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產業振興規劃

文化產業振興規劃

2009年7月22日,我國第一部文化產業專項規劃——《文化產業振興規劃》由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這是繼鋼鐵、汽車、紡織等十大產業振興規劃後出台的又一個重要的產業振興規劃,標誌著文化產業已經上升為國家的戰略性產業。國家將重點推進的文化產業包括:文化創意、影視製作、出版發行、印刷複製、廣告、演藝娛樂、文化會展、數字內容和動漫等。2009年9月26日,新華社受權發布。

基本介紹

產業振興,關鍵字,文化創意,傳播渠道,資源整合,產業基地,骨幹企業,新興業態,對外貿易,主題公園,產業項目,政策保障,五大關係,幾個問題,重大舉措,產業規劃,相關信息,

產業振興

7月22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並原則通過《文化產業振興規劃》(以下簡稱《規劃》)。《規劃》明確了文化產業振興的指導思想與八大重點工作,強調堅持以結構調整為主線,加快推進重大工程項目,擴大規模,增強文化產業整體實力和競爭力。會議同時指出,為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必須深化文化體制改革,激發全社會的文化創造活力;要降低準入門檻,積極吸收社會資本和外資進入政策允許的文化產業領域,參與國有文化企業股份制改造,形成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共同發展的文化產業格局;要加大政府投入和稅收、金融等政策支持,大力培養文化產業人才,完善法律體系,規範市場秩序,為規劃實施和文化產業發展提供強有力的保障
作為建國60年來首部全國性的文化產業專項規劃,《規劃》對我國應對金融危機、加快文化產業發展、推動經濟結構調整有著重要意義,意味著我國文化產業經過多年的探索性發展,正迎來一個歷史性拐點,將進入一個高速增長周期。

關鍵字

文化創意

過去我們總是在提“文化產業”,但最近幾年一些地方也提出了“文化創意產業”的概念。文化產業和文化創意產業到底是什麼關係?《規劃》明確了文化創意是和影視製作、出版發行、印刷複製等《“十一五”文化發展規劃綱要》當中提及的九大文化產業並列的一個概念。可以說《規劃》在概念上明確了文化創意和文化產業的關係。

傳播渠道

《規劃》當中明確提出要“建設傳輸快捷、覆蓋廣泛的文化傳播渠道”,具體來說,就是發展文藝演出院線、推進有線電視網路、電影院線、數字電影院線和出版物發行的跨地區整合。

資源整合

在《規劃》當中明確提出要“堅持以結構調整為主線”。在八大重點任務當中無論是“培育骨幹文化企業”還是要“建設文化傳播渠道”都非常明確地提出要推動文化資源的整合和結構調整,特別是提出跨地區、跨行業、跨所有制的發展。

產業基地

文化產業基地的建設是一個新型的文化產業發展初期必經的階段。產業基地的功能主要有兩項:一是要發揮集聚效應,二是發揮孵化功能。這次產業規劃當中明確提出“堅持統籌規劃”,做好文化產業基地的規劃和建設。同時,凡是列入到全國性文化產業基地建設規劃當中的項目都要在基礎設施建設、稅收優惠,包括資金支持上給予重點支持。

骨幹企業

《規劃》明確提出要形成一批跨地區、跨行業經營、有較強市場競爭力、產值超百億的骨幹文化企業。在重點任務當中也明確提出堅持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科學規劃、合理布局,在重點文化產業中選擇50家左右成長性好、競爭力強的大型國有或國有控股集團公司,培育成骨幹文化企業。

