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倉限額

持倉限額是指交易所規定會員或者客戶可以持有的、按照單邊計算的某一契約持倉的最大數量。同一客戶在不同會員處開倉交易,其在某一契約的持倉合計不得超出該客戶的持倉限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持倉限額
  • 概念:交易所規定會員可以持有的
  • 規定:持倉限額為600張
  • 特點:不得同方向開倉交易
規定
中金所對會員和客戶的股指期貨契約持倉限額具體規定如下:
(一)對客戶某一契約單邊持倉實行絕對數額限倉,持倉限額為600張;
(二)對從事自營業務的交易會員某一契約單邊持倉實行絕對數額限倉,每一客戶號持倉限額為600張;
(三)某一契約單邊總持倉量超過10萬張的,結算會員該契約單邊持倉量不得超過該契約單邊總持倉量的25%。
獲批套期保值額度的會員或者客戶持倉,不受上述規定的限制。會員、客戶持倉達到或者超過持倉限額的,不得同方向開倉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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