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衛生部關於實施臨床醫學教育綜合改革的若干意見

2012年5月7日,教育部、衛生部以教高〔2012〕6號印發《關於實施臨床醫學教育綜合改革的若干意見》。該《意見》分指導思想和工作原則、改革目標和主要任務、改革重點和主要舉措、組織管理和試點安排4部分。《意見》提出的改革重點和主要舉措是:最佳化臨床醫學人才培養結構,實施“卓越醫生教育培養計畫”,推進臨床實踐教學能力建設,深化綜合性大學醫學教育管理體制改革,加強臨床醫學教育質量評價制度建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教育部衛生部關於實施臨床醫學教育綜合改革的若干意見
  • 檔案號:教高〔2012〕6號
  • 發布部門:教育部衛生部
  • 發布時間:二○一二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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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 衛生部關於實施臨床醫學教育綜合改革的若干意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衛生廳(局),各計畫單列市教育局、衛生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衛生局,教育部等部門部屬有關高等學校:
為貫徹落實胡錦濤總書記在慶祝清華大學建校100周年大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和《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國務院關於建立全科醫生制度的指導意見》,深化醫學教育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養質量,促進醫學教育更好地服務於醫藥衛生事業發展的需要,服務於人民民眾提高健康水平的需求,特就實施臨床醫學教育綜合改革提出如下意見。

檔案全文

指導思想和工作原則
深入貫徹落實教育規劃綱要和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意見,遵循醫學教育規律,推進臨床醫學教育綜合改革,著力於醫學教育發展與醫藥衛生事業發展的緊密結合,著力於人才培養模式和體制機制的重點突破,著力於醫學生職業道德和臨床實踐能力的顯著提升,全面提高醫學人才培養質量,加快面向基層的全科醫生培養,為發展醫藥衛生事業和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提供堅實的人才支撐。按照“整體設計、分步實施、重點突破、大力推進”的工作原則實施改革。
改革目標和主要任務
最佳化臨床醫學人才培養結構,建立醫學人才培養規模和結構與醫藥衛生事業發展需求有效銜接的調控機制;實施“卓越醫生教育培養計畫”,更新教育教學觀念,改革人才培養模式,創新教育教學方法和考核評價方法,加強醫學生職業道德教育,加強全科醫學教育,加強臨床實踐教學能力建設,提高人才培養水平;加強醫學教育質量保障體系建設,建立醫學教育專業認證制度;深化綜合性大學醫學教育管理體制改革,加快世界一流和高水平醫學院建設,為醫藥衛生事業又好又快發展培養高素質醫學人才。
改革重點和主要舉措
(一)最佳化臨床醫學人才培養結構。
1.調控臨床醫學專業招生規模。相對穩定臨床醫學專業招生總體規模。“十二五”期間,原則上不增設醫學院校,不增設臨床醫學專業點。根據國家和地方衛生服務需求及醫學教育資源狀況,確定臨床醫學專業點的招生數量,對臨床醫學專業招生規模過大的省市、高校縮減招生數量。
2.構建“5+3”為主體的臨床醫學人才培養體系。逐步最佳化醫學教育學制學位體系。適應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總體要求,逐步建立“5+3”(五年醫學院校教育加上三年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為主體的院校教育、畢業後教育和繼續教育有效銜接的臨床醫學人才培養體系,培養一大批高水平醫師;適應國家醫學創新和國際競爭對高水平醫學人才的要求,深化長學制臨床醫學教育改革,培養少而精、國際化的醫學拔尖創新人才;適應農村基本醫療衛生服務需求,按需辦好三年制臨床醫學教育,培養農村實用型助理全科醫生。