新興業態

《規劃》明確提出文化發展要靠雙動力,就是以堅持體制改革和科技進步為動力。在具體的政策措施當中也明確提出要研究制定文化產業支撐技術的具體範圍。發展新興的文化業態實質上就是推動文化與科技的融合。在這方面《規劃》當中做了比較詳盡的論述,從具體內容上來看總的目標是採用數字、網路等高新技術,大力推動文化產業升級。包括發展廣播電視方面的新業態,比如移動多媒體廣播電視(CMMB)、網路廣播電視、數字廣播電視、手機廣播電視;也包括對傳統產業的改造和升級,比如有線電視網路方面的下一代廣播電視項目(NGB)現在已經啟動。還有一些出版方面的新興業態,同時在音樂、電影、流動演出等方面都要求加快關鍵技術設備的改造更新,研發核心技術。這是對新興文化業態背後技術支撐的問題。

對外貿易

在對外文化貿易當中堅持以企業為主體,推動中華文化走出去。特彆強調以企業為中心,重點是扶持體現民族特色的文化產品和服務的出口,同時明確提出要抓好國際行銷網路的建設,鼓勵我們的文化企業到境外設立研發生產基地,生產和開發適合當地文化消費特點的文化產品,真正使中華文化走出去,擴大影響力。

主題公園

在這方面研發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同時對擴大文化消費能夠產生重大影響的主題公園
民族文化是文化產業創新和發展的源泉。民族文化是文化產業創新和發展的源泉。

產業項目

包括兩個方面:一方面是要加快實施《“十一五”文化發展規劃綱要》當中已經明確提出的重大文化產業項目,另一方面在此基礎上結合現在的情況,特別是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的新形勢,可以再提出一些具有先導性、全局性同時對產業有比較大的拉動效應的重大項目。考慮到項目的論證還需要過程,所以《規劃》中沒有把產業項目列進去,下一步我們會認真梳理,最終使其變成現實。

政策保障

《規劃》提出的一些政策措施和保障條件非常具體。不光有規劃的目標,還有規劃的重點任務,同時還有相應的政策措施和保障條件。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第一,降低準入門檻。關於這個問題在2005年國務院已經下發了10號檔案,對非公有資本進入文化產業有了一些明確的政策規定。這次《規劃》當中最主要的亮點就是鼓勵民營資本、外資進入政策許可的文化產業領域,特別是要參與國有文化企業的股份制改造,最終目的是形成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共同發展的文化產業發展格局。
第二,財政資金的支持力度比較大,也非常明確。現在中央財政和部分地區的地方財政都已經設立了文化產業發展的專項資金,這次《規劃》當中明確提出中央財政要明顯增加專項資金的規模,主要工作是以貸款貼息、項目補貼、資本金注入等方式來促進文化產業發展。這方面也需要進一步細化。
第三,設立中國文化產業投資基金,使其作為文化產業的戰略投資者,對重點領域的文化企業進行股權投資,推動文化企業併購重組,推動文化資源的整合和文化產業的結構調整,切實維護國家文化安全。現在這個基金管理公司已經成立,主要是由財政部採取注資的方式,吸收國有企業、國有金融機構的資金,採取市場化的方式來運作。
第四,鼓勵上市融資。鼓勵有條件的文化企業通過主機板、創業板進行上市融資,同時明確要求現在已經上市的文化企業要通過多種形式作為戰略投資者推動文化企業的併購重組。
第五,明確提出文化產業人才培養的問題。隨著文化產業發展速度不斷加快,文化產業的影響面越來越大,但是現在發展文化產業當中所面臨的一個非常突出的問題是人才的極其匱乏,特別是懂經營、善管理的人才極少,下一步要通過引進、培訓甚至在高等院校設立專門的學院來加快文化產業人才的培養,也可以採取適當的方式在國外吸引一些專門人才投身於中國文化產業的發展。
第六,明確提出國家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的問題。文化產業當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內容生產,內容生產必然會涉及到智慧財產權保護的問題,一方面要加大現有的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力度,另一方面要加快立法的步伐。
第七,深化文化體制改革。配合《規劃》的具體落實,對深化文化體制改革要從“三個一批”來理解——做優做強一批,整合重組一批,停辦退出一批——只有這樣才能真正推動文化資源向優勢企業適度集中。
另外,文化及相關產業的統計是在文化體制改革剛剛起步的時候進行的,現在看來有進一步完善的必要,這方面有關部門已經達成共識:一是要對標準重新進行研究,突出表現文化產業核心層和外圍層,對相關層可能要淡化;二是要把文化產業的統計作為統計部門的一項日常工作列入到工作日程當中,這項工作正在進行。

