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執法(enforcement of educationlaw)是2013年公布的教育學名詞。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教育執法
- 外文名:enforcement of educationlaw
- 所屬學科:教育學
- 公布時間:2013年

教育執法(enforcement of educationlaw)是2013年公布的教育學名詞。
教育執法(enforcement of educationlaw)是2013年公布的教育學名詞。定義司法機關和教育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根據法律、運用法定職權、依照法定程式和規範處理各種具體教育事件的活動。1出處《教育學名...
指在教育行政執法活動中,教育行政機關有權對教育行政相對人適用教育法律規範,同時,也要承擔由實施行政執法行為而引起的法律後果。即權利的行使和責任的承擔要統一,不能只行使權力而不承擔責任。合理性 這是針對行政執法中享有的自由裁量權而提出的。行政機關應當是執行法律的機關,其行為皆應依法實施,但由於行政...
教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試點工作,是教育部開展的改革工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各計畫單列市教育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為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深入推進管辦評分離,深化教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根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2014年工作要點的要求,我部決定開展教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試點...
陝西省教育廳政策法規與教育執法處 陝西省教育廳政策法規與教育執法處,隸屬陝西省教育廳。2021年11月,陝西省教育廳政策法規與教育執法處被全國普法辦公室擬表彰為2016-2020年全國普法工作先進單位。
廣州市教育局於2024年1月2日印發廣州市教育局規範行政執法裁量權規定,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全文 第一條 為完善教育行政執法裁量權體系,規範行政確認、行政給付、行政檢查等行政執法裁量權,確保行使行政執法權的合理性,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所指行政執法,包括行政確認、行政給付...
根據視點之不同,教育行政監督有不同的含義。整體上有兩種理解:一是“對教育行政的監督”,即“教育行政執法監督”;二是教育行政主體對教育行政相對人的監督。根據監督主體的範圍大小,前者又有狹義、廣義、最廣義三種理解:狹義的理解即指教育行政系統內部的監督;包括政府對教育行政部門以及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對下級...
《教育行政執法的理論與實務》是2006年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朱衛國、陳韶峰。內容簡介 本書根據十五大精神,加強我省依法治教、依法行政和教育法制建設,本書從理論與實踐的結合上對教育行政執法作了系統闡述,既有一定的理論高度,又切合實際情況,具有很強的操作性。對學校、教師、學生、家長和社會...
第二十一條 教育行政處罰執法人員持有能夠證明違法事實的確鑿證據和法定的依據,對公民處以五十元以下、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以一千元以下罰款或給予警告處罰的,可以適用簡單程式,當場做出處罰決定,但應報所屬教育行政部門備案。第二十二條 執法人員當場做出教育行政處罰決定的,應當向當事人出示執法身份證件,製作《...
教育行政處罰是指國家教育行政機關依法對違反教育法律規範的行政管理相對人進行懲戒、制裁的教育行政執法行為。基本特徵有四。(1)必須由國家教育行政機關以及經教育法特別授權的其他機構依據法律法規處理。因所具有的懲戒性質,其主體應僅限於教育行政機關。由於教育法所調整的法關係的特殊性,教育法特別授予一些機構以...
教育行政措施是指國家教育行政機關根據教育法律和教育行政法規、規章,針對特定對象所採取的能直接產生法律效果的處理或決定的教育行政執法行為。具有 4 個特徵。(1)是國家行政機關的行為。任何其他國家機關都不能規定和採取。在中國,只有國務院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有權規定,只有有管轄權的教育行政機關有權採取...
教育法制是指由於人們對“法制”的用法和解釋不同而具有多種含義。(1)指國家建立的有關教育的法律和制度,即一國教育法的整體。(2)指教育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監督等活動和過程。(3)指國家按民主原則將教育事務法律化、制度化,並嚴格依法辦事,亦即“依法治教”。因各國教育傳統、文化背景和政治、...
第一條 為保證教育行政執法行為合法有效,維護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嚴肅性,根據《貴州省行政執法證件管理辦法》、《貴州省行政執法責任制暫行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行政執法證件,是指由省政府統一印製,省政府法制辦統一核發的《行政執法證》和《行政執法監督證》。第三條 教育行政執法人員應當申領...
為整合資源力量,依法有效治理校外培訓各種違法違規行為,推進校外培訓依法監管,實現校外培訓治理常態長效,根據《教育部 中央編辦 法務部關於加強教育行政執法 深入推進校外培訓綜合治理的意見》(教監管〔2022〕1號)等檔案精神,決定實施跨部門聯合監管執法,特制定工作指南。1.監管執法事項。省“雙減”工作聯席會議制度...
對不要求相對人履行義務的行政處理決定,如免除相對人接受義務教育的決定,許可相對人辦學的決定等,都不存在教育行政強制執行問題。(3)教育行政強制執行的主體是教育行政機關。教育法對行政強制執行的主體有嚴格規定。不是所有教育行政執法主體都有行政強制執行權,只有教育法授權的執法主體才能依法行使此權。不是所有...
二、協助市督導室,做好依法督政和督學整改措施的跟蹤落實檢查工作,並做好年度教育督導項目、督導計畫等的實施工作。三、協助市督導室研究制定各類督政和督學工作的指標體系,具體負責教育督學資格的認定、聘任、培訓和教育督導資格制度的規範管理工作。四、協助市教委有關職能部門研究制定本市教育行政執法的制度及規範...
