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部門

統計部門是進行統計調查、分析、提供統計資料、進行統計監督的行政管理機構。統計部門是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決策提供信息的主要渠道。統計部門提供的信息是權威性的信息,其特點是:(1)它不是個別數據簡單記錄,而是通過匯總和綜合對有關信息進行總體研究。(2)它不僅跟蹤決策與計畫的實施,及時反映系統的日常活動狀況,並且通過一定時期(如年度)的統計報告,系統地、全面地反映計畫執行情況。(3)它還可進行全面的統計調查,也可利用典型調查、抽樣調查等多種形式獲取信息。

目前我國的統計組織系統由部門、地區和單位三層機構組成,實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統計管理體制。國家統計局,負責協調全國統計工作,主要職責是:制定統計調查計畫,部署和檢查統計工作;組織統計調查,蒐集、整理、提供統計資料;進行統計分析,實行統計監督;制定統計調查表和統計標準。縣以上各級人民政府設立統計機構,各部門的統計機構在業務上受上級統計機構與同級人民政府統計機構的領導,負責各級政府、各部門的統計工作。企、事業單位設立統計機構或在有關機構中設統計人員,負責企、事業單位的統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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