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煙閥

排煙閥

安裝在機械排煙系統個支管端部,平時呈關閉狀態,並滿足漏風量,火災後需要排煙時手動或電動打開起排煙作用的閥門。

定義,工作方式,

定義

安裝在機械排煙系統各支管端部(煙氣吸入口)處,平時呈關閉狀態並滿足漏風量要求,火災或需要排煙時手動和電動打開,起排煙作用的閥門。帶有裝飾口或進行過裝飾處理的閥門稱為排煙口。
一般建築排煙系統需要人員確認且操作,故排煙閥無感溫器件。一般安裝在建築空間上部或吊頂部位。
排煙閥可與火災探測器聯鎖,特別是火災煙感探測器的聯鎖,通過探知火災初期發生的煙氣來開啟閥門,進行排煙,變成由電動機或電磁機構驅動的自動閥門。

工作方式

排煙閥一般用於排煙系統的風管上,平時常閉,發生火災時煙感探頭髮出火警信號,消防控制中心通過DC24V電壓將閥門打開排煙,也可手動使閥門打開,手動復位。閥門開啟後可發出電訊號至消防控制中心。根據要求,還可與其它設備聯鎖。排煙閥與普通百葉風口或板式風口組合,可構成排煙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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