二是與教育執法聯動。《意見》特彆強調,要整合教育監管力量,建立教育督導與教育行政審批、處罰、執法的聯動機制。三是公示公開。《意見》要求,要充分利用政府入口網站、新聞媒體及新媒體等載體,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開督導報告,接受民眾監督;對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教育決策部署不力和違反有關教育法律法規的行為,在新聞...
(三)轉變政府職能,加強教育行政執法。6.進一步轉變和規範政府職能。依法理順教育行政部門與學校的不同職責,大力推進政事分開。按照建設公共行政管理體制和依法行政的要求,強化教育行政部門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加強對教育領域行業組織和中介機構的建設和管理,引導和規範行業組織和中介機構的健康發展,發揮其行業...
教育行政執法協同機制亟待改革創新 《教育行政執法協同機制亟待改革創新》是中國人民大學高杭發表的論文。2021年9月,《教育行政執法協同機制亟待改革創新》榮獲第六屆全國教育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三等獎)。
(一)實施教育行政執法責任制不力的;(二)對違法執法的責任人查處不力的;(三) 機關(單位)違法執法問題突出或多次發生重大違法執法行為的。第三章 追究責任的種類和追究的程式 第十三條 對執法過錯的責任人,應根據其行為的性質、情節、危害程度等,並依照有關法律和規定作如下處理:(一)責令檢查;(二...
《教育行政執法實證研究》是2019年3月光明日報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張麗。內容簡介 《教育行政執法實證研究/光明社科文庫》內容由兩部分組成:一是問卷調查篇:以太原市教育系統的在校學生、在聘教師、在職校長、教育行政執法人員為調查對象,分別編制針對學生、教師、校長、教育公務員《教育領域常見典型違法行為調查...
教育行政部門要主動配合人大、政府法制工作部門和其他行政部 門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逐步建立和完善教育執法接受民眾和輿論監督的制度。八、加強教育普法工作,為依法治教創造良好環境。要把對教育法律、法規的學習、宣傳、 普及作為全面依法治教的基礎性工作,按照普法規劃有組織、有步驟、有重點地開展。教育 行政部門...
對涉及校外培訓的問題進行單獨或聯合監管。簡介 校外培訓監管行政執法涉及眾多利益群體,涉及眾多部門職責,必須由各地黨委和政府高位統籌、各部門通力合作,才能確保高效執法、形成震懾。2022年,教育部、中央編辦、法務部聯合印發首個校外培訓監管行政執法專門檔案《關於加強教育行政執法 深入推進校外培訓綜合治理的意見》。
《高等教育行政執法問題研究》是2007年武漢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周葉中、周佑勇。內容簡介 高等教育行政執法問題研究,本書緊密結合行政法學基本原理和高教行政執法的實際工作,以現行高教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行政規範和有關政策為依據,重點解決高教行政執法理論與實踐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勉力為我國高教行政執法...
會同有關方面擬訂校外教育培訓(含線上線下)機構設定、培訓內容、培訓時間、人員資質、收費監管等相關標準和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實施校外教育培訓綜合治理,指導校外教育培訓綜合執法。指導規範面向中小學生的社會競賽等活動。及時反映和處理校外教育培訓重大問題。現任領導 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訓監管司司長:范海林 教育部校外...
(一)規範教育行政執法。印發《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規範和加強校外培訓執法。組織開展第二批行政執法證考試,初步構建一支超過百人的教育部機關行政執法隊伍。舉辦首次全國校外培訓執法培訓班和現場會,指導各地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校外培訓執法的重要意義,不折不扣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強化校外培訓...
教育行政執法工作手冊 《教育行政執法工作手冊》是湖南科學技術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陳元魁
(一)加強教育執法機構和隊伍建設。完善教育執法主體資格,按規定取得《罰沒許可證》並定期參加年檢;嚴格規範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非在編人員、未取得《行政執法證》人員一律不得從事行政執法活動。探索建立教育綜合執法機制,在教育行政部門內相對集中行使行政執法權。
(七)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的政治思想工作、德育工作、體育衛生工作、藝術教育工作、國防教育工作、校園安全監管工作、社會實踐和勤工儉學工作。(八)歸口管理全市的學歷教育及其考試工作;負責大中專學校的招生工作;管理高、中等教育自學考試工作。(九)負責法律規定的教育行政執法工作。(十)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
依法治教的內容,主要包括教育立法、教育普法、教育執法、教育司法、教育守法、教育法律監督、教育法律救濟等方面。其中依法行政、依法治校是依法治教的核心體現。教育立法就是教育法的制定,是指一定的國家機關依照其法定職權制定(修改和廢止)教育規範性檔案的活動。根據我國憲法和有關法律的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
事關教育發展全局和涉及民眾切身利益的重大決策事項,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建立重大教育決策事項的民意調查制度。提高專家論證和風險評估質量,建立教育決策諮詢論證專家庫,鼓勵專家、專業機構長期跟蹤研究重大教育問題。(三)深化教育行政執法體制機制改革。適應教育管理需要,建立權責統一、權威高效的教育行政執法體制機制,著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