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擒縱之法】小說構建情節的技法之一。在矛盾解決和事件結局之前,出人意料地設定矛盾衝突的發展乃至適當的反覆。擒即收束,在小說中指收到某個人物的願望實現或矛盾的解決上;縱即放開,在小說中指矛盾衝突向某一人物的願望或矛盾解決相反的方向發展。清月岩評點《孝義雪月梅傳》第九回說:“此篇是放筆寫雪姐。自江五設騙,以至台莊,何止萬言,筆筆哄騙,露尾藏頭,無一爽利,語殊覺悶人。及至被曹義媳婦說破,如山腰瀑布,千迴百折,直到總匯處,才傾江倒海而下,令讀者亦受驚不小。方知文章擒縱之法,妙不可言。”運用此法,可使文勢起伏,跌宕生姿。清金聖歎評點《水滸傳》第五十五回:“湯隆雖是會打,卻不會使”一處時說:“忽然一擒,忽然一縱,筆勢變動。”為對付梁山好漢,呼延灼擺下了連環馬陣,大敗起義軍。正當宋江等人無可奈何、措手無策之時,湯隆獻上了破敵之法:用鉤鐮槍斫馬足,且說自己能夠打造。眾頭領大喜,認為勝利在望;行文似乎快要收束。誰知一句“卻不會使”,令人大失所望;接著又引出徐寧,將作品過渡到智賺徐寧參加義軍行列的情節上。筆勢變化,氣象翻新,至使高潮疊起,目不暇給。參看“欲合故縱”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