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股利核算

支付股利核算是股份有限責任公司依據公司章程規定,通常需按期或不定期地以一定數額股利分派給股東。當然,這要在公司有盈餘的情況下才有可能。股利有用現金支付的現金股利,用其他資產支付的財產股利,用債券、應付票據支付的負僨股利和用公司額外發行股票形式的股票股利。最常見的方式是現金股利和股票股利。我國《股份制試點企業會計制度》規定,股利的分配按照國家規定,可以採用現金股利和股票股利兩種形式。

股利一般以每股為計箅單位,確定每股分派股利的單位金額,股東所得的股利與其所持有的股數成正比關係。企業發放股利的多少,將影響到企業股票市場價格的高低。企業經股東會議確定宣布分配股利,即形成企業的一項負債,在會計核算上,應設定“應付股利”的負僨性科目進行核箅。企業在核算應付股利時,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企業當年無利潤時,不得分配股利,但企業為維護其信譽,在已用盈餘公積彌補虧損後,經股東會特別決議,可按不超過股票面值6%的比率用盈餘公積分配股利,但分配股利後,企業的法定盈餘公積不得低於註冊資本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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