(二)實施“卓越醫生教育培養計畫”。
3.改革五年制本科臨床醫學人才培養模式。以強化醫學生職業道德和臨床實踐能力為核心,深化五年制臨床醫學專業教育教學改革。更新教育教學觀念,改革教學內容、教學方法與課程體系,創新教育教學和評價考核方法,將醫德教育貫穿醫學教育全過程。推進醫學基礎與臨床課程整合,推進以學生自主學習為導向的教學方法改革,完善以能力為導向的形成性與終結性相結合的評定體系,加強醫教結合,強化臨床實踐教學環節,增加基層見習,嚴格臨床實習過程管理,實現早臨床、多臨床、反覆臨床,培養醫學生關愛病人、尊重生命的職業操守和解決臨床實際問題的能力。
4.改革臨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模式。建立臨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與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有效銜接的制度。著力推動研究生招生和住院醫師招錄相結合,研究生培養與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相結合,專業學位授予標準與臨床醫師準入標準有機銜接,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碩士專業學位證書授予與執業醫師資格證書、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合格證書頒發有機結合的臨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改革,強化臨床實踐能力培養培訓,為培養大批高水平、高素質臨床醫師打下堅實的基礎。
5.改革長學制臨床醫學人才培養模式。深化長學制醫學教育改革,加強自然科學、人文科學和社會科學教育,為醫學生的全面發展奠定寬厚的基礎;改革教學方式,提高學生自主學習、終身學習和創新思維能力;建立導師制,強化臨床能力培養,提升醫學生的臨床思維能力;促進醫教研結合,培養醫學生臨床診療和科研創新的潛質;推動培養過程的國際交流與合作,拓展醫學生的國際視野,為培養一批高層次、國際化的醫學拔尖創新人才奠定基礎。
6.改革面向農村基層的全科醫生人才培養模式。圍繞農村醫療衛生服務的基本要求,深化三年制專科臨床醫學專業人才培養模式改革,探索“3+2”(三年醫學專科教育加兩年畢業後全科醫生培訓)的助理全科醫生培養模式;深化農村訂單定向免費本科醫學教育改革,實施早臨床、多臨床教學計畫,探索集預防保健、診斷治療、康復、健康管理於一體的全科醫生人才培養模式,提高醫學生對常見病、多發病、傳染病和地方病的診療能力,培養大批面向鄉鎮衛生院、服務農村醫療衛生需求的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的全科醫生。
(三)推進臨床實踐教學能力建設。
7.加強臨床教師隊伍建設。明確附屬醫院專業技術人員的教學責任和義務。研究制定臨床教師隊伍建設規劃,完善臨床教師編制管理辦法;嚴格臨床教學職務的聘任制度,把教學工作水平作為聘任教師專業技術職務的重要條件;加強對臨床教師的培訓,提升臨床教師教學能力和水平,鼓勵建立臨床與基礎相結合的教學團隊;建立穩定的臨床教學管理機構和隊伍。
8.加強臨床教學基地建設。高等醫學院校要高度重視附屬醫院的建設和管理,把附屬醫院教學、科研建設納入學校發展整體規劃,整合資源,加強指導和支持;加大投入,在“985工程”、“211工程”、重點學科、國家重點實驗室建設等項目中加強對附屬醫院教學、科研的支持;加大對附屬醫院在醫學教育改革、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研究生教育創新計畫、醫學專業學位工作等方面政策支持。附屬醫院要加強醫療服務、教學、科研的規範化管理,不斷提高醫療服務質量、教學和科研水平。高等醫學院校要大力加強社區和公共衛生等基層實踐教學基地建設,增強醫學生對人民民眾的感情和基層防病、治病的能力。
教育、衛生行政部門共同研究制定各類臨床教學基地標準,加強臨床教學基地的規範化建設;結合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基地的建設,在高等學校附屬醫院等醫療衛生機構,建設一批集醫學生實踐教學、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繼續教育培訓為一體的臨床技能綜合培訓中心。
