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中央編辦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大力推進農村義務教育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

教師[2012]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編辦、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編辦、發展改革委、財務局、人事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教育部中央編辦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大力推進農村義務教育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
  • 編號:教師[2012]9號
  • 內容:發展農村義務教育
  • 實施:2010—2020年
簡介,詳情,解讀,

簡介

發展農村義務教育,辦好農村學校,關鍵在教師。為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和《國務院關於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國發〔2012〕 41號),加快農村義務教育教師隊伍建設,建立城鄉一體化義務教育發展機制,從根本上解決農村教育發展的突出問題,促進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質量,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現提出如下意見。

詳情

一、紮實推進農村義務教育教師隊伍建設。各地要把農村義務教育教師隊伍建設作為一項重大而緊迫的戰略任務,擺在重中之重的戰略地位,分步紮實推進,為農村教育的改革發展提供堅強有力的師資保障。探索建立嚴格準入、能進能出的教師管理新機制,教師地位待遇顯著提升,優秀師資來源充足,補充渠道暢通,崗位交流制度化,結構不斷最佳化,專業水平明顯提高,農村義務教育教師隊伍建設取得突破性進展。到2020年,建立起較為完善的準入嚴格、管理規範、保障有力的農村教師隊伍建設長效機制,造就一支師德高尚、數量充足、配置均衡、城鄉一體、結構合理、樂教善教、穩定而充滿活力的高素質農村教師隊伍。
二、探索建立農村義務教育教師補充新機制。繼續實施並逐步完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畫,大力推進各省(區、市)實施地方特崗計畫,探索建立吸引高校畢業生到村小、教學點任教的新機制。全面實行新進教師公開招聘制度,加強省級統籌,規範招聘程式和條件,逐步建立農村教師補充新機制。全面實施教師資格考試和定期註冊制度,嚴把農村教師入口關,嚴禁未取得教師資格的人員進入教師隊伍。
三、編制配備切實保證農村學校師資需求。逐步實行城鄉統一的中國小編制標準,對農村邊遠地區實行傾斜政策。落實國家有關檔案規定,對寄宿制中國小、鄉鎮中心學校、民族地區雙語教學學校、村小及教學點、山區湖區海島牧區學校等實施特殊師資配備政策。按照國家基礎教育課程改革要求,補足配齊農村音體美、英語、信息技術、科學課程等緊缺學科教師以及心理健康教育教師。同一縣域內中國小教職工編制可以互補餘缺,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統籌使用本地區中國小教職工編制。嚴禁任何部門和單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占用或變相占用農村中國小教職工編制。
四、多渠道擴充農村優質師資來源。進一步完善部屬師範大學師範生免費教育政策,充分發揮示範引領作用,鼓勵支持地方結合實際實施師範生免費教育制度,為農村學校定向培養補充“下得去、留得住、幹得好”的高素質教師。擴大實施“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師資培養計畫”和“服務期滿特崗教師免試攻讀教育碩士計畫”。採取定向委託培養等特殊招生方式,擴大雙語教師、音體美等緊缺薄弱學科和國小全科教師培養規模,在師範生免費教育和“特崗計畫”中向音體美教師傾斜。依託現有資源,加強少數民族地區雙語教師培養培訓基地建設,每年培訓一批少數民族雙語教師。
五、大力促進農村教師專業發展。繼續實施“中國小教師國家級培訓計畫”。加強農村教師國家級示範培訓,積極探索農村教師遠程網路培訓的有效模式,為農村義務教育教師建立網路研修社區。加強音體美、科學、綜合實踐等農村緊缺薄弱學科課程教師和民族地區雙語教師培訓。支持農村名師名校長專業發展,造就一批鄉村教育家。研究完善符合村小和教學點實際的職務(職稱)評價標準,職務(職稱)晉升向村小和教學點專任教師傾斜。推動各地結合實際,規範建設縣(區)域教師發展平台。
六、建立健全城鄉教師校長輪崗交流制度。各地要建立縣(區)域內教師校長輪崗交流機制,建立縣(區)域內城鎮中國小教師到鄉村學校任教服務期制度,引導、鼓勵優秀教師到鄉村薄弱學校或教學點工作。城鎮中國小教師在評聘高級職務(職稱)時,要有一年以上在農村學校或薄弱學校任教的經歷。支持退休的特級教師、高級教師到鄉村學校支教講學。推進校長職級制改革試點,探索實行校長任期制和定期交流制。
七、切實保障農村教師待遇。各地要依法保障並逐步提高農村義務教育教師工資待遇,確保平均工資水平不低於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水平。進一步做好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工資實施工作,按照“管理以縣為主,經費省級統籌、中央適當支持”的原則,確保績效工資所需資金落實到位。對長期在農村基層和艱苦邊遠地區工作的教師,實行工資傾斜政策。按照事業單位改革的總體部署,推進教師養老保障制度改革,按規定為農村教師繳納住房公積金及社會保險費。中央安排基建投資,支持建設農村艱苦邊遠地區學校教師周轉宿舍。鼓勵地方政府將符合條件的農村教師住房納入當地住房保障範圍統籌予以解決。
八、大力表彰在農村長期從教的優秀教師。對在艱苦邊遠鄉村學校和教學點長期任教、貢獻突出的教師,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在評選表彰全國教育系統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等方面向鄉村教師傾斜。廣泛深入宣傳優秀農村教師的先進事跡,鼓勵優秀教師在農村長期從教、終身從教。總結推廣各地各部門在加強農村教師隊伍建設方面的先進經驗,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表彰獎勵教師工作成績突出的地區和部門。
九、建立分工明確協調配合的工作機制。切實加強統籌規劃和組織領導。教育、發展改革、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編制等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各司其職,落實部門責任,形成共同推進農村教師隊伍建設的強大合力。健全督導檢查和工作問責制度。定期組織開展農村教師隊伍建設專項督導評估,把優先保證農村教師隊伍建設經費投入、及時補充新教師、依法理順教師管理職能等納入政府年度工作考核體系。強化政府責任,確保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的各項舉措落到實處、取得實效。將農村教師隊伍建設納入教育質量評價體系,對各地教師隊伍建設基本狀況進行監測評估和公示。 
教育部 中央編辦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2012年9月20日