五大關係

政府與市場的作用關係
在推進文化產業的過程中,政府的力量和市場的力量到底怎樣來發揮?政府到底應該乾什麼,市場應該乾什麼?這個問題非常重要。《規劃》中主要談了公益性部分,實際上就是政府推動的部分。但是從政府推動的這部分來看,包括文化創意、資源整合、產業基地、骨幹文化企業、新業態、文化貿易等,也包括重大項目運作,還是應該以市場配置資源為主,要充分發揮市場的作用。政府作用應該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規劃,制定產業布局、產業重點等是政府的責任;二是規制,就是要制定一些文化產業發展中的規制;三是規範,規範文化產業市場。文化要作為產業真正發展起來,成為國民經濟的重要支柱產業之一,從這個意義上說,它屬於經濟範疇,它的運作一定是市場化的,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在這個產業的發展中與在其它產業的發展中並無二致。
傳統和現代的文化關係
目前的《規劃》比較注重現代文化,包括現代文化的載體形式、國外先進文化的產業形式,但是考慮到我國文化積澱深厚,《規劃》還應該包括一個重要的方面,就是怎樣把傳統文化資源、文化積累轉變成產業元素,轉變成文化的創造力。我們一方面要重視現代的網路文化、動漫等形式,另一方面對傳統的文化形態也要傳承、保護、推廣、發展。很多文化用“激勵”、“集聚”這樣的製造業概念可以涵蓋,但也有很多文化是不能用製造業的方法發展的。文化真正的創造力在個體,因此應該把文化創造者的要素從政策上真正給予支持,希望這一點在《規劃》里能夠進一步得到重視。
文化創新和製造業創新的融合
這兩者關係非常緊密。怎樣把文化元素和製造業轉型結合起來,為製造業提供新的支撐能力,是下一步文化產業發展應該考慮的。五是文化的專業基礎理論和其他學科基礎理論的融合,就是理論的創新問題。 現在對文化的研究絕大部分都是從文化比較學、文藝理論、社會學等方面進行,但作為一個產業,文化亟需和經濟學、管理學等其它學科加快融合,這樣才能使我們的文化產業真正獲得比較大的發展。
有形文化產業和無形文化產業的載體關係
現在我們比較重視有形文化載體,比如基地,在許多地方制定的區域振興規劃中最多的關鍵字就是“基地”。製造業的產業集聚是先進的,需要產業功能配套,但是對於文化產業來說,有的文化形態並不適合搞基地。有形的文化載體如園區、基地、主題公園等確實需要發展,但是這種發展必須有度,僅僅搞成和製造業一樣的基地缺少對文化的領悟,因此應該考慮把有形的文化載體和無形的文化載體結合起來,甚至更加重視對無形載體的投入。無形的文化載體《規劃》里已經包括,例如網路文化等,但還需要進一步挖掘,通過擴大無形的文化載體來提升我國的國家影響力。在國際金融危機形勢下,我們完全可以併購具有全球網路體系的媒體,缺少全球網路媒體的支撐是我們傳播能力弱、在國際上的話語權比較小的重要原因。

