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元年

改革元年

自2012年11月中共十八大召開到2013年11月十八屆三中全會,歷時整整一年,由習近平擔任起草小組組長的《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問世。這一檔案,不僅是重啟改革的路線圖,更是未來十年中國的施政綱領,因為改革是下一個十年中國政府的核心任務。

為了防止改革落空,中央設定了2020年的時間節點,承諾在此大限之前取得決定性成果。從組織上,中央設立了“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並由習近平擔任組長,李克強等擔任副組長。

2014年是中國全面深化改革的元年,這一判斷已經成為中國社會的共識,這一判斷也反映了中國社會的期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改革元年
  • 路線圖:關於全面深化改革重大問題的決定
  • 領導機構: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
背景,主要任務,組織領導,路線圖,具體措施,特點,意義,

背景

中國經濟依然面臨著嚴峻的內外挑戰。當“人口、全球化、資源、政策”四大紅利逐漸減弱,甚至成為經濟發展的障礙時,尋找新的增長推動力成為“防範風險,危中尋機”的關鍵。 2014年,中國將再次開啟改革大門,希望通過創造新的“制度紅利”,探索一條可持續發展的道路。

主要任務

《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緊緊圍繞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黨建等六大改革主線,涵蓋15個領域、包括60個具體任務。《決定》指出,經濟體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點,核心問題是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係,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
1、經濟制度
核心表述:公有制經濟和非公有制經濟都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
a、完善產權保護制度,提出公有制經濟財產權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經濟財產權同樣不可侵犯。
b、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推動國有企業完善現代企業制度,支持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
2、市場體系
核心表述:凡是能由市場形成價格的都交給市場,政府不進行不當干預。
a、建立公平開放透明的市場規則:實行統一的市場準入制度。
b、推進水、石油、天然氣、電力、交通、電信等領域價格改革,放開競爭性環節價格。
c、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實行與國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權同價。
d、允許具備條件的民間資本依法發起設立中小型銀行等金融機構。
e、改革院士遴選和管理體制,實行院士退休和退出制度。
3、政府職能
核心表述:增強政府公信力和執行力,建設法治政府和服務型政府。
a、最大限度減少中央政府對微觀事務的管理,市場機制能有效調節的經濟活動,一律取消審批。
b、理順部門職責關係。積極穩妥實施大部門制。
c、最佳化行政區劃設定,有條件的地方探索推進省直接管理縣(市)體制改革。
4、財稅體制改革
核心表述:建立事權和支出責任相適應的制度,適度加強中央事權和支出責任。
a、建立規範合理的中央和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及風險預警機制。
b、增加對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貧困地區的轉移支付。
b、逐步提高直接稅比重。把高耗能、高污染產品及部分高檔消費品納入消費稅徵收範圍。
c、加快房地產稅立法並適時推進改革,加快資源稅改革,推動環境保護費改稅。
d、進一步理順中央和地方收入劃分。
5、城鄉一體化
核心表述:讓廣大農民平等參與現代化進程、共同分享現代化成果。
a、賦予農民對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轉及承包經營權抵押、擔保權能,允許農民以承包經營權入股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
b、改革完善農村宅基地制度,選擇若干試點,慎重穩妥推進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擔保、轉讓。
c、保障農民工同工同酬,保障農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
d、合理確定大城市落戶條件,嚴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規模。全面放開建制鎮和小城市落戶限制,有序放開中等城市落戶限制。
6、開放型經濟
核心表述:放寬投資準入,統一內外資法律法規,保持外資政策穩定、透明、可預期
a、在上海自由貿易區試點基礎上,選擇若干具備條件地方發展自由貿易園(港)區。
b、支持內陸城市增開國際客貨運航線,發展多式聯運。
c、允許沿邊重點口岸、邊境城市、經濟合作區在人員往來、加工物流、旅遊等方面實行特殊方式和政策。
d、擴大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開放合作。
