敏捷宣言

敏捷宣言

敏捷宣言,也叫做敏捷軟體開發宣言,正式宣布了對四種核心價值和十二條原則,可以指導疊代的以人為中心的軟體開發方法。

敏捷宣言強調的敏捷軟體開發的四個核心價值是:
  • 個體和互動高於流程和工具
  • 工作的軟體高於詳盡的文檔
  • 客戶合作高於契約談判
  • 回響變化高於遵循計畫
敏捷選擇提出的12條原則已經套用於管理大量的業務以及與IT相關項目中,包括商業智慧型(BI)。12原則包括:
1.通過早期和連續型的高價值工作交付滿足“客戶”。
2.大工作分成可以迅速完成的較小組成部分。
3.識別最好的工作是從自我組織的團隊中出現的,
4.為積極員工提供他們需要的環境和支持,並相信他們可以完成工作。
5.創建可以改善可持續工作的流程。
6.維持完整工作的不變的步調。
7.歡迎改變的需求,即使是在項目後期。
8.在項目期間每天與項目團隊和業務所有者開會。
9.在定期修正期,讓團隊反映如何能高效,然後進行相應地行為調整。
10.通過完成的工作量計量工作進度。
11.不斷地追求完善。
12.利用調整獲得競爭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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