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安區城建局

)在市城市總體規劃指導下,負責對各鎮(街)總體規劃、集鎮總體規劃和建設規劃的制定、審核、報批;負責中心村總體規劃、建設規劃以及村屯建設規劃的審批。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及職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工程建設、城市建設、村鎮建設、建築業、房屋開發、市政公用事業的方針、政策、法規,結合我區實際情況,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具體實施細則,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二)負責制定全區城市建設維護費使用計畫,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國家和省市用於我區城市建設投資補助資金的安排和對城建資金的使用情況的審查監督。
(三)依法對全區建築市場進行管理,規範市場行為,搞好契約簽證、持證上崗和安全生產管理;抓好全區建築企業資質管理、建築經濟管理協調解決建築經濟糾紛。
(四)組織全區建築安全企業科技項目改良攻關;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的推廣套用;專業技術職稱申報。
(五)負責全區城市防汛、義務勞動、綠葉杯競賽、防震減災的組織與協調。
(六)負責對局屬事業單位的業務指導、人員調配、幹部任免等工作。
(八)對全區風景旅遊業實行統一行業管理,制定我區風景旅遊綜合開發的中長期計畫,並組織實施;依法對旅遊企業進行管理,及時處理旅遊投訴,保護、開發、利用風景旅遊資源,實現旅遊興區戰略。
(九)負責對全區城市環境衛生髮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的制定和組織實施;負責對全區城市環境衛生的清掃保潔工作。
(十)貫徹國家《招投標法》,依法對工程招投標進行管理。
(十一)負責全區建城區住宅小區管理。
(十二)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及職能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建設和日常管理,黨委和局務會各項決議的貫徹落實,機關各項制度的考核和監督;負責機關文秘、打字、綜合治理、檔案、信訪、保衛、義務勞動、機關財務、後勤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黨的組織、思想作風建設、機關幹部政治業務學習、考核、任免管理及後備幹部選拔培養管理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和直屬企業離休人員管理;負責全局技術職稱工作;負責黨委日常事務工作。
(二)城管股
負責我區建城區市容市貌和小集鎮鎮容鎮貌環境衛生的日常管理,“綠葉杯”競賽、“清潔月”等活動方案制定和組織實施工作;負責編制城市維護費的使用計畫並組織實施和管理,城市住宅小區的管理,城市紅線以內的占道管理和城市防汛、面山防火、冬季除雪工作;負責城市建城區城市規劃管理、城市綠化計畫的制定並組織實施等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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