幾個問題

第一,《規劃》的公布並不意味著國家文化事業政策發生變化。《規劃》的公布在社會上引起了強烈反響,有些人有疑慮,不確定這是否意味著國家對文化事業的政策發生了變化,對文化的方針政策進行了調整。這一點要向社會說明,《規劃》是在當前經濟危機背景下制定的,任期是到2011年。《規劃》的發布是國家在支持文化事業的同時要大力加快發展文化產業,並不是對文化事業方針政策的調整。
第二,要充分認識到把《規劃》變成現實的難度。黨中央和國務院高度重視文化的發展,制定了大的發展思路、原則、綱要,確定了發展目標,但是僅有原則和方向還無法解決實際的問題,文化單位需要更具體的可以操作的配套政策,所以我們要充分認識到把《規劃》變為針對性更強的政策的路程還比較遠,而這需要上上下下的有關方面,特別是涉及到的相關部委、部門的認識與合作,需要付出艱苦的努力。
第三,《規劃》是黨中央和國務院重視文化產業做出的重大科學決策,但是制定和發布《規劃》並不意味著政府直接來辦產業,它只是給社會提供一個信息,提供政策環境、市場環境和發展目標。既然是產業就必然涉及到市場主體,就不應該由政府親自“操刀上陣”。產業是一個經濟範疇,有一定的基礎和條件要求,所以要表述清楚兩層意思:一是政府不會直接上陣,二是要調動各個方面的力量,特別是非公有部分和符合法律和政策要求的外資部分,當然這也需要一個長期努力的過程。
第四,要注意我國各地區政治、經濟、文化發展的不平衡現象。我們國家有些地區經過改革開放30年的發展,市場環境已經形成,具備了文化產業大發展、大繁榮的條件。但是也有地方還是要進行培育,包括市場的培育。市場和產業是相互依存的,如果脫離了市場條件發展產業,我認為是很不現實的。還有一些地方還談不上市場培育和產業發展的問題,而是要解決人民最基本的文化生活需要。比如說廣大的農村地區,特別是大多數中西部農村地區,政府要做的還是要加大投入力度,保障當地民眾的公共文化生活。所以在當前這種情況下,不能全國統一步伐、統一行動,而是要根據各地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發展的不平衡性,從當地的客觀條件出發對文化產業的發展做出科學、準確、符合實際的決策。

重大舉措

我國第一部文化產業專項規劃——《文化產業振興規劃》(以下簡稱《規劃》)已由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並向社會公開發布。這是繼鋼鐵、汽車、紡織等十大產業振興規劃後出台的又一個重要的產業振興規劃,標誌著文化產業已經上升為國家的戰略性產業。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文化建設,把文化建設作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四位一體”總體布局的重要組成部分。黨的十七大明確提出要興起社會主義文化建設新高潮,更加自覺、更加主動地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提高國家文化軟實力。《規劃》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戰略決策,適應文化建設面臨的新形勢和人民民眾的新期待,加快文化產業發展的重大舉措,對於繁榮文化市場,滿足人民民眾多層次、多方面、多樣化的文化需求,提高文化產業占國民經濟的比重,增強國際競爭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去年以來發生的國際金融危機,凸顯了文化的特殊優勢和特殊功能,也給文化產業帶來了新的機遇和條件,為創新體制機制、最佳化產業結構、逆勢快速發展帶來了契機。同時,文化產業的發展,也將在當前應對國際金融危機中發揮其調整結構、擴大內需、增加就業、推動發展的重要作用。加快振興文化產業,將會拉動其他相關產業發展,為“保增長、擴內需、調結構、促改革、惠民生”做出積極貢獻。
《規劃》提出了到2011年末文化產業發展要在現有基礎上實現五個“進一步”的目標,即文化市場主體進一步完善,文化產業結構進一步最佳化,文化創新能力進一步提升,現代文化市場體系進一步完善,文化產品和服務出口進一步擴大。圍繞這一目標,《規劃》提出在當前要著重發展重點文化產業、實施重大項目帶動戰略、培育骨幹文化企業、加快文化產業園區和基地建設、擴大文化消費、建設現代文化市場體系、發展新興文化業態和擴大對外文化貿易等8個方面的重點任務。《規劃》目標明確、思路清晰、重點突出、振奮人心,必將極大地推動我國文化產業快速發展。
落實好《規劃》,必須深化文化體制改革,以體制機制的創新,促進文化產業發展。要大力推進國有經營性文化單位轉制,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培育新型文化市場主體。要積極推進結構調整和資源整合,推動文化資源向優勢企業集中。鼓勵有實力的文化企業跨地區、跨行業經營和重組,培育骨幹文化企業,打造文化領域的戰略投資者。要建立健全文化市場。要推動文化與科技的融合,積極運用高新技術改造傳統產業,大力發展新興文化業態,推動文化產業升級,形成一批有影響力的文化品牌。要加快政府職能轉變,為文化產業發展營造良好環境。
落實好《規劃》,要靠政策的大力推動。要積極吸收社會資本和外資進入政策允許的文化產業領域。要加大對文化產業的投入,支持國家級文化產業基地建設,支持文化產業重點項目及跨地區整合,支持國有控股文化企業股份制改造,支持文化領域新產品、新技術的研發,支持大宗文化產品和服務的出口。
我們有理由相信,《規劃》付諸實施,必將推動我國文化產業發展進入一個嶄新階段。時代賦予了重大機遇,我們要把宏偉藍圖變為美好現實。

