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票存款

支票存款,是指企業使用票據去銀行辦理存款業務。具體來說,支票是銀行存款戶對銀行簽發的授權銀行對某人或其指定人或執票來人即期支付一定金額的無條件書面支付命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支票存款
  • 外文名:Checking account deposits
  • 含義:以銀行為付款人的即期匯票
  • 項目:寫明其為“支票”字樣等
支票的概念,支票的必要項目,支票的種類,

支票的概念

支票是指以銀行為付款人的即期匯票(A cheque is a bill of exchange drawn bank payable on demand)。具體來說,支票是銀行存款戶對銀行簽發的授權銀行對某人或其指定人或執票來人即期支付一定金額的無條件書面支付命令。

支票的必要項目

(1)寫明其為“支票”字樣;
(2)無條件支付命令;
(3)付款銀行名稱;
(4)出票人簽字;
(5)出票日期和地點(未載明出票地點者,出票人名字旁的地點視為出票地);
(6)付款地點(未載明付款地點者,付款銀行所在地視為付款地點);
(7)寫明“即期”字樣,如未寫明即期者,仍視為見票即付;
(8)一定金額;
(9)收款人或其指定人。

支票的種類

(1)記名支票(Cheque payable to order)是在支票的收款人一欄,寫明收款人姓名,如“限付某甲”(Pay A Only)或“指定人”(Pay A Order),取款時須由收款人簽章,方可支取。
(2)不記名支票(Cheque payable to bearer)又稱空白支票,支票上不記載收款人姓名,只寫“付來人”(Pay bearer)。取款時持票人無須在支票背後簽章,即可支取。此項支票僅憑交付而轉讓。
(3)劃線支票(Crossed Cheque)是在支票正面劃兩道平行線的支票。劃線支票與一般支票不同,劃線支票非由銀行不得領取票款,故只能委託銀行代收票款人帳。使用劃線支票的目的是為了在支票遺失或被人冒領時,還有可能通過銀行代收的線索追回票款。
(4)保付支票(Certified Cheque)是指為了避免出票人開出空頭支票,保證支票提示時付款,支票的收款人或持票人可要求銀行對支票“保付”。保付是由付款銀行在支票上加蓋“保付”戳記,以表明在支票提示時一定付款。支票一經保付,付款責任即由銀行承擔。出票人、背書人都可免於追索。付款銀行對支票保付後,即將票款從出票人的帳戶轉入一個專戶,以備付款,所以保付支票提示時,不會退票。
(5)銀行支票(Certified Cheque)是由銀行簽發,並由銀行付款的支票,也是銀行即期匯票。銀行代顧客辦理票匯匯款時,可以開立銀行支票。
(6)旅行支票(Traveller’Cheque)是銀行或旅行社為旅遊者發行的一種固定金額的支付工具,是旅遊者從出票機構用現金購買的一種支付手段。和其他支票相比,旅行支票有以下特點:①金額比較小。②沒有指定的付款人和付款地點。可在出票銀行、旅行社的國外分支機構或代辦點取款。③比較安全。旅行者在購買旅行支票和取款時,須履行初簽、復簽手續,兩者相符才能取款。④匯款人同時也是收款人。其他支票只有先在銀行存款才能開出支票,而旅行支票是用現金購買的,類似銀行匯票,只不過旅行支票的匯款人同時也是收款人。⑤不規定流通期限。由於發行旅行支票要收取手續費占用資金不用付息,有利可圖,所以,各銀行和旅行社競相發行旅行支票。
(7)現金支票是專門製作的用於支取現金的一種支票。由存款人簽發用於到銀行為本單位提取現金,也可以簽發給其他單位和個人用來辦理結算或者委託銀行代為支付現金給收款人。
4.匯票本票、支票的區別
匯票、本票、支票同屬狹義的票據範疇,其構成要素大致相同,都具有出票、背書、承兌、付款這些流通證券的基本條件,都是可以轉讓的流通工具。它們之間的主要區別是:
(1)匯票和支票有三個基本當事人,即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而本票只有出票人(付款人和出票人為同一個人)和收款人兩個基本當事人。
(2)支票的出票人與付款人之間必須先有資金關係,才能簽發支票;匯票的出票人與付款人之間不必先有資金關係;本票的出票人與付款人為同一個人,不存在所謂的資金關係。
(3)支票和本票的主債務人是出票人,而匯票的主債務人,在承兌前是出票人,在承兌後是承兌人。
(4)遠期匯票需要承兌,支票一般為即期無需承兌,本票也無需承兌。
(5)匯票的出票人擔保承兌付款,若另有承兌人,由承兌人擔保付款;支票出票人擔保支票付款;本票的出票人自負付款責任。
(6)支票、本票持有人只對出票人有追索權,而匯票持有人在票據的效期內,對出票人、背書人、承兌人都有追索權。
(7)匯票有複本,而本票、支票則沒有。
(8)支票、本票沒有拒絕承兌證書,而匯票則有。
支票的有效期:由於支票是代替現金的即期支付工具,所以有效期較短。我國《票據法》規定:支票的持票人應當自出票日起10日內提示付款;異地使用的支票,其提示付款的期限由中國人民銀行另行規定。超過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
特點:
1 、使用方便,手續簡便、靈活;
2 、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 10 天;
3 、支票可以背書轉讓,但用於自取現金的支票不得背書轉讓。
適用範圍:
同城票據交換地區內的單位和個人之間的一切款項結算,均可使用支票。
申辦程式:
1 、開立支票存款帳戶,申請人必須使用其本名,並提交證明其身份的合法證件;
2 、開立支票存款帳戶,申請人應當預留其本人的簽名式樣和印鑑;
3 、開立支票存款帳戶和領用支票,應當有可靠的資信,並存入一定的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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