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關於職業院校試行工學結合、半工半讀的意見

教職成[2006]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計畫單列市教育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的決定》(國發[2005]35號)精神,大力推行工學結合、校企合作的培養模式,逐步建立和完善半工半讀制度,實現新時期我國職業教育改革和發展的新突破,現就職業院校試行工學結合、半工半讀有關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教育部關於職業院校試行工學結合、半工半讀的意見
  • 檔案文號:教職成[2006]4號
  • 檔案類別:意見
  • 發布單位:教育部
檔案內容
一、進一步提高對職業院校試行工學結合、半工半讀的認識。近年來,不少地方和職業院校在辦學過程中注重加強與企業的聯繫,加強學生的生產實習和社會實踐,堅持走工學結合、半工半讀的路子,學校招生數量不斷增加,教學水平不斷提高,畢業生受到用人單位的歡迎,取得了明顯成效。職業院校試行工學結合、半工半讀,是遵循教育規律,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的需要;是堅持以就業為導向,有效促進學生就業的需要;是幫助學生,特別是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完成學業的需要;是關係到建設有中國特色職業教育的一個帶有方向性的關鍵問題。《國務院關於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的決定》已明確提出,要大力推行工學結合、校企合作的培養模式,逐步建立和完善半工半讀制度。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職業院校要進一步提高認識,解放思想,積極探索,大膽實踐,努力做好職業院校試行工學結合、半工半讀工作,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培養數以億計的高素質勞動者和數以千萬計的高技能專門人才服務。
二、進一步加強校企合作,加快推進職業教育人才培養模式的根本性轉變。職業院校要緊緊依靠行業企業辦學,進一步擴展和密切與行業企業的聯繫,加強教育與生產勞動和社會生產實踐相結合,加快推進職業教育培養模式由傳統的以學校和課程為中心向工學結合、校企合作轉變。要進一步推進校企合作,找準企業與學校的利益共同點,注重探索校企合作的持續發展機制,建立學校和企業之間長期穩定的組織聯繫制度,實現互惠互利、合作共贏。鼓勵校企合作方式的創新,可以是學校根據企業需要培養人才、提供實習學生,企業為學生提供教學實訓條件;可以是學校依託企業培訓教師,參加企業生產實踐,企業選派工程技術人員為學校提供教學服務;鼓勵企業在職業院校建立研究開發機構和實驗中心,促進學校的專業建設和課程改革;企業可以依託職業院校進行員工的培養培訓。積極推進“校企合一”,鼓勵“前廠(店)後校”或“前校後廠(店)”。進一步鼓勵行業企業舉辦職業院校,同時鼓勵職業院校依託專業發展產業,以產業發展促進專業建設。
三、進一步深化職業教育教學改革,大力推行工學結合、校企合作的培養模式。職業院校要堅持以服務為宗旨,以就業為導向的職業教育辦學方針。在確定教學目標時,要注重培養學生具備適應企業工作崗位的實踐能力、專業技能、敬業精神和嚴謹求實作風以及綜合職業素質。要瞄準市場設定專業和培訓項目,及時調整教育教學內容,突出實踐技能教學。要大膽探索學分制、彈性學制等教育管理制度的改革,以適應工學結合、校企合作培養模式的要求。要積極推進學生到企業等用人單位頂崗實習,努力形成以學校為主體,企業和學校共同教育、管理和訓練學生的教學模式。中等職業學校在校學生最後年要到企業等用人單位頂崗實習,高等職業院校學生實習實訓時間不少於半年。職業院校要儘快突破傳統的偏重課堂知識講授、輕視崗位技能訓練的做法,切實加強實踐教學,創新有利於培養和提高學生職業技能的教學方法。
四、積極開展學生通過半工半讀實現免費或低費接受職業教育的試點。各地要將積極推進職業院校實行工學結合,逐步建立和完善半工半讀制度,實現學生免費或低費接受職業教育,作為今後深化職業教育改革的長遠目標。按照積極推進、分類指導,逐步擴大的原則,從2006年開始,各地都要開展學生通過半工半讀實現部分學生免費或低費接受職業教育的試點工作,取得經驗後逐步推廣。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試點工作的組織領導,制訂試點工作方案,遴選試點院校,認真研究解決試點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及時總結經驗。2006年上半年各地要選擇二至三所職業院校作為開展半工半讀的試點院校。試點院校要根據試點工作要求,制訂具體的實施辦法,確定試點專業和班次,優先招收貧困家庭子女到相應的試點班學習;要加強與企業的合作,有組織地安排學生到企業等用人單位頂崗實習,完善以學生實習補貼發放、勞動保護等為重點內容的實習管理制度,保證學生獲得合理的報酬,補貼他們的學習和生活費用。鼓勵職業院校根據自身實際,勇於打破常規,大膽進行實踐探索,在確保質量的基礎上,創造性地採取多種形式試行半工半讀,實現部分學生低費或免費接受職業教育。
五、完善管理辦法,提供政策支持,為推進工學結合、半工半讀提供制度和條件保障。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職業院校要加強學生實習管理,建立和完善職業院校學生頂崗實習的管理制度。職業院校要妥善選擇實習單位,安排學生到生產技術先進、管理嚴格、經營規範、遵紀守法和社會聲譽好的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社會組織實習,並就實習事宜與實習單位簽訂協定,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以及學生實習期間雙方的管理責任。職業院校與實習單位建立實習工作協作組織,雙方安排穩定的管理人員,共同研究制訂實習計畫和管理辦法,確保實習的內容、形式和管理方式有利於學生身心健康,有利於培養學生良好的職業道德,有利於學生綜合職業能力和就業能力的提高。職業院校要加強與實習單位的合作,遵守國家有關教育培訓、勞動就業、生產安全和未成年人權益保護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妥善安排學生頂崗實習的內容、場合、方式,避免學生在生產、服務中受到身心傷害,加強對學生的勞動紀律、生產安全、自救自護和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教育,提高學生的自我保護能力,保障學生的各項合法權益。根據《國務院關於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的決定》,各地要推進建立企業接收職業院校學生實習的制度;實習期間,企業要與學校共同組織好學生的相關專業理論教學和技能實訓工作,做好學生實習中的勞動保護、安全等工作,為頂崗實習的學生支付合理報酬。對支付實習學生報酬的企業,國家將制定有關政策,給予相應稅收優惠。
六、加強領導,大膽實踐,確保工作健康持續開展。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職業院校試行工學結合、半工半讀工作的領導,把此項工作作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職業教育改革創新的重點,精心籌劃,積極探索新形勢下推進,工學結合、半工半讀的新思路、新措施和新方法。職業院校要將推進工學結合、半工半讀作為學校改革發展的基本方向。今後要把有效推進工學結合、半工半讀作為高水平示範性職業院校建設的標準之一,對於在推進工學結合、半工半讀方面做出成績的職業院校,要給予表揚和獎勵。加強對工學結合、半工半讀的理論研究和實踐探素,爭取在理論和實踐上都有新的突破,開創中國特色的職業教育發展的新局面。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二OO六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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