產業規劃

黨的十七大明確提出,要積極發展公益性文化事業,大力發展文化產業,激發全民族文化創造活力,更加自覺、更加主動地推動文化大發展大繁榮。為貫徹落實中央精神,在重視發展公益性文化事業的同時,加快振興文化產業,充分發揮文化產業在調整結構、擴大內需、增加就業、推動發展中的重要作用,結合當前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的新形勢和文化領域改革發展的迫切需要,特制定本規劃。
加快文化產業振興的重要性緊迫性
文化產業是市場經濟條件下繁榮發展社會主義文化的重要載體,是滿足人民民眾多樣化、多層次、多方面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徑,也是推動經濟結構調整、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重要著力點。黨的十六大以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發展文化產業,採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深入推進文化體制改革,加快推動文化產業發展。國有經營性文化單位轉企改製取得重要進展,湧現出一批具有較強實力和競爭力的文化企業和企業集團,文化產業規模逐步壯大,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共同發展的文化產業格局初步形成。文化“走出去”步伐加快,文化進出口貿易逆差逐步縮小,我國文化產業的國際競爭力不斷增強。總的看,我國文化產業呈現出健康向上、蓬勃發展的良好態勢,正在成為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的重要引擎和經濟發展新的增長點。 同時要看到,我國文化產業的發展水平還不高、活力還不強,與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還不相適應,與日趨完善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還不相適應,與現代科學技術迅猛發展及廣泛套用還不相適應,與我國對外開放不斷擴大的新形勢還不相適應。當前,國際金融危機仍未見底,並對文化產業發展產生諸多影響,但困難和挑戰中蘊含著新的機遇和有利條件,文化具有反向調節功能,面對經濟下滑,文化產業有逆勢而上的特點,這為創新文化體制機制、做大做強文化產業帶來了契機。要抓住機遇,大力振興文化產業,為“保增長、擴內需、調結構、促改革、惠民生”作出貢獻。
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規劃目標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國家“十一五”時期文化發展規劃綱要》確定的文化產業發展的各項目標任務和當前文化體制改革的重點,大力培育市場主體,加快轉變文化產業發展方式,進一步解放和發展文化生產力,切實維護我國文化安全,推動文化產業又好又快發展,將文化產業培育成國民經濟新的增長點。
(二)基本原則。堅持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統一;堅持以體制改革和科技進步為動力,增強文化產業發展活力,提升文化創新能力;堅持走中國特色文化產業發展道路,學習借鑑世界優秀文化,積極推動中華民族文化繁榮發展;堅持以結構調整為主線,加快推進重大工程項目,擴大產業規模,增強文化產業整體實力和競爭力;堅持內外並舉,積極開拓國內國際文化市場,增強中華文化在國際上的影響力。
(三)規劃目標。完成經營性文化單位轉企改制,文化市場主體進一步完善,活力進一步增強,文化產業規模不斷擴大,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功能和作用得到較好發揮。
1、文化市場主體進一步完善。按照創新體制、轉換機制、面向市場、增強活力的原則,基本完成經營性文化單位轉企改制,文化市場主體進一步完善,活力進一步增強。
