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上層建築和思想上層建築

政治上層建築和思想上層建築,建立在一定社會經濟基礎之上的上層建築的兩個構成部分。政治上層建築是政治制度、法律制度和政治設施、法律設施的統稱,包括政治、法律制度、以及軍隊、警察、法庭、監獄、政府部門等國家機器和政治組織。思想上層建築,又稱“觀念上層建築”,指表現人們之間思想關係的意識形態,包括政治、法律、道德、藝術、宗教、哲學等社會觀點、觀念體系。政治上層建築和思想上層建築共同組成社會上層建築的統一整體,相互密切聯繫,又有區別。它們共同由經濟基礎決定,而政治法律制度又受思想上層建築的直接影響。政治上層建築是以社會意識形態為指導並與之相適應而建立起來的;而意識形態又必須憑藉一定的政治、法律制度和設施才能得到貫徹、傳播並發揮其作用。在上層建築體系中、政治(包括政治設施、政治制度和政治活動)居於主導地位,國家政權是上層建築的核心,其他組成部分都是從屬於政治的。經濟基礎決定政治上層建築,也決定思想上層建築;同時,政治上層建築和思想上層建築,又反作用於經濟基礎。經濟基礎的發展變化,決定著上層建築或遲或早也要發生變化,政治上層建築相應的變化反映得最敏感、也最及時;而思想上層建築則具有更大的相對獨立性,經濟基礎和政治上層建築的變化並不能立即引起它的變化,它的變化是一個漸進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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