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票控制

支票(Chaque,Check)是出票人簽發,委託辦理支票存款業務的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支票控制
  • 外文名:Chaque,Check
  • 付款人:銀行
  • 本質:即期匯票
  • 違規操作:空頭支票
含義,管理規定,

含義

從以上定義可見,支票是以銀行為付款人的即期匯票,可以看作匯票的特例。支票出票人簽發的支票金額,不得超出其在付款人處的存款金額。如果存款低於支票金額,銀行將拒付給持票人。這種支票稱為空頭支票,出票人要負法律上的責任。開立支票存款賬戶和領用支票,必須有可靠的資信,並存入一定的資金。支票可分為現金支票和轉賬支票。支票一經背書即可流通轉讓,具有通貨作用,成為替代貨幣發揮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職能的信用流通工具。運用支票進行貨幣結算,可以減少現金的流通量,節約貨幣流通費用。另外,關天支票的使用還有嚴格的管理,具體規定。

管理規定

為了維護單位財產不受損失,防止意外事故發生,加強支票管理,嚴肅結算紀律,使用轉帳支票現金支票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一、支票的管理
1、單位使用轉賬支票必須具備財務管理健全,建立請領、登記、規定限額、及時報銷和專人經管等手續制度,經銀行審查批准後方可使用轉賬支票
2、支票和現金支票要由專人負責保管,保管支票的人員不能同時保管財務印章,不能同時兼任銀行帳的核對,賬薄的登記等工作。
3、單位憑《轉帳支票管理手冊》和銀行核准的限量,購領支票並按順序使用。每簽發一張支票都要在支票登記簿上所列各項認真登記,並作為銀行和單位檢查支票管理的依據。
二、結算起點: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轉帳支票的結算起點為1000元,即結算金額在1000元以上的要使用轉帳支票結算,1000元(含1000元)以下的用現金支付。如遇特殊情況不能使用轉帳支票結算,須事先向財務處申請,說明情況,報銷時要由財務處長簽批。
三、審批程式:
1、要使用轉賬支票的部門首先填寫由財務處印製的轉帳支票借據,按有關審批程式簽批:即2000元(含)以內由部門負責人簽批。2000-20000元(含)由部門負責人、財務處長、主管副院長簽批。20000元以上由部門負責人、財務處長、主管副院長、院長或書記簽批。
2、財務處負責管理支票人員按審批後的轉帳支票借據填寫轉帳支票。
3、用轉帳支票人員要在《轉帳支票管理手冊》和轉帳支票存根上同時簽字明確責任。
4、轉帳支票和現金支票填好後交由印鑑專管人員審查後加蓋財務專用章法人章
5、領用者要在10日內憑結算發票按財務有關審批手續審批後到財務處報銷。
四、轉帳支票和現金支票的簽發:
1、轉帳支票不準出租出借;不準抵押和交其他單位和人員代簽;不發放空白支票;不準簽發遠期支票;不準簽發空頭支票
2、簽發轉帳支票事先不能確定交易金額的,須在支票上填好收款單位名稱,簽發日期和款項用途,規定限額。
3、嚴禁攜帶蓋有印章的空白支票外出採購。
4、現金支票出納員專管,按銀行核定的庫存現金限額和實際需要,按順序登記《現金支票管理手冊》。
五、支票的檢查:
財務負責人要定期、不定期檢查支票的管理工作,尤其要每月按時核對銀行帳,了解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防止重大事故的發生。
六、本規定(草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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