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體育委員會

教育部體育委員會,是南京國民政府依照教育部組織法而成立的一個主管全國體育工作的領導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教育部體育委員會
教育部體育委員會,是在國民政府教育部管轄的體育指導委員會的基礎上,依照教育部組織法於1932年9月6日正式成立的。體育指導委員會成立於1927年12月。這個組織的出現,改變了以往只注重學校體育而忽視社會體育的狀況,標誌著體育已被視為一項完整、獨立的國家事業而由專門的機構進行領導和管理,也是國民政府將學校體育和社會體育等同對待並使之協調發展所邁出的第一步。
1932年成立的教育部體育委員會由18名委員組成,他們分別是:褚民誼、張之江、周亞衛、王正廷、張伯苓、袁敦禮、郝更生、吳蘊瑞、馬良、許龐厚、徐致一、張信孚、陳洋嶺、沈嗣良、黃麗明、張匯蘭、高錫威、張炯等。由郭連峰任教育部體育委員會秘書。從上述人員構成看,體育委員會中的大部分人都是教育部委員,也是前體育指導委員會委員。這些人中有的人出國專修過體育,有的熱心體育活動並支持和倡導體育的開展,對於中國體育的發展作出過一定的貢獻。
教育部體育委員會雖然沒有脫離教育系統,仍然是教育部體制下的一組行政機構,但它已成為獨立領導學校體育和社會體育的首腦機關。該委員會在成立後的一段時期內,主要負責起草並擬定有關的體育法令法規,起著諮詢作用,並沒有實際的權力。根據該委員會規程的規定,委員是教育部聘任,而不是選舉產生。人數為15—21人,其中常務委員5—7人,由教育部長在委員中指聘。除了秘書一人外,下設幹事2人。
教育部體育委員會的行政管理工作主要有以下6項:計畫全國體育設施事項;指導全國體育研究及行政事項;督促各級行政機關實行體育計畫;審核各級學校體育課及成績、各種體育機關之組織及計畫或報告、體育工作人員之資格等事項;編造及審查全國體育預算;議復教育部長交議事項。[1]
[1]崔樂泉總主編,中國體育通史,第四卷,人民體育出版社,2008: 40-44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