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入人罪

故入人罪

故入人罪,讀音gù rù rén zuì,漢語成語,故意把罪名加於人法律用語。謂故意重判或故意陷人於罪。出於《唐律·斷獄·依告狀鞫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故入人罪
  • 出自:《唐律·斷獄·依告狀鞫獄》
  • 拼音:gù rù rén zuì
  • 解釋:斷案不當,故意把罪名加於人
解釋,出處,事例,

解釋

斷案不當,故意把罪名加於人。法律用語。謂故意重判或故意陷人於罪。

出處

唐律疏議·斷獄》:“若於本狀之外,別求他罪者,以故入人罪論。”

事例

清·名教中人《好逑傳》第一回:“若是父親造捏假名,果屬烏有,~,便是欺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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