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導主任

教導主任

目前,在中國大多中、國小校里設立的主管教育教學日常事務,負責落實教學常規管理要求,並直接向校長負責和匯報工作的領導。主要職責是根據國家課程設定和相關要求編制該校教學計畫,分配課程,並招聘學校中層教育教學管理人員(如教研組長年級主任、備課組長等),確保完成教學任務,提高教學質量。其任職的實績和考核主要通過上級教育部門的統考成績來說明。由於校長負責制的制約,教導主任的工作,往往只是傳達和執行校長的管理意志,成為校長的執行工具和傳聲筒,因而缺乏創新,難以發揮應有的作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教導主任
  • 外文名:The guidance director
  • 屬於:大多中、國小校里
  • 職責:負責落實教學常規管理要求
由來,職責,

由來

校長領導和管理教學、教育工作的主要助手,是在校長領導下,具體負責組織學校的教學、教育工作的行政幹部。
中國清末,開始建立新學校時,規定中等學校在校長之下設教務、舍務與事務三部,管理人員稱學監和舍監。後又改為教務主任、訓育主任、事務主任。此後為了實行教導合一,改為教導主任。
教導主任的條件,一般地說,應具有一定的教學和教育工作的實踐經驗,受過教育管理專業的培訓,有相當的教育理論知識,比較熟練地掌握教學、教育工作的基本規律;具有相當強的組織管理和觀察分析教學、教育工作的能力,事業心、責任心強,教育思想端正,有創造精神,工作方法深入靈活,道德品質、思想作風、民眾關係較好,在教師中有一定威信。

職責

中、國小教導主任,要協助校長制定和提出全校學年、學期的教學、教育工作計畫和全校發展的預測及規劃;審查各學科教學研究組和班主任工作計畫,並對計畫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總結;要組織管理全校教學工作,主要是協助校長選配好各科教研組長和各班班主任,根據教師的專長和業務能力分配教學任務;要在校長領導下,組織各科教師對學生進行思想政治工作,使科任教師、班主任共產主義青年團中國少年先鋒隊和學生會等各方面的力量互相配合,共同作好學生的教育工作;要組織管理學生的體育衛生工作,全面關心學生身心健康發展,注意調整學生的學習負擔,並配合總務處做好學生生活指導工作;要領導和管理教務行政工作,其中包括;校內外活動時間的安排,招生、編班及學生學籍管理,教師的考績與業務檔案,以及教導處所屬圖書館、閱覽室、儀器室、實驗室等機構及其專兼職人員的管理等。
高等學校的教學、思想教育及生活管理等工作,分別由不同的機構管理。管理教學工作的機構是教務處,其主持人是教務處長。教務處協助校(院)長組織、檢查、管理教學或科研工作,其地位與各系(科)平級。按1963年教育部頒發的《教育部直屬高等學校暫行工作條例(草案)》規定,大學可設教務長,其職責是協助校(院)長領導教學及科研工作。教務長的地位高於教務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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