解讀

教育部13日在京出台《關於大力推進農村義務教育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教育部相關負責人在發布會上表示,農村義務教育教師隊伍建設就是要“打組合拳”。
為了發展農村教育,辦好農村學校,關鍵在教師。大力推進農村義務教育教師隊伍建設,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教育公平。教育部會同相關部委印發《關於大力推進農村義務教育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
意見主要從加強農村義務教育教師隊伍建設分步實施的工作目標、建立補充新機制、保證師資需求、多渠道擴充師資來源、促進農村教師專業發展、建立城鄉教師校長輪崗交流制度、保障教師待遇、表彰優秀教師;明確協調配合的工作機制多個方面提出了推進農村義務教育教師隊伍建設的具體措施。
意見明確,到2020年,建立起較為完善的準入嚴格、管理規範、保障有力的農村教師隊伍建設長效機制,造就一支師德高尚、數量充足、配置均衡、城鄉一體、結構合理、樂教善教、穩定而充滿活力的高素質農村教師隊伍。
教育部相關負責人表示,這個意見確立了農村教師隊伍建設重中之重的戰略地位,要求各地把農村義務教育教師隊伍建設作為一項重大而緊迫的戰略任務,下大力氣補齊“短板”。
教育部相關負責人認為,意見提出了推進農村義務教育教師隊伍建設相關政策舉措的“全方位組合拳”,並立足“底部攻堅”,將農村村小、教學點的教師隊伍建設作為政策突破的重點和項目指向的重點。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