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關於切實加強高校學生住宿管理的通知

教育部關於切實加強高校學生住宿管理的通知

我國在2004年頒布的針對當時高校學生住宿中發生的一些安全問題提出的一項管理通知,主要是從學生宿舍的領導、黨建與政治思想工作、管理規章制度、宿舍安保及校外住宿五個方面進行強化,以提高高校學生住宿的安全保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教育部關於切實加強高校學生住宿管理的通知
  • 檔案號:教社政[2004]6號
  • 頒布單位:教育部
  • 頒布時間:二〇〇四年六月七日
教社政[2004]6號
近期以來,一些高校出現學生住宿場所發生治安傷害事件。繼2月23日雲南大學發生四名學生在校內公寓被害案後,又有部分地區高校學生宿舍相繼發生偷盜、搶劫、傷害等刑事治安案件。此外,近年來一些在校大學生自行租住校外民房,條件參差不齊,有的不具備基本的安全設施,有的周邊治安環境複雜,安全或治安事端時有發生。4月27日晚,西藏民族學院兩名學生在校外租住房屋遭歹徒綁架搶劫,近期相繼發生高校學生在校外租房被害以及煤氣中毒死亡事件。
產 生上述問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是學生住宿管理工作薄弱。一些高校對學生住宿管理工作沒有切實負起應有的責任,沒有認真落實輔導員進公寓、安全保衛工作進公寓等制度;一些高校在學生校外租房的管理問題上採取了放任的態度。為進一步加強學生住宿管理,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實加強對學生住宿管理工作的領導
學生宿舍和公寓是學生日常生活與學習的重要場所,是對學生進行思想政治工作和素質教育的重要陣地。學生住宿管理事關學生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關係到學校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關係到學校和社會的穩定,也關係到我國高等教育的改革和發展。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高校要從維護穩定大局和推進高等教育事業發展的高度, 增強政治責任感和現實緊迫感,把學生住宿管理工作作為學校教育和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高度重視並切實擔負起學生住宿管理的領導責任,將其列入高校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日程,作為學校的一件大事來抓,不能推向社會。
高校主要負責人作為學校安全穩定工作第一責任人,對包括學生住宿管理在內的學校安全與穩定工作負總責,要有必要的時間和精力抓安全保衛工作。各校均應建立學生住宿管理委員會並制定相應管理辦法。對於學生公寓的管理,物業管理和學生管理要職責明確、緊密配合,對學生的思想教育與日常行為管理主要由高校學生教育 管理部門負責,物業管理部門有責任為高校開展教育和管理工作提供必要條件。要儘量避免多校合用學生公寓,已由幾所學校合用的學生公寓,各高校要分別派人組成領導小組統籌管理,切實負起安全責任。
二、切實加強學生宿舍和公寓中的黨建與思想政治工作
高校應認真貫徹第12次 全國高校黨建工作會議的要求,結合各地實際情況,採取有力措施,將學生在宿舍和公寓內按班集體住在一起,按班集體建立黨團支部,充分發揮共產黨員在住宿管理中的先鋒模範作用和黨支部的政治核心與戰鬥堡壘作用。沒有按班集體安排住房的,要積極創造條件,儘早作出住房調整。堅決反對按學生經濟狀況分配住房的做 法。要以學生宿舍和公寓為基地開展校園文化活動,培養學生的團隊精神觀念,豐富學生宿舍和公寓文化生活,促進學生公寓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
要堅決落實學生公寓思想政治工作隊伍建設的有關要求,切實選派足夠數量的政治素質高,思想作風好,具有較強組織管理能力,善於做學生工作的輔導員進駐學生公寓,做到“同住、知情、關心、引導”。即與學生同住學生公寓;了解學生思想動態;關心學生思想、生活;引導學生正確處理各種問題,開展經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要切實落實學校班主任管理的各項規定,班主任必須每周定期到學生宿舍走訪學生。
三、切實加強管理機制與規章制度建設
要建立健全學生住宿管理規定、學生宿舍文明建設管理規定、學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等各項規章制度,學校、學生、業主、物業管理等各單位和人員之間,要建立有效的契約關係,明確學生公寓應提供的服務項目,保障入住學生的日常生活。要加強安全保衛制度建設,按照中央和省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對學生宿舍和公寓的住宿、用電、用水、飲食、防火防盜等方面工作,制定完善的安全制度;建 立安全工作信息的收集、處理和報送制度,確保重要信息及時、準確上報;建立值班制度和門衛制度,開通二十四小時固定值班電話;建立安全工作檢查制度,做到全面檢查與重點檢查相結合、定期檢查和日常防範相結合,對發現的事故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切實做到值班門衛到位、巡邏執勤到位、檢查整改到位、制度落實到位。
要建立有效的監督機制。建立由學生代表組成的學生民主監督機構,積極參與學生宿舍公寓的管理和服務,監督各項制度的執行。及時向學校和公寓管理部門反映學生的意見、要求,協助輔導員、宿舍管理員排解矛盾。要拓寬高校後勤服務單位、學校和學生之間的聯繫、溝通、對話渠道,公開學生投訴和糾紛處理的辦法、程式,自覺維護學生權益。要培育和發展學生宿舍和公寓的自我管理組織,充分發揮這些組織的作用,把學生宿舍和公寓建成學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場所。
四、切實加強學生宿舍和公寓的安全保衛工作
要建立和健全學生宿舍和公寓的安全保衛工作網路。物 業管理部門要設立安全保衛機構,配備專職人員,切實擔負起管理範圍內的安全保衛工作。要不斷改善學生宿舍和公寓的安全設施,設立必要的交通、安全警示裝置,建立報警點。學生宿舍和公寓內要設立火災預警監視系統、惡性用電識別裝置等,通過技術防範設施,防止火災發生。要加強學生公寓安全保衛工作人員的技術 配備和條件保障,每年都應安排專項經費,用於安全保衛設施和裝備的添置和更新。學校安全保衛部門要加強對學生宿舍和公寓安全保衛工作的業務指導、培訓、監督和檢查,加強巡邏,深入排查安全保衛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時整改。
要 加強對學生的安全與法制教育,培養學生遵紀守法的良好行為。要善於通過新生入學教育、安全知識講座、演講會、報告會等形式,充分利用廣播、閉路電視、宣傳櫥窗、板報等載體,將學生宿舍和公寓安全問題列入重要內容進行廣泛深入的教育。在節假日和重大活動期間,要有針對性地提出安全要求,對違法違紀的學生及時 進行批評教育和必要的處罰。高校後勤服務社會化單位也要加強對宿舍管理人員和治安人員的法制和職業道德教育。
高校要積極配合公安部門做好學生宿舍和公寓周邊環境的治安管理工作,經常互通信息,認真分析、排查影響學校穩定的不安全因素,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五、切實加強學生校外租房的管理
各高校應積極創造條件為學生解決住宿問題,原則上不允許學生自行在校外租房居住。對已在校外租房的學生,應要求其搬回校內住宿;對極少數堅持在校外租房的學生,要向他們耐心說明可能產生的後果和個人應承擔的責任,並逐一登記,建立報告和承諾制度,說明租房的原因、房屋詳細地址、聯繫方式,承諾加強人身和財產 安全的自我保護,經本人與家長雙方簽字報學校備案。要切實加強學生校外租房的管理,決不能留下管理和教育工作的空白點。
教育部
二〇〇四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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