7、政治制度
核心表述:發揮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
a、健全立法起草、論證、協調、審議機制,提高立法質量,防止地方保護和部門利益法制化。
b、加強人大預算決算審查監督、國有資產監督職能。落實稅收法定原則。
c、發展基層民主,健全基層選舉、議事、公開、述職、問責等機制。
8、法治建設
核心表述:維護憲法法律權威。讓人民民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
a、普遍建立法律顧問制度。完善規範性檔案、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
b、減少行政執法層級,加強食品藥品、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勞動保障、海域海島等重點領域基層執法力量。理順城管執法體制,提高執法和服務水平。
c、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檢察權。推進審判公開、檢務公開。
d、嚴禁刑訊逼供、體罰虐待,嚴格實行非法證據排除規則。逐步減少適用死刑罪名。
e、廢止勞動教養制度,完善對違法犯罪行為的懲治和矯正法律,健全社區矯正制度。
9、反腐敗
核心表述: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是把權力關進制度籠子的根本之策。
a、加強和改進對主要領導幹部行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
b、強化上級紀委對下級紀委的領導。查辦腐敗案件以上級紀委領導為主,線索處置和案件查辦同時必須向上級紀委報告。
c、全面落實中央紀委向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派駐紀檢機構。
d、規範並嚴格執行領導幹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探索實行官邸制,官員任期內居住無產權。
10、文化體制改革
核心表述:推動政府部門由辦文化向管文化轉變
a、建立黨委和政府監管國有文化資產的管理機構,實行管人管事管資產管導向相統一。
b、健全網路突發事件處置機制,整合新聞媒體資源,推動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融合發展。推動新聞發布制度化。
c、嚴格新聞工作者職業資格制度,重視新型媒介運用和管理,規範傳播秩序。
d、降低社會資本進入門檻,允許參與對外出版、網路出版。允許製作和出版、製作和播出分開。
11、社會事業改革
核心表述:解決好人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
a、實行公辦學校標準化建設和校長教師交流輪崗,不設重點學校重點班,破解擇校難題,標本兼治減輕學生課業負擔。
b、探索招生和考試相對分離、學生考試多次選擇、學校依法自主招生、從根本上解決一考定終身的弊端。
c、探索全國統考減少科目、不分文理科、外語等科目社會化考試一年多考。
d、改革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和津貼補貼制度,完善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增長機制。
e、適時適當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研究制定漸進式延遲退休年齡政策。
f、取消以藥補醫,理順醫藥價格。允許醫師多點執業,允許民辦醫療機構納入醫保定點範圍。
g、啟動實施一方是獨生子女的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的政策。
12、創新社會治理
核心表述:加強對社會組織和在華境外非政府組織的管理
a、改革信訪工作制度,實行網上受理信訪制度,建立涉法涉訴信訪依法終結制度。
b、完善統一權威的食品藥品安全監管機構,建立食品原產地可追溯制度和質量標識制度。
c、設立國家安全委員會,完善國家安全體制和國家安全戰略,確保國家安全。
13、生態文明
核心表述:建立系統完整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用制度保護生態環境。
a、對限制開發區域和生態脆弱的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取消地區生產總值考核。
b、探索編制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對領導幹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
c、實行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生態補償制度。
d、改革生態環境保護管理體制。
14、國防和軍隊
核心表述:著力解決制約國防和軍隊建設發展的突出矛盾和問題。
a、調整改善軍兵種比例、官兵比例、部隊與機關比例,減少非戰鬥機構和人員。
b、最佳化武裝警察部隊力量結構和指揮管理體制。
c、深化預算管理、集中收付、物資採購和軍人醫療、保險、住房保障等制度改革。
d、引導優勢民營企業進入軍品科研生產和維修領域。
16、黨的領導
核心表述:堅決維護中央權威,保證政令暢通。
a、中央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負責改革總體設計、統籌協調、整體推進、督促落實。
b、推行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職級與待遇掛鈎制度,完善基層公務員錄用制度,在艱苦邊遠地區適當降低進入門檻。
c、正確處理中央和地方、全局和局部、當前和長遠的關係,正確對待利益格局調整。(.