2、文化產業結構進一步最佳化。重點行業和項目對文化的拉動作用明顯增強,文化創意、影視製作、出版發行、印刷複製、廣告、演藝娛樂、文化會展、數字內容和動漫等產業得到較快發展,以資本為紐帶推進文化企業兼併重組取得重要進展,力爭形成一批跨地區跨行業經營、有較強市場競爭力、產值超百億的骨幹文化企業和企業集團。
3、文化創新能力進一步提升。文化體制機制創新取得實質性進展,文化產業發展活力明顯增強,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文化創新體系初步形成,文化原創能力進一步提高,數位化、網路化技術廣泛運用,文化企業裝備水平和科技含量顯著提高。
4、現代文化市場體系進一步完善。市場在文化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得到更好的發揮,文化產品和生產要素合理流動,城鄉文化市場進一步發展,現代流通組織和流通形式逐步成為文化流通領域的主要力量,文化消費領域不斷拓展,在城鄉居民消費結構中的比重明顯增加。
5、文化產品和服務出口進一步擴大。一批外向型骨幹文化企業和國際知名品牌初步形成,對外文化貿易渠道和網路進一步拓展,文化產品和服務出口大幅增長,文化貿易逆差明顯縮小,成為我國服務貿易出口的重要增長點。
重點任務
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要著力做好以下八個方面工作:
(一)發展重點文化產業。以文化創意、影視製作、出版發行、印刷複製、廣告、演藝娛樂、文化會展、數字內容和動漫等產業為重點,加大扶持力度,完善產業政策體系,實現跨越式發展。文化創意產業要著重發展文化科技、音樂製作、藝術創作、動漫遊戲等企業,增強影響力和帶動力,拉動相關服務業和製造業的發展。影視製作業要提升影片、電視劇和電視節目的生產能力,擴大影視製作、發行、播映和後產品開發,滿足多種媒體、多種終端對影視數字內容的需求。出版業要推動產業結構調整和升級,加快從主要依賴傳統紙介質出版物向多種介質形態出版物的數字出版產業轉型。出版物發行業要積極開展跨地區、跨行業、跨所有制經營,形成若干大型發行集團,提高整體實力和競爭力。印刷複製業要發展高新技術印刷、特色印刷,建成若干各具特色、技術先進的印刷複製基地。演藝業要加快形成一批大型演藝集團,加強演出網路建設。動漫產業要著力打造深受觀眾喜愛的國際化動漫形象和品牌,成為文化產業的重要增長點。
(二)實施重大項目帶動戰略。以文化企業為主體,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充分調動社會各方面的力量,加快建設一批具有重大示範效應和產業拉動作用的重大文化產業項目。繼續推進國產動漫振興工程、國家數字電影製作基地建設工程、多媒體資料庫和經濟信息平台、“中華字型檔”工程、國家“知識資源資料庫”出版工程等重大文化建設項目。選擇一批具備實施條件的重點項目給予支持。
(三)培育骨幹文化企業。著力培育一批有實力、有競爭力的骨幹文化企業,增強我國文化產業的整體實力和國際競爭力。堅持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科學規劃、合理布局,在重點文化產業中選擇一批成長性好、競爭力強的文化企業或企業集團,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動跨地區、跨行業聯合或重組,儘快壯大企業規模,提高集約化經營水平,促進文化領域資源整合和結構調整。鼓勵和引導有條件的文化企業面向資本市場融資,培育一批文化領域戰略投資者,實現低成本擴張,進一步做大做強。
(四)加快文化產業園區和基地建設。加強對文化產業園區和基地布局的統籌規劃,堅持標準、突出特色、提高水平,促進各種資源合理配置和產業分工。對符合規劃的產業園區和基地,在基礎設施建設、土地使用、稅收政策等方面給予支持。建設若干輻射全國的區域文化產品物流中心,建設一批文化創意、影視製作、出版發行、印刷複製、演藝娛樂和動漫等產業示範基地,支持和加快發展具有地域和民族特色的文化產業群。
(五)擴大文化消費。不斷適應當前城鄉居民消費結構的新變化和審美的新需求,創新文化產品和服務,提高文化消費意識,培育新的消費熱點。加強原創性作品的創作,打造一批具有核心競爭力的知名文化品牌。努力降低成本,提供價格合理、豐富多樣的精神文化產品和服務。加快建設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科技含量高、富有中國文化特色的主題公園。開發與文化結合的教育培訓、健身、旅遊、休閒等服務性消費,帶動相關產業發展。
