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成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文成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是文成縣政府部門,負責研究制定全縣文化藝術、文物、新聞出版和廣播電視等文化產業的發展戰略;研究制定文化、文物、新聞出版、廣電方面的產業政策,協調和促進文化產業發展。負責全縣文化、文物和廣播電視、新聞出版行業的統計。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文化藝術、文物、廣播電視、新聞出版和著作權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研究制定全縣文化、文物、廣播電視、新聞出版事業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擬定或起草全縣文化、文物、廣播電視、新聞出版事業的政策和管理辦法,並組織監督實施。
(2)研究制定全縣文化藝術、文物、新聞出版和廣播電視等文化產業的發展戰略;研究制定文化、文物、新聞出版、廣電方面的產業政策,協調和促進文化產業發展。負責全縣文化、文物和廣播電視、新聞出版行業的統計。
(3)指導、協調文化藝術、新聞出版、著作權、廣播電視、文物等事業發展。指導、協調藝術創作和藝術生產,推動各類藝術的發展;指導、組織、協調全縣重大文化活動。
(4)貫徹文化產業政策和擬訂文化產業發展規劃,指導、協調文化產業發展;研究制定全縣文化事業基本建設規劃,統籌安排文化、文物、廣播電視、新聞出版建設經費;指導直屬單位搞好基建工程的管理工作;參與規劃、實施縣重點文化設施建設,管理縣級公共文化設施。
(5)綜合管理全縣社會文化和圖書館事業,加強圖書館、文化館(站)和影劇院建設;推進民族民間藝術保護工作,促進地方特色文化事業的發展;組織、指導開展民眾文化活動;指導少兒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
(6)綜合管理全縣文物、文博事業。負責申報全縣各級文物保護單位;指導協調全縣文物管理、保護、發掘、鑑定、搶救、研究與宣傳工作;負責全縣文物維修和開發利用工作;協調、指導、檢查全縣的文物安全工作。
(7)依法管理全縣社會文化市場。負責全縣文化、文物、廣播電視、新聞出版市場的管理和行政許可;指導全縣文化市場行政綜合執法和執法隊伍的建設;負責辦理文化、文物、廣播電視、新聞出版行政訴訟、聽證工作。
(8)負責全縣廣播電視的行政(行業)管理。制定有關技術政策和標準,指導和協調廣播電視系統新技術的開發、推廣和套用;負責社會閉路電視系統、衛星地面接收設施、營業性電視攝像服務的審核、審批及管理;負責監督和管理全縣廣播電視節目、衛星節目收錄和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的視聽節目。
(9)負責管理、協調全縣各類出版物的出版、複製、印刷和發行工作;負責審核報批新聞出版、發行、印刷和著作代理機構;負責組織對各類出版物的審讀;承擔全縣著作權行政管理工作;協調出版、發行、印刷單位之間的有關重大問題;負責著作權保護工作,打擊侵權盜版行為。
(10)管理直屬企事業單位,承擔直屬單位的文化體制改革工作;指導文化、文物、廣播電視、新聞出版行業協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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