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實習

教師實習是德國傳統師範教育第二階段的重要內容。凡被本地政府錄用的實習教師,都要到政府指定的“實習教師培訓學院”接受培訓,到實習學校實習。

分三個階段:(1)旁聽指導教師的課,並與指導教師討論;(2)在教師指導下備課、上課,並聽取指導教師的講評;(3)獨立備課、上課,每周最多 8 節。實習教師可以參加實習學校的教師會議和其他活動。經指導教師同意,也可以做教學實驗。結束時,由學院評定成績並寫出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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