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統計

政府統計

政府統計是指國家機關依法運用各種統計方法和手段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進行統計調查、分析,提供統計資料和諮詢意見,實行統計監督等活動的總稱。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政府統計
  • 含義:指國家機關依法運用各種統計方法
  • 主要流程:調查、分析,得出結果
  • 功能: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統計
特徵,功能,基本任務,

特徵

1、設立專門機構蒐集國情國力信息,保證國家管理的需要。
2、賦予政府統計機構以特殊權力,區別於其他調查。
3、大型統計調查需要大量的人力、財力,只有國家才能組織。
4、政府統計機構蒐集的各種信息必須服務於社會。

功能

1、政府統計的信息功能
該功能是指統計部門根據科學的統計指標體系和統計調查方法,系統地採集、處理、傳遞、存儲和提供的大量以數據描述為基本特徵的社會經濟信息。信息功能,是政府統計最基本的功能,其他功能都是在此功能基礎上衍生出來的,並且直接受其質量好壞的影響。
2、政府統計的諮詢功能
該功能是指統計部門利用已經掌握的豐富的統計信息資源,運用科學的分析方法和先進的技術手段,深入開展分析和專題研究,為科學決策和管理提供各種可供選擇的諮詢建議和對策方案。諮詢功能是信息功能的深化和發展。
3、政府統計的監督功能。
該功能是指統計部門根據統計調查和統計分析,及時、準確地從總體上反映經濟、社會和科技的運行狀態,並對其實行全面、系統的定量檢查、監測和預警,以促使國民經濟按照客觀規律的要求持續、健康、協調發展。監督功能依靠並建立在信息、諮詢功能基礎上,是對信息、諮詢功能的進一步拓展,是政府統計功能的最高體現和升華。

基本任務

1、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進行統計調查和統計分析是我國政府統計工作第一項法定的基本任務。
2、各級統計機構提供統計資料和統計諮詢意見是我國政府統計工作第二項法定的基本任務。
3、各級統計機構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的運行狀態實行統計監督是我國政府統計工作第三項法定的基本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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