(六)建設現代文化市場體系。建立健全門類齊全的文化產品市場和文化要素市場,促進文化產品和生產要素的合理流動。重點建設傳輸快捷、覆蓋廣泛的文化傳播渠道。發展文藝演出院線,推動主要城市演出場所連鎖經營。支持全國文化票務網路建設。推進有線電視網路整合,鼓勵通過併購、重組等方式,進行廣電網路的區域整合和跨地區經營。推進電影院線、數字電影院線的跨地區整合以及數字影院的建設和改造。支持國有出版發行企業以資本為紐帶實行跨地區兼併重組。鼓勵非公有資本進入文化創意、影視製作、演藝娛樂、動漫等領域。支持優先選用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產品質量水平高的文化設備及產品。
(七)發展新興文化業態。採用數字、網路等高新技術,大力推動文化產業升級。支持發展移動多媒體廣播電視、網路廣播影視、數字多媒體廣播、手機廣播電視,開發移動文化信息服務、數字娛樂產品等增值業務,為各種便攜顯示終端提供內容服務。加快廣播電視傳播和電影放映數位化進程。積極推進下一代廣播電視網建設,發揮第三代移動通信網路、寬頻光纖接入網路等網路基礎設施的作用,制定和完善網路標準,促進互聯互通和資源共享,推進三網融合。積極發展紙質有聲讀物、電子書、手機報和網路出版物等新興出版發行業態。發展高新技術印刷。運用高新技術改造傳統娛樂設施和舞台技術,鼓勵文化設備提供商研發新型電影院、數字電影娛樂設備、攜帶型音響系統、流動演出系統及多功能集成化音響產品。加強數位技術、數字內容、網路技術等核心技術的研發,加快關鍵技術設備改造更新。
(八)擴大對外文化貿易。落實國家鼓勵和支持文化產品和服務出口的優惠政策,在市場開拓、技術創新、海關通關等方面給予支持。制定《2009-2010年度國家文化出口重點企業和項目目錄》,形成鼓勵、支持文化產品和服務出口的長效機制。重點扶持具有民族特色的文化藝術、展覽、電影、電視劇、卡通片、網路遊戲、出版物、民族音樂舞蹈和雜技等產品和服務的出口,抓好國際行銷網路建設。支持動漫、網路遊戲、電子出版物等文化產品進入國際市場。鼓勵文化企業通過獨資、合資、控股、參股等多種形式,在國外興辦文化實體,建立文化產品行銷網點,實現落地經營。辦好國家重點支持的文化會展,通過中國(深圳)國際文化產業博覽會、中國國際廣播影視博覽會、北京國際圖書博覽會等推動文化產品和服務出口。支持文化企業參加境外圖書展、影視展、藝術節等國際大型展會和文化活動。
中國(深圳)國際文化產業博覽交易會 現場中國(深圳)國際文化產業博覽交易會 現場
政策措施
(一)降低準入門檻。落實國家關於非公有資本、外資進入文化產業的有關規定,根據文化產業不同類別,通過獨資、合資、合作等多種途徑,積極吸收社會資本和外資進入政策允許的文化產業領域,參與國有文化企業的股份制改造,形成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共同發展的文化產業格局。
(二)加大政府投入。中央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大對文化產業的投入,通過貸款貼息、項目補貼、補充資本金等方式,支持國家級文化產業基地建設,支持文化產業重點項目及跨區域整合,支持國有控股文化企業股份制改造,支持文化領域新產品、新技術的研發。支持大宗文化產品和服務的出口。大幅增加中央財政“扶持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和文化體制改革專項資金規模,不斷加大對文化產業發展和文化體制改革的支持力度。
(三)落實稅收政策。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文化體制改革中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和支持文化企業發展兩個規定的通知》中的相關稅收優惠政策,研究確定文化產業支撐技術的具體範圍,加大稅收扶持力度,支持文化產業發展。
