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前深入開展誠信考試專題教育的通知

為維護國家教育統一考試的公正和嚴肅性,進一步做好誠信考試宣傳教育,現就在今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前對考生深入開展誠信考試專項教育工作進行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前深入開展誠信考試專題教育的通知
  • 文號:教學廳[2005]10號
  • 發布部門:教育部辦公廳
  • 發布時間:二○○五年五月二十三日
通知對象,通知內容,

通知對象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教育廳(教委)。

通知內容

為維護國家教育統一考試的公正和嚴肅性,進一步做好誠信考試宣傳教育,現就在今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前對考生深入開展誠信考試專項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誠信是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基本要求。誠信教育是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方面。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前開展誠信考試教育,是對考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一個關鍵環節,關係到考生的健康成長,關係到國家教育統一考試的公平公正,關係到校風、學風和社會風氣。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有關方面要高度重視,把這項工作做實、做細、做好。
二、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要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進一步落實我部關於加強考生誠信教育的各項措施,包括所有高級中等教育學校對即將參加高考的學生進行一次以考試誠信為主題的教育活動,認真組織所有考生簽訂《誠信考試承諾書》的工作,促使考生學習、知曉並自覺遵守有關考試紀律要求。要結合本地實際創造性地開展有重點、有針對性的誠信考試教育活動,務求取得實效。
三、根據《200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教學[2005]2號檔案附屬檔案)的要求,從今年起,考生參加國家教育統一考試的誠信狀況將記入考生的電子檔案,並在錄取時提供給有關高等學校,作為學校是否錄取考生的重要依據之一。各地要認真組織好這項工作的實施,從制度上有效地約束考生行為。
四、在今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前,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在本地區廣泛開展誠信考試宣傳,利用多種媒體形式弘揚“誠信考試光榮、作弊違紀可恥”的社會風尚,營造“違紀必究、作弊必罰”的社會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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