(四)深化綜合性大學醫學教育管理體制改革。
9.推進醫學教育管理體制改革。舉辦醫學教育的高等學校要遵循高等教育規律和醫學教育規律,進一步完善醫學教育的管理層級和運行機制,理順治理關係,履行好對醫學教育的統籌規劃、巨觀管理、資源投入、領導幹部隊伍建設和管理職責;切實利用綜合性、多科性大學學科匯聚、綜合實力較強的辦學優勢,大力推進醫學與其他學科的資源共享、學科交叉融合;充分發揮醫學院(部、中心)統籌、協調和管理醫學教育的功能,促進醫學院(部、中心)與附屬醫院、臨床醫學專業與醫學相關專業的統籌協調發展,提升資源利用率、人才培養質量和協同創新能力,促進高等醫學教育更好更快發展。
10.加大開展共建醫學院校工作的力度。教育部、衛生部共建一批部屬高校醫學院(部、中心),促進醫學教育改革,加強醫學教育教學、科研和醫療服務能力建設。教育部、衛生部與地方政府共建一批地方醫學院校,推動衛生人才培養和區域醫療衛生事業發展。
(五)加強臨床醫學教育質量評價制度建設。
11.建立臨床醫學教育專業認證制度。開展以《本科醫學教育標準——臨床醫學專業》為依據,以學校自評為基礎,教育部門和衛生行業共同組織實施的臨床醫學教育專業認證工作。“十二五”期間,總結經驗,研究借鑑國際醫學教育規範,進一步完善符合國際醫學教育規範的我國臨床醫學教育專業認證標準和認證程式,擴大試點範圍,完善政策體系;2020年完成高等學校臨床醫學專業首輪認證工作,建立起具有中國特色與國際醫學教育實質等效的醫學專業認證制度。建立健全臨床醫學本科專業教育和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準入制度。
12.探索建立醫學生實習資格認定製度。逐步形成臨床醫學教育分階段質量監控機制,確保醫學生臨床實習階段的實踐能力培養質量。探索建立醫學生實習執照制度,為醫學生臨床實踐教學活動提供制度保障。
組織管理和試點安排
(一)組織管理。
1.完善教育部、衛生部醫學教育巨觀管理工作協調機制,加強醫學教育綜合改革的巨觀指導、政策保障和經費支持。
2.教育部、衛生部成立臨床醫學教育綜合改革專家組,負責臨床醫學教育綜合改革的指導、諮詢和檢查評估工作。
(二)改革試點與建設項目。
1.開展五年制臨床醫學教育綜合改革試點。教育部、衛生部根據區域教育、衛生規劃要求,確定若干所高等醫學院校開展五年制醫學教育綜合改革試點,形成一批以人才培養模式改革為重點的示範性改革成果,帶動其他醫學院校深化改革,提高質量。
2.開展拔尖創新醫學人才培養綜合改革試點。教育部、衛生部依託舉辦八年制臨床醫學教育的高等學校,結合區域醫療中心的建設,確定若干所高校開展拔尖創新醫學人才培養綜合改革試點。
3.開展面向農村基層的全科醫生人才培養模式改革試點。各省(區、市)教育、衛生行政部門根據本地區農村衛生人才服務需求,推薦若干所舉辦三年制專科臨床醫學專業教育的高等學校開展助理全科醫生培養模式改革試點;在承擔農村訂單定向本科免費醫學教育的高等學校中遴選改革試點,探索滿足農村基本醫療衛生服務需求的臨床醫學人才培養模式。
4.開展臨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改革試點。結合國家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制度的建設,改革臨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模式,支持有條件的省市和高等醫學院校開展綜合改革試點,探索臨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與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有機結合的人才培養新模式。
5.建立國家醫學實踐教學示範基地。與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加強合作,依託高校附屬醫院和區域醫療中心,建設一批國家臨床技能綜合培訓中心。建設並認定一批醫學生社區、公共衛生等基層實踐教學基地。
6.建立國家轉化醫學平台。與財政部等部門加強合作,依託一批舉辦醫學教育的高水平綜合性大學,建立一批轉化醫學平台,創新體制機制,促進基礎醫學、生命科學等多學科研究成果向臨床醫學轉化,提高臨床醫學教學、科研和醫療服務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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