文學記官志》等郡書,專敘城郭、宮室、官署、街坊、巷閭、寺觀、冢墓諸事的《三輔黃圖》、《三輔舊事》、《建康宮殿》等都邑簿所無法比擬的。
總之,《新安志》內容豐富,體例周備,結構完整,既敘古又及今,詳今略古,文詞爾雅,簡而有要,是一部定型地方志書和名志佳作,因而倍受推崇。宋方回贊曰:“今《新安志》行於世,與馬、班等”。清朱彝尊稱:“簡而有要,……此地誌之最善者。”清王先謙稱:“觀其敘述有體,徵引賅備,多補前史志之闕,詢考古者不可少之書矣。
徽州自古以來物產就十分豐富,尤其是文房四寶中的紙、墨、硯均享有盛名。特別是“徽墨”,羅願在《新安志》蒐集了眾多有關“徽墨”的文字。其中有大量的讚譽,有些甚至相當離奇:“祥符中,治昭應宮用廷珪墨為染飾。有貴族嘗誤遺一丸於池中,逾年臨池飲,又隧一金器,乃令善水者取之,並得墨,光色不變,表里如新。”
同時,書中對各種物產的生產製作的過程也有一定的涉及,這為我們今天開發傳統特產也不無借鑑。 如采漆:“而佳漆則諸邑皆有之,山民夜刺漆插竹筧其中,凌曉涓滴取之,用匕刮筒中,磔磔有聲,其勤至矣。歲旱則益少,天時雨汁又不佳。”徽墨的選料:“惟黃山松豐腴堅縝,與它州不類,又多漆。”
《新安志》作為一部地方志,所具有的現實價值還有很多。徽州風光秀麗,如黃山早已成為有名的風景區,自不必說,而若據本書中所載,這裡的每一座山,每一條川,都有一段或美麗或神奇的故事,又何嘗不能開發為旅遊景點。
本書人物類從第六至第九卷,是全書內容最多的一部分。對於本地鄉賢、耆宿、進士、義民、流寓、名宦、職官乃至僧道幾乎無所不載,後世徽州志書宋及以前的人物傳記多取材於該書。本書對人物的劣行往往有所避諱,這當然是一個不足,不過這正體現了著者隱惡揚善,有益教化的宗旨。如《胡待制傳》對胡舜陟巴結秦檜,陷害高登等事便未有提及。
作為一部地方志,《新安志》所記載的地方人物眾多,常常可以補正史的不足。尤其是宋代的徽州人物,作者作為鄉人,了解詳細,所記更具有史料價值。如本書先達二卷,宋以前的人物僅五人,有宋一代的人物則多達三十五人,十分重視“當代史”。而本書這種詳今略古的優秀特性也一直被後世方誌所吸收。這三十五人中,有五人《宋史》完全沒有記載:許迥、王汝舟、汪汲、胡伋、汪叔詹。十人《宋史》雖有提及,卻未單獨列傳。如孫抗為北宋仁宗時御史,《宋史》僅有一句記錄:“御史孫抗數言之”。而《新安志·孫工部》傳的記載則頗為詳盡。再如胡伸,《宋史》載:“時胡伸亦以文名,人為之語曰:‘江左二寶,胡伸、汪藻。’”可見胡伸在當時與汪藻齊名,但《宋史》汪藻有傳,胡伸卻無。《新安志·胡司業》為我們彌補了這一缺憾。
另外二十人《宋史》有傳,但往往比較簡略。如《宋史·呂文仲傳》:“其使高麗也,善於應對,清淨無所求,遠俗悅之。後有使高麗者,必詢其出處。”後一句尤其令人費解。《新安志·呂侍郎傳》對此有清楚敘述:“使高麗,清潔無所求,遠人悅之。使用權至必詢其出處,時呂端、呂佑之亦嘗為使,三人皆寬厚文雅,國主王治嘗對使者劉式語及中國用人必應以族望如唐朝之崔盧李鄭者。式言惟賢是用不拘族姓,治曰:‘何姓呂者多君子也。’”
《新安志》中還引用了有關徽州的多種文獻,如卷十“詩話”一節引用書目有《謝覽傳》、《新書》、《盧環抒情錄》等,達十三種之多。其他門目也常常援引文獻,往往保存了一些已佚的文字,也常常能為考證原文提供資料。如葉夢得《避暑夜話》卷上有“歐文忠作〈硯譜〉”語,讀《新安志》卷十“硯”目引《葉左丞避暑夜話》條,作“歐陽文忠作研譜”。
徽州自古以來便是人傑地靈之地,尤其南宋時期,更可稱為富州羅願所編撰的《新安志》記敘時間上至遠古,下至宋淳熙二年,全書統合古今,敘述簡括,考證精細,保留了宋代皖南大量的歷史資料,是研究安徽南部徽州地方歷史和地情的寶貴文獻。由於撰者羅願治學嚴謹,又得到了當時地方長官趙不悔的大力協助,本書歷來便受到學者的好評,南宋方回認為“今《新安志》行於世,與馬班等”。[22]四庫全書總目則評價該書:“敘述簡括,引據亦極典核。”而清代著名學者章學誠對《新安志》的評價則是十分中肯的:
余曰:“宋志十有餘家,得失安在?”章君曰:“范氏之《吳郡志》,羅氏之新安志,其尤善也。羅志蕪而不精,范志短而不詳,其所蔽也。羅志意存著述,范志筆具剪裁,其所長也。後人得著述之意者鮮矣。”
羅願對於物產又有較多的研究,四庫全書總目這樣說:“其物產一門,乃願專門之學,徵引尤為該備。”因此,本書中對物產的介紹十分詳細。如谷粟、蔬茹、藥物、水果等目,不但記載作物的名稱,更詳盡地記載了出處、用途、性狀乃至種植的方法。如以下幾條關於果樹種植的經驗至今仍不無借鑑意義:
“大抵歙梨皆津而消,其質易傷,蜂犯之則為瘢,故土人率以柿油漬紙為囊,就枝苞封之,霜後始收。”
“大率山寒不宜橘柚,種者築池中為交午之道,列植其上,水氣四面薄之,則不畏霜雪。”
有些記載則彌足珍貴:
“銀杏葉如鴨跖實外有皮,山中人貯之。”
…………
有一條關於占城稻的記載:“占禾本出於占城國,其種宜旱,大中祥符五年,詔遣使福建取三萬斛,並出種法而布之江淮浙之間,亦曰旱稻。”

