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贖

收贖

收贖,漢語辭彙。

拼音:shōu shú。

釋義:1、收購。2、.用銀錢將抵押品贖回。3、.舊時法律凡老幼、廢疾、篤疾、婦人犯徒流等刑者,準其以銀贖罪,謂之收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收贖
  • 詞性:動詞
  • 拼音:shōu shú
  • 最早出現時期:唐
詞目,拼音,注音,出處與詳解,

詞目

收贖

拼音

shōu shú

注音

ㄕㄡ ㄕㄨˊ

出處與詳解

1、收購。
宋 王明清 《揮麈前錄》卷四:“﹝ 郭思 ﹞廣以金帛收贖 熙 之遺筆,以藏於家。”
2、.用銀錢將抵押品贖回。
①宋 蘇軾 《應詔論四事狀》:“除已有人承買交業外,並特給還。未足者,許貼納收贖,仍不限年。”
②《元典章·戶部五·典賣》:“如業主虛抬高價不相由問成交者,聽親鄰典主百日內收贖。”
③《續資治通鑑·宋孝宗隆興元年》:“ 中都 、 平州 及饑荒地並經 契丹 剽掠有質妻賣子者,官為收贖。”
3、.舊時法律凡老幼、廢疾、篤疾、婦人犯徒流等刑者,準其以銀贖罪,謂之收贖。
①《元典章·刑部四·殺卑幼》:“同法司擬合徒四年,決杖九十。緣本人年七十八歲,依舊例合行收贖,合徵鈔三十二貫。”
②《天雨花》第二九回:“婦女之罪,收贖者多,決杖者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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