組織領導

組長
習近平: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
副組長
李克強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總理、黨組書記
劉雲山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央黨校校長、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副主任
張高麗: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副總理、黨組副書記
成員
馬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副總理)
王滬寧(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政策研究室主任)
劉延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副總理)
改革元年
劉奇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宣部部長)
許其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軍委副主席)
李建國(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全國人大排名第一的副委員長)
汪洋(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副總理)
孟建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政法委書記)
趙樂際(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組部部長)
栗戰書(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辦公廳主任);
杜青林(中央書記處書記、全國政協排名第一的副主席)
趙洪祝(中央書記處書記、中紀委排名第一的副書記)
王晨(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兼秘書長)
郭聲琨(國務委員、公安部部長)
周強(最高人民法院院長)
曹建明(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張慶黎(全國政協副主席兼秘書長)
王正偉(全國政協副主席、國家民委主任)
周小川(全國政協副主席、人民銀行行長)。
與會人員還有:
徐紹史(發改委主任)
袁貴仁(教育部部長)
王志剛(科技部黨組書記)
苗圩(工信部部長)
樓繼偉(財政部部長)
尹蔚民(人社部部長)
韓長賦(農業部部長)
周生賢(環保部部長)
高虎城(商務部部長)
李斌(衛計委主任)
黃樹賢(中紀委副書記、監察部部長)
李玉賦(中紀委副書記)
張軍(中紀委副書記)
陳文清(中紀委副書記)
雒樹剛(中宣部常務副部長)
劉鶴(中央財辦主任、發改委副主任)
陳錫文(中央財辦副主任、中央農村辦主任)
張毅(國資委主任)
穆虹(發改委副主任)
潘盛洲(中央政策研究室副主任)等。
  • 專項小組
經濟體制和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專項小組
民主法制領域改革專項小組
文化體制改革專項小組
社會體制改革專項小組
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專項小組
紀律檢查體制改革專項小組

路線圖

序號
會議時間
主要內容
出台檔案
關鍵字
1
2014年1月22日
審議通過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下設經濟體制和生態文明體制改革、民主法制領域改革、文化體制改革、社會體制改革、黨的建設制度改革、紀律檢查體制改革6個專項小組名單;審議通過了《中央有關部門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重要舉措分工方案》;聽取了各地區各部門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進展情況,研究了領導小組近期工作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工作規則》、《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專項小組工作規則》、《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細則》
小組定位,人員確定
2
2014年2月28日
審議通過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2014年工作要點》,審議通過了《關於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的立法工作方面要求和任務的研究意見》
《關於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的立法工作方面要求和任務的研究意見》、《關於經濟體制和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專項小組重大改革的匯報》、《深化文化體制改革實施方案》、《關於深化司法體制和社會體制改革的意見及貫徹實施分工方案》
規劃改革、文化體制改革
3
2014年6月6日
會議審議了《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總體方案》和《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
《關於司法體制改革試點若干問題的框架意見》、《上海市司法改革試點工作方案》和《關於設立智慧財產權法院的方案》
財稅體制、戶籍制度和司法體制
4
2014年8月18日
會議審議了《中央管理企業主要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關於合理確定並嚴格規範中央企業負責人履職待遇、業務支出的意見》、《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
《關於推動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融合發展的指導意見》、《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重要改革舉措實施規劃(2014-2020年)》、《關於上半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進展情況的報告》
國企改革、央企薪酬、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媒體融合
5
2014年9月29日
會議審議了《關於引導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意見》、《積極發展農民股份合作賦予集體資產股份權能改革試點方案》、《關於深化中央財政科技計畫(專項、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
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科研體制改革
5
2014年10月27日
會議審議了《關於加強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建設的意見》、《關於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工作進展和可複製改革試點經驗的推廣意見》、《關於加強中國特色新型智庫建設的意見》
《關於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向社會開放的意見》
協商民主、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

