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哲學人類學

文化哲學人類學,形成於20世紀70年代。主張汲取考古人類學、知識人類學、語言人炎學、結構人類學、民俗學、民族學以及原始文化研究的枳極成果,繼承山希臘以來以人的本體為中心的自由和創造思想,批判存在主義(海德格爾和薩持)的自由理論,站在哲學人類學研究已達到的理論高度(人的開放性、活動性、趨向完美性等),摒棄僅從生物、心理、宗教等某些領域來理解人的狹隘性,人類活生生的和創造性的歷史性來代替對人的片面理解,強調應把人置於更廣闊的文化、社會、歷史、泠統的背景中思考,從而達到人對世界的適應性。

文化哲學人類學從人的活動本質、符號功能和創造木性出發,把它們視為人類存在的本體論結構,由此出發來解釋人對文化的超越性以及文化對人的制約性、人的主觀創造性和客觀決定性,人作為文化創造者和義化產物的互相關係,文化哲學人類學最終要建立的是此時生存於自然世界、生活環境、社會歷史、義化傳統中的完整的人。完整的人是人的經驗客觀性和精神主觀性的統一,自然世界和文化世界的統一,個人和社會的統一,創新和傳統的統,現實和歷史的統一。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