(四)加大金融支持。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對文化企業的金融支持力度。積極倡導鼓勵擔保和再擔保機構大力開發支持文化產業發展、文化企業“走出去”的貸款擔保業務品種。支持有條件的文化企業進入主機板、創業板上市融資,鼓勵已上市文化企業通過公開增發、定向增發等再融資方式進行併購和重組,迅速做大做強。支持符合條件的文化企業發行企業債券。
(五)設立中國文化產業投資基金。按照有關管理辦法,由中央財政注資引導,吸收國有骨幹文化企業、大型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認購。基金由專門機構進行管理,實行市場化運作,通過股權投資等方式,推動資源重組和結構調整,促進國家文化發展戰略目標的實現。
保障條件
(一)加強組織領導。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切實將《規劃》的實施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把《規劃》提出的目標任務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建立相關的考核、評價和責任制度,作為評價地區發展水平、衡量發展質量和領導幹部工作實績的重要內容。文化行政主管部門在黨委宣傳部門協調指導下,具體組織實施,相關部門密切配合,確保《規劃》提出的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二)深化文化體制改革。通過深化文化體制改革,進一步解放和發展文化生產力,激發全社會的文化創造活力。要緊緊抓住轉企改制、重塑市場主體這箇中心環節,加快推進出版發行單位轉企改制和兼併重組,加快電影製片、發行、放映單位和文藝院團轉企改制,抓好黨報黨刊發行體制和廣播電視節目制播分離改革。大力推動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政府職能轉變,建立統一高效的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
(三)培養文化產業人才。繼續抓好全國宣傳文化系統“四個一批”人才培養工程,著力加強領軍人物和各類專門人才的培養。繼續辦好經營管理人才培訓班,培養一批熟悉市場經濟規律,懂經營、善管理的人才。吸引財經、金融、科技等領域的優秀人才進入文化產業領域。注重海外文化創意、研發、管理等高端人才的引進,為我國文化產業發展提供強有力的人才保障。
(四)加強立法工作。進一步完善法律體系,依法加強對文化產業發展的規範管理。完善國家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嚴厲打擊各類盜版侵權行為,促進國家文化創新能力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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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產業振興規劃》,將極大地鼓舞對整個文化產業的發展。”北京市新媒體技師學院院長梁軍表示。光線傳媒總裁王長田在接受記者採訪時也表示:“《振興規劃》出台,將推動中國的文化像經濟一樣走向國際市場。”他們更看好資本扶持力度的加大。在出台《關於金融支持文化出口的指導意見》後,《規劃》中也進一步加大了融資扶持力度。《規劃》明確指出,積極吸收社會資本和外資,進入政策允許的文化產業領域,參與國有文化企業股份制改造。這一措施得到了投資界的普遍歡迎。金沙江創業投資董事總經理潘曉峰告訴記者:“投資文化產業原先有一定的進入門檻,且缺乏有效的退出機制,《規劃》的出台必將帶動文化產業的投資。”《規劃》披露,這是在國際金融危機的大背景下,做出的重要扶持計畫。從歷史經驗來看,經濟蕭條對文化產業不僅影響小,反而有帶動作用。美國文化產業就是在1929年世界經濟大蕭條中逆市興起,進而改變美國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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