具體措施

從嚴治黨、依法治國
一年來,反腐敗鬥爭持續推進,重拳“打老虎”勢頭不減,從八項規定持續推進、民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全面開展,到《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2014-2018年基層人民檢察院建設規劃》、《人民法院第四個五年改革綱要(2014—2018)》的出台,再到有關國內公務接待和差旅費方面的管理規定,此外,主要節假日禁止用公款送禮、嚴管公款消費到強化黨的紀律檢查體系建設。
改革元年
簡政放權
國務院先後印發《國務院關於取消和下放50項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務院關於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務院關於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一年來,國務院各部委先後取消和下放7批共632項行政審批等事項,規範行政審批服務行為,加大行政審批監管力度。
創新驅動
上海自貿區推動制度創新,徹底扭轉了以往的政策優惠思維:以負面清單為核心的投資管理制度,以貿易便利化為重點的貿易監管制度,以資本項目可兌換和金融服務業開放為目標的金融創新制度,以政府職能轉變為導向的事中事後監管制度——四大創新制度相繼建立。
社會民生
“單獨二孩”政策啟動實施,是本世紀生育政策首次重大調整與完善;國務院發布《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改革考試招生制度,保障教育公平;4月30日,國務院確定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的一攬子新政,小微企業招用高校畢業生可享社保補貼、畢業生辦“網店”可享小額擔保貸款、離校未就業畢業生給予社保補貼、國企招聘應屆生進行公示;稅費不斷減免,小微企業輕裝上陣,崗位供給更加穩定。老有所養,國務院印發《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新農保與城居保並軌。住有所居,保障房建設思路明晰、方向明確,生態建設力度更大,環境保護執法更嚴;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公布,標誌著我國實行了半個多世紀的“農業”和“非農業”二元戶籍管理模式將退出歷史舞台。

