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秩官

散秩官,清代一種隨旗行走、無固定職事的官員。八旗滿洲、蒙古、漢軍中均有,其品秩高下、待遇厚薄參差不一。清代無實職而有爵俸,有職位卻無實權者,原屬“閒散世職”。其中有“不掌圖記(印信)”的佐領(正四品武官)屬年幼不能勝任其職的世襲佐領。凡閒散官員,令隨本旗都統衙門行走,掌供該衙門各項使令,故稱為“隨旗行走散秩官”。或在本旗印房、營伍之內充補辦理事務的章京,或於京城九門、兵丁營房之間充補理事官。凡效力6年無事故者,例於本旗應升處列名;學習行走的佐領,經各項差使考驗確能勝任本職者,則隨時由各旗都統具奏,經“引見”再令執掌圖記,以實施其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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