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掛牌

新三板掛牌

三板市場起源於2001年"股權代辦轉讓系統",最早承接兩網公司和退市公司,稱為"舊三板"。2006年,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公司進入代辦轉讓系統進行股份報價轉讓,稱為"新三板"。

2013年12月31日,發展為全國中小企業股權轉讓系統。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三板掛牌
  • 掛牌對象範圍:全國
  • 掛牌企業特徵:創新型、創業型、成長性
  • 起源:股權代辦轉讓系統
  • 時間:200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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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設立

新三板,即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是經國務院批准設立的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簡稱全國股份轉讓系統。
在三板掛牌的公司大致可分為兩類:一類是原STAQ、NET系統掛牌公司和退市公司,即老三板,2001年6月12日,經中國證監會批准,中國證券業協會發布《證券公司代辦股份轉讓服務業務試點辦法》,代辦股份轉讓工作正式啟動,2002年7月16日第一家股份轉讓公司掛牌。為解決退市公司股份轉讓問題,2002年8月29日起退市公司納入代辦股份轉讓試點範圍。
在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掛牌的另一類公司是中關村科技園區高科技公司,其股票轉讓主要採取協商配對的方式進行成交,即新三板。新三板針對的是在創立初期、有一定產品、有一定模式、處於發展初期的股份制公司。2006年1月,經國務院批准,中關村代辦系統股份報價轉讓試點正式啟動,其主要目的是探索我國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中場外市場的建設模式,探索利用資本市場支持高新技術等創新型企業的具體途徑。
2013年6月19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將新三板試點擴大至全國,鼓勵創新、創業型中小企業融資發展。12月13日,國務院《關於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關問題的決定》,新三板試點正式擴大至全國。

掛牌資質

新三板被譽為創業板上市企業的孵化器,可以通過價格發現、引入風險投資、私募增資、銀行貸款等方式增強掛牌企業的融資能力,同時,通過規範運作、適度信息披露、相關部門監管等,可以促進掛牌企業健全治理結構,熟悉資本市場,促進試點企業儘快達到創業板上市公司的要求。
截至2009年6月,共有85家企業參與試點,其中已掛牌和通過備案企業57家,正在備案企業10家,年底掛牌企業預計將超過80家,掛牌公司涵蓋了軟體、生物製藥、新材料、文化傳媒等新興行業,有9家掛牌公司完成了共10次的定向增發股份,融資4.66億元,平均市盈率16.38倍。

掛牌條件

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在新三板掛牌,不受股東所有制性質的限制,不限於高新技術企業,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依法設立且存續滿兩年。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淨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續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2、業務明確,具有持續經營能力;
3、公司治理機制健全,合法規範經營;
4、股權明晰,股票發行和轉讓行為合法合規;
5、主辦券商推薦並持續督導;
6、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要求的其他條件。

發展歷程

2006年1月,經國務院批准,股份報價轉讓系統(新三板前身)在中關村科技園區開展試點;
2011年底,新三板掛牌公司達102家;
2012年8月,上海張江、武漢東湖和天津濱海納入試點範圍;2012年底,掛牌公司突破200家;
2013年1月,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揭牌,新三板由區域性試點轉變為面向全國的正式運行;
2013年6月19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將新三板試點擴大至全國,鼓勵創新、創業型中小企業融資發展。12月13日,國務院《關於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關問題的決定》,新三板試點正式擴大至全國。

掛牌流程

第一步:初步盡職調查與股份改制
1、確定主辦券商及其他中介機構,簽訂協定
2、各中介機構初步盡職調查,確定改制方案
3、會計師進場審計,出具改制專項審計報告、驗資報告
4、律師協助企業準備公司章程、發起人協定等檔案,評估機構出具評估報告
5、召開創立大會,發起設立股份公司
6、工商登記變更手續
第二步:申報材料製作
1、會計師出具兩年一期審計報告
2、律師完成法律盡職調查,出具法律意見書
3、主辦券商組成項目組進行全面盡職調查,製作盡職調查工作底稿、盡職調查報告、公開轉讓說明書等申報材料
第三步:券商核心
1、公司核心小組進行審核,出具核心意見
2、項目組根據核心意見,修改和補充備案檔案
3、出具推薦報告
第四步:報送申請材料,審核掛牌
1、向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報送掛牌申請材料
2、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對材料進行審查,出具反饋意見
3、主辦券商組織企業及其他中介機構進行補充核查,回復反饋意見
4、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審查通過(掛牌)
5、報證監會核准(公開轉讓)
6、申請股份簡稱及代碼,股份初始登記,掛牌
新三板掛牌流程新三板掛牌流程

團隊組成

(一)掛牌公司協調小組:主要負責與中介機構協調、外部事項溝通、資料與整理、信息傳達等工作。
(二)主辦券商:總協調人,負責整個掛牌方案的策劃實施、材料組織、中介協 調及與監管機構的溝通;掛牌後持續督導、做市。
(三)會計師事務所:負責對最近兩個會計年度及一期財務報表的審計、驗資;協助公司規範會計核算制度、完善財務內控體系。
(四)律師事務所:保證改制和掛牌過程的合法合規性;負責法律檔案的審核和起草;協助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結構。
(五)資產評估機構:負責有關改制、增資以及資產買賣時的資產評估事宜,以保證相關資產作價的公允性。

掛牌時間

審批時間短、掛牌程式便捷是新三板掛牌轉讓的優勢,其中,企業申請非上市公司股份報價轉讓試點資格確認函的審批時間為5日;推薦主辦券商向協會報送推薦掛牌備案檔案,協會對推薦掛牌備案檔案無異議的,出具備案確認函的時間為五十個工作日內。除此之外,企業申請新三板掛牌轉讓的時間周期還依賴於企業確定相關中介機構、相關中介機構進行盡職調查以及獲得協會確認函後的後續事宜安排。

投資風險

投資新三板掛牌的股票,可能帶來巨大財富,但也可能讓投資者面臨風險:面對新三板上市評估,新三板擴容可能帶來的風險。在評估前的新三板掛牌的公司大多屬於較優質的企業,投資風險相對較小。而在評估後的新三板掛牌的企業質量參差不齊,投資風險較大;我國僅規定新三板掛牌公司可參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標準來進行評估,自願進行更為充分的信息披露。亦即,我國對新三板掛牌公司信息評估要求限制小,彈性大,投資風險更大。
作為中國特色多層次資本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新三板投資方法研究是一個全新課題,需要我們不斷實踐和探索,並逐步加以總結與完善。
就股票投資理論和方法論而言,由於新三板市場生態的特殊性,投資新三板掛牌股票的方法與滬深交易所有顯著區別,主要體現在基於市場流動性的操作模式、基於企業成長性的價值判斷和基於管理制度的系統性風險控制等方面,通過對企業價值和市場波動情況做出正確評估和判斷,以達成持續、穩健獲利的目標。

準入門檻

(一)合格投資者
1、自然人
(1)客戶賬戶內前一交易日日終資產總值(含資金、證券、基金、券商理財)在500萬以上;
(2)兩年以上證券投資經驗(含新三板交易經驗)。
2、一般法人
註冊資本在人民幣500萬以上的法人或實繳出資總額在人民幣500萬以上的合夥企業。
3、特殊法人
集合信託計畫、證券投資基金、銀行或券商理財產品、其他監管部門認可的產品或資產。
(二)受限投資者
公司掛牌前股東、持有公司股份的股東、已參與新三板交易的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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