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價格

收入價格

收入價格是商品價值的轉化形式。按社會一般收入率形成的價格。是20世紀60年代南斯拉夫自治社會主義條件下價值規律作用特有的歷史形式,是社會主義自治生產方式的均衡價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收入價格
  • 類型:商品價值的轉化形式
  • 釋義:按社會一般收入率形成的價格
  • 意義:社會主義自治生產方式的均衡價格
定義,

定義

構成 收入價格包括了生產該商品的平均物質消耗(mtp)和平均收入(pd)兩部分。收入部分根據該部門全部物質生產因素和人的生產因素(ms+ni,nr),按照一般收入率(d′)計算,並落實到該部門生產的每個單位商品上。收入價格的計算公式是:
dc=mtp或dc=mtp+(ms+ni,nr)d′
概念的提出 收入價格的概念是60年代初南斯拉夫經濟學家M.科拉奇提出的。50年代末期,南斯拉夫自治社會主義經濟實行收入制度,收入指商品的出售價格扣除商品生產的物質耗費後的差額。科拉奇認為收入是商品生產者的勞動集體經營的基本動機。因此,自治生產單位勞動集體在客觀上和主觀上都關心不斷增加自己的收入,併力求達到最大限度的收入。收入率作為勞動集體業務成果的綜合指標,由實現的收入和平均投入的生產要素總量(物質資金ms和以貨幣表示的追加勞動ni,nr)的比例來表示,即:收入率是勞動集體作出基本生產決定的依據。由於不同部門生產要素的有機構成和周轉速度不同,部門收入率也不同。在競爭和生產要素自由轉移的條件下,勞動者要求生活得越來越好的願望作為基本動力,推動商品生產者從收入率較低的部門轉移到收入率較高的部門。這種轉移過程必然形成社會平均收入率。這個過程在客觀上也就完成了商品價值到收入價格的轉化。
作用 按照收入價格出售商品必然引起國民收入在有關部門間的再分配,把收入合理地分成積累和消費兩部分,保證一切生產部門相同的發展可能性。同時,通過收入價格可以把收入大量轉移到生產要素有機構成高而周轉一般較慢的部門,或者轉移到新創造的價值量不足以保證大致相當的收入量來進行積累的部門,從而促進國民經濟的技術進步。
參考書目
M.科拉奇、T.弗拉什卡利奇著,邵玉環等譯:《政治經濟學──資本主義和社會主義商品生產理論分析原理》,人民出版社,北京,1982。(M.Kora& T.Vlaskali婞,Politickɑ ekonomijɑ—osnovi teorijske ɑnɑlizekɑpitɑlistickei socijɑlistickerobne proizvodnje,Rad., Beograd,1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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