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規劃局

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省、州有關城鄉規劃和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城鎮測量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組織研究和擬定全州城市發展規模、性質、發展方向和城市規劃管理的有關政策;組織規劃工作理論、政策和調研,為州委、州人民政府規劃工作決策提供依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文山州規劃局
  • 辦公地址:文山市開化中路
  • 內設機構:6個
  • 現任局長:馮光焰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州城鎮體系發展規劃、區域規劃、縣域城鎮體系規劃、城市規劃、村鎮規劃、專業規劃、詳細規劃、城鎮測量和城市雕塑管理工作。
(三)負責全州城鄉規劃編制實施工作的監督管理。組織編制全州城鎮體系發展規劃、區域規劃,協調組織文山縣城鄉規劃編制工作。
(四)負責文山縣行政轄區內各類城鄉規劃建設項目的審核、報批和有關服務工作,辦理核發各類建設工程項目、管線工程《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並實施管理。
(五)負責全州城鄉規划行業管理和城鎮測量工作,制定行業發展規劃,管理規劃設計市場。
(六)負責組織對全州城鄉規劃實施監督、檢查,負責文山縣行政區域內城鄉規劃執法檢查,依法查處違反城鄉規劃的行為。
(七)管理和指導全州城鄉規劃和城鎮測量的科技、信息、檔案工作,負責管理文山縣城鄉規劃檔案。
(八)負責文山州城鎮規劃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九)承辦州委、州人民政府和上級機關交辦的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文山州規劃局內設6個職能科(室、隊)。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政務、事務管理和綜合協調工作。收發、分流、辦理公文;受理電話,辦理來信、來訪,做好保密工作;擬定工作計畫、總結;承辦會議,負責人事、勞資工作;管理財務和固定資產;負責安全保衛、車輛管理、後勤保障工作及各項規章制度的建立和落實。負責全州城鎮規劃檔案的指導、管理工作;負責全州規劃系統的網路管理。負責州規劃局思想政治工作、黨風廉政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指導規划行業作風建設和職業道德建設。做好人才培訓、專業技術職務、執業資格管理工作。負責文山州城鎮規劃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用地規劃管理科
負責劃定項目建設規劃地塊的用地範圍和性質,並提出規劃設計條件,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城市用地分定等級工作;參與大中型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參與有關規劃方案的評審論證;負責建設項目的選址定點,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負責用地規劃方案的審查與會審,受理建設用地規劃申請,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配合查處違反用地規劃案件。
(三)工程規劃管理科
負責建設工程規劃方案的審查與會審,受理城鎮規劃區內各類新建、擴建、改建工程的規劃設計方案,提出建設工程相關規劃設計條件,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參與有關規劃方案的評審論證和戶外廣告(構築物類)的前置審批;負責建設工程的放驗線工作;負責城鎮測量和城市雕塑管理工作;配合查處建設工程違反規劃案件。
(四)城鎮規劃管理科
負責對全州各鄉鎮規劃的編制、實施、管理進行指導監督檢查;協調組織文山縣村鎮規劃編制工作和文山城市規劃區範圍內的規劃編制工作;負責全州重點村鎮規劃的審查和報批。
(五)政策法規科
研究擬訂全州城鎮體系規劃、區域規劃、縣域城鎮體系規劃、總體規劃、詳細規劃、各類專業規劃的實施計畫及方案,承辦城市規劃管理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和報批,做好規劃方案的公示和宣傳工作。負責規劃的批後管理和監督、規劃驗收及核發《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合格證》工作,指導全州規劃監督工作;承辦有關規划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辦理人大、政協建議和提案工作;負責規劃設計市場的行業管理工作。
(六)規劃監察支隊
宣傳、貫徹、執行國家、省、州有關規劃監察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檔案;指導全州規劃監察工作,具體負責文山縣行政區內的規劃監察工作,對違反城鄉規劃的行為進行查處。

人員編制

文山州規劃局核定事業編制33名,其中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科室領導職數9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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