評價

《新安志》的內容是如此的廣泛,但是我們更應該看到,羅願編撰該書有著極為深刻的意義:“夫所為記山川道里者,非以示廣遠也,務知險易,不忘戒也。其錄丁口頃畝,非以覽富厚也,務察息耗,毋繇奪也。其書賦貢物產非以給嗜欲也,務裁闊陋,同民利也。”
正是本著這種“同民利”的宗旨,羅願在《新安志》中不厭其煩地介紹了許多事關民生的東西。如“州郡戶口”一目詳細記載了自晉以來所能蒐集到的戶口數尤詳於宋朝:
“乾道八年諸縣主戶十一萬二千五百九十五,客戶七千四百八十八,合以城內外戶一千九百三十一,總為十二萬二千十四。”
“其在郡城中者乾道戶千二百八十一,口六千八百五十八,城外戶六百五十,口三千二百八十一。”
“凡六縣民去為僧尼者千有二人,為道士者四十六人。”
…………
如此詳盡的記載,無疑為我們研究當時徽州的人口提供了第一手的資料。再如書中提到當時農民的勞動狀況:“歙之人芸以三四方,夏五六月田水如湯,父子袒跣,膝行其中,淈深泥抵隆日,蚊蠅之所撲,緣蟲蛭之所攻毒,雖數苦,有不得避其生勤矣,而租挈又重……”然而在這樣的狀況下,他們仍然要承擔極為沉重的賦稅。本書貢賦一門,便詳述各項稅則、朵錢、夏稅物帛、小麥、秋稅、糙米、折帛錢、進貢、進物帛、上貢紙、酒課、稅課、茶課、鹽課,各縣亦分載租稅、酒稅等,其項目繁多,數目很大。這讓我們對南宋時期農民的沉重負擔有了直觀的認識,這往往是正史所不能做到的。
當然,侑於所處的時代,羅願仍是本著為政治教化服務的原則編撰《新安志》的,他認為:“生人之道,致物以為養,物備則養豐,養豐則生足樂,生足樂則喜為善,喜為善則重犯法,重犯法則服教訓,服教訓則上尊安。”]把物質上升到與政治、教化有直接關聯的高度來加以考察,這一觀點即便是在今天,其實也並不落後。所謂民以食為天,發展地方經濟,使老百姓豐衣足食,是一個地方達到穩定和繁榮的惟一道路。

四庫提要記載

《新安志》·十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羅願撰。願有《爾雅翼》,已著錄。初,梁蕭幾作《新安山水記》,王篤又作《新安記》,唐亦有《歙州圖經》。及宋大中祥符中,李宗諤撰次《州郡圖經》,頒之天下,於是舊志皆佚。洎經方臘之亂,新《圖經》亦隨散失。願嘗雜采諸書,創為稿本,而未就。淳熙二年,趙不悔為州守,乃俾願續成之。其書第一卷為《州郡》;第二卷為《物產貢賦》;第三卷至五卷為所屬之歙、休寧、祁門、婺源、績溪、黟六縣;第六卷、七卷為《先達》;第八卷為《進士題名》,凡賢良、明經、賜策、獻策、特奏名、武舉皆附之,義民、仙釋,亦並在是卷;九卷為《牧守》;十卷為《雜錄》。敘述簡括,引據亦極典核。於先達皆書其官,別於史傳,較為有體。其《物產》一門,乃願專門之學,徵引尤為該備。其所志貢物,如乾蕷藥、臘芽茶、細布之類,皆史志所未載。所列先達小傳,具有始末。如汪藻曾為符寶郎之類,亦多史傳所遺。趙不悔序稱其博物洽聞,故論載甚廣;而其序事簡括不繁,又自得立言之法。願自序亦自以為儒者之書,具有微旨,不同抄取記簿,皆不愧也。程敏政《新安文獻志》記願所作《胡舜陟墓誌》後曰:“《鄂州新安志》,於王黼之害王俞,秦檜之殺舜陟,皆略而不書,非杏庭、虛谷一白之,則其跡泯矣。然則是書精博雖未易及,至其義類取捨之間,疑有大可議者。姑記二事,以驗觀者”云云。案劉克莊《後村詩話》,謂舜陟欲為秦檜父建祠,高登不可,因劾登以媚檜。會舜陟別以他事忤檜下獄死,登乃得免。則舜陟之死,乃欲附於檜而反見擠耳。願之不書,殆非無意,未可遽以為曲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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