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高校學生住宿管理的通知

各地教育部門和高校要把學生住宿管理作為學校教育管理的重要環節,科學規劃,統籌安排,充分利用今年畢業生離校和新生入學這段時間,做好學生宿舍調整工作。原則上,有條件的高校要進一步落實學生按班級住宿;尚有困難的高校要創造條件,保證2005級新生按班級住宿。對在校內宿舍和公寓安排確有困難,而須在校外租房的學生,學校也要制定切實措施,加強教育管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高校學生住宿管理的通知
  • 機構:教社政廳
  • 時間:2005
  • 類別:通知
  • 編號:教社政廳〔2005〕4號
原檔案,附屬檔案,

原檔案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教育工作部門、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部屬各高等學校: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見》(中發〔2004〕16號)和全國加強和改進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會議精神,充分發揮學生班級在做好高校學生思想政治教育、促進高校學生健康成長中的重要作用,強化學生班級作為高校學生的基本組織形式在學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中的功能。現就落實《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21號)和《教育部關於切實加強高校學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教社政〔2004〕6號)要求,進一步加強高校學生住宿管理通知如下:
要切實做好學生住宿管理工作。各地教育部門要加強對學生住宿管理的組織領導,高校黨政領導要切實抓好工作,及時解決出現的各種困難和問題。學校各有關部門和院(系)要密切配合,制定科學合理、方便學生的宿舍調整方案。在工作中,要充分發揮學生黨員和骨幹的作用,做好深入細緻的組織動員,努力取得學生的理解和支持。加大校園秩序維護力度,確保學生宿舍調整有序進行。認真研究解決宿舍調整可能帶來的住宿收費、住宿條件變化等相關問題,加大對貧困家庭學生的資助力度,杜絕按學生經濟狀況安排住房。
要進一步建立健全學生住宿管理長效機制。把學生宿舍和公寓的教育管理工作作為輔導員的重要職責,選好配強輔導員進宿舍和公寓開展工作,建立完善輔導員、宿舍和公寓管理人員、學生黨員和骨幹密切配合的教育管理服務工作體系。制定完善學生住宿管理規章制度,教育引導學生自覺遵守學校住宿管理規定。加強學校有關部門與學生的聯繫溝通,拓寬學生反映意見和建議的渠道,及時解決學生的實際困難,維護學生合法權益。同時,要加強學生宿舍和公寓的安全保衛工作,對極少數堅持在校外租房的學生,也要制定措施,力求做到相對集中管理,努力為學生人身和財產安全提供保障。
各地教育部門和高校要認真督導檢查學生住宿管理工作,匯總反饋有關工作情況和工作建議,填寫學生住宿管理情況調查表,並於9月16日前將調查表電傳我部。
聯繫單位:教育部社政司,聯繫人:余先亭、劉輝,聯繫電話:略。

附屬檔案

1.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本、專科學生按班級住宿情況調查表(附表一)(略)
2.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屬普通高校全日制本、專科學生按班級住宿情況調查匯總表(附表二)(略)
二○○五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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