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加強學校保險教育有關工作的指導意見

保險是現代金融體系和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經濟補償、資金融通和社會管理功能,能夠發揮“促進改革、保障經濟、穩定社會、造福人民”的重要作用。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適應經濟社會轉型需要,在全國各級各類學校加強保險教育,普及保險知識,培養造就具有較強保險意識的現代公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根據《國務院關於保險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6〕23號)精神,現就加強學校保險教育有關工作,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教育部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加強學校保險教育有關工作的指導意見
  • 發布時間:二○○六年十二月十二日
  • 目的:加強保險教育
  • 涉及領域:教育
檔案內容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保監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教育部直屬各高等學校,各保險機構:
一、將保險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增強全體學生的保險意識。鼓勵高等學校以開設相關課程、講座等多種形式,引導高校學生學習和掌握保險知識,增強保險意識,提高應對風險的能力。要將保險教育納入中等職業學校有關課程,結合職業指導和素質教育向學生普及保險知識,增強學生運用保險的能力。中國小課程要適當滲透與保險教育有關的內容,增強中小學生的保險意識。
二、加強保險專業教育,為保險業發展提供人才支持。加強高等教育保險學科和保險教材建設,鼓勵有條件的高等學校在相關專業開設保險類必修課和選修課,拓寬保險教育人才培養渠道。積極發展保險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為保險業培養更多合格的職業技術人才。
三、加強保險創新,努力為教育發展服務。各保險機構要積極參與教育行業風險管理服務體系建設,保險行業協會要組織業內專家,免費為學校提供風險診斷、風險排查、風險化解等風險管理顧問服務,幫助學校提高安全管理水平。要加大產品創新力度,為中等職業學校學生提供實習期間的保險保障,積極開發一般性商業助學貸款的信用保證保險以及其他急需的保險產品,有效滿足各教育機構對來華留學生的保險要求。各保險公司及其分支機構要不斷提高保險服務水平,使廣大師生切實感受保險的積極作用,增強保險意識。
四、加強保險業與教育部門的合作。保險監管部門要指導保險行業協會和保險學會研究提出保險人才需求預測和人才培養目標,積極參與制訂保險類高等教育和職業教育教學指導方案,支持保險專業課程建設。各保險公司及其分支機構要積極吸納保險專業學生實習和就業,為保險教育和保險知識普及提供教學資源支持。建立保險業與教育界合作共建的長效機制,保險監管部門和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建立協調工作機制,通過選拔派遣義務講師和校外輔導員、幫助培訓保險教育師資、提供教具和教學活動支持、組織教師學習有關保險知識等多種方式,幫助學校開展保險教育,豐富教學形式,提高保險教育效果,宣傳普及保險知識。
加強保險教育,是提高學生綜合素質的重要途徑,是增強國民保險意識、促進保險業持續發展以更好服務和諧社會建設的重要舉措。各地教育行政部門、保險監管部門要加強工作領導,做好組織協調,協同配合,紮實做好保險教育的有關工作。
二○○六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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