特點

大刀闊斧
改革的時間感很強
這一年的改革,中央的改革“時間感”很強,改革部署不斷加快節奏推進。
2013年11月,十八屆三中全會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正式成立。兩個月後的2014年1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首次召開會議。在這一“頂配”小組的首次會議上,工作規則、下設6個專項小組、改革措施落實分工方案等制度建構框架被確定。
過了1個月,2014年2月底,中央深改小組第二次會議召開。會上,習近平開門見山地強調,“全面完成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確定的改革任務還有7年時間”,“起跑決定後程”。時不我待的緊迫感溢於言表。
這次會議上,在通過了2014年中央深改組的工作要點之後,就開始審議和討論具體改革議題:從經濟體制到生態文明體制,從文化體制到司法和社會體制,在此次會上都有討論。
中央深改小組的第三次會議,和上一次相隔4個月。這次會議,特色在於議題的重大。討論的三個改革領域,都是具備全局性、基礎性、同時又非常“難啃”的改革“硬骨頭”:財稅體制、戶籍制度和司法體制。其中,司法改革不僅有總體方案,還選擇了上海作為試點。這與30多年來,中國頂層設計與試點試驗相結合的改革邏輯一脈相承。
時間又過了兩個月,中央深改小組第四次會議召開。如果說上一次會議的特色在於命題重大,此次會議的特色就在於指向性的明顯——議題直指社會公平公正和時代發展。
無論是央企高管的薪酬制度改革,還是考試招生制度改革,都事關目前社會呼聲強烈的社會公平問題。前者事關收入分配與作風建設,後者則關係機會平等。而“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融合發展”的議題不僅事關媒體,更關係到在社會快速發展的時期,如何做好意識形態這項“極端重要的工作”。
更重要的是,第四次會議上,審議通過了一份“七年規劃”——《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重要改革舉措實施規劃(2014-2020年)》。至此,中央深改小組的全面改革路線圖已經繪就。
10個月的時間,中央深改小組從設立到召開四次會議,從制度設計到推出整體改革綱要,在“緊鑼密鼓”的同時,改革同樣“蹄疾步穩”。
頂層設計
改革需要總施工圖
全面深化改革時期,一個工程學術語“頂層設計”,成為人們耳熟能詳的政治名詞。
在十八屆三中全會的公報中,明確提出“中央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負責改革總體設計、統籌協調、整體推進、督促落實。”這一定位被明確解讀為中國在加強改革的頂層設計。
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已先後召開六次會議,在這6次會議中審議的文化體制改革、司法體制改革、央企負責人薪酬改革、招生制度改革、媒體融合發展等措施,在有關專家看來,都是頂層設計的一部分。
在第四次會議上通過的《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重要改革舉措實施規劃(2014-2020年)》,對未來7年的改革實施工作進行了整體安排,被習近平概括為“指導今後一個時期改革的總施工圖和總台賬”。
事實上,細數十八屆三中全會以來出台的一系列方案,中國各領域改革的頂層設計意味明顯。據統計,在《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列出的60項改革任務,已經啟動的有39項,包括戶籍制度、司法權力運行等多項重要改革。
《關於推動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融合發展的指導意見》、《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檔案名稱寥寥數語,影響的是中國的5年、7年甚至更久。
頂層設計的思維不只停留在中央層面,也有效複製到了各地。以改革的“硬骨頭”之一國資國企改革為例,上海率先公布了《關於進一步深化上海國資改革促進企業發展的意見》,北京、廣東、青海等多地,也都針對當地情況,有的放矢地推出了方案。例如,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國有資本收益上繳公共財政的比例為30%後,天津定為每年增加1個百分點。
頂層設計並不意味著改革可以一勞永逸,中國改革“摸著石頭過河”的經驗同樣寶貴。十八屆三中全會已經把方向明確了,但具體怎么做,則需要從實踐中先幹起來。
有序推進
改革注重節奏與銜接
忙而不亂,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突出特點。
以最近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通過的《關於推動傳統媒體和新型媒體融合發展的指導意見》為例,儘管其出台時間出乎不少觀察者的預期,但此前早有諸多調研與嘗試。
有序推進的特點,還體現於改革任務在時間軸上的合理分布。
今年作為全面深化改革元年,被視為驗證中國改革決心的關鍵年份,而改革的任務,早在之前一年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中就已確定。如今,2014年已過去2/3,中國改革有39項啟動,同樣約占總任務的2/3。改革任務與時間恰好合拍。
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成立以來的4次會議,也基本遵循了時間上的規律和任務上的先後順序。第一次會議建章立制,第二次會議通過了全年工作要點後,開始進入具體領域改革任務的探討。
碰真問題
改革在深水區破冰
2014年8月19日,不動產登記局的“三定”方案正式公布,其中一項職責引人關注——“牽頭建立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指導不動產登記資料社會查詢服務”。社會一直呼聲很高的房地產登記制度、以及可能涉及到的官員貪腐和社會不公平問題,都可能隨著這一機構的建立而逐漸開始“破冰”。
7月16日,《關於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和《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下發。“取消一般公務用車,普通公務出行社會化,適度發放公務交通補貼”的規定,標誌著已經推行了20多年的公車改革就此“提速”。
上海自貿區成立、上海司法改革試點方案開始推行、行政審批制度下放、京津冀探索一體化、戶籍制度改革方案明確、軍隊開始騰退多占住房、“單獨兩孩”、廢除勞教制度……多項有實際動作的改革措施並舉,更遑論影響深遠的“八項規定”——從黨政機關到社會各界,對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印象最深的,恐怕就是這種改革的魄力與勇氣。

意義

2014年8月20日,在紀念改革開放的總設計師鄧小平同志誕辰110周年座談會上,習近平總書記說,“敢破敢立、敢闖敢試,義無反顧把改革開放不斷向前推進。”
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作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決定是自1978年十一屆三中全會開啟改革開放大門之後,中國的改革航船再一次駛向深水。2014年改革元年有改革"轉折點"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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