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骨葬

拾骨葬

拾骨葬,是復葬形式之一,中國客家人、閩南人、廣府人、溫州人、麗水人及壯族人的葬俗。在人死入土安葬3年或5年,甚至更久以後,重新起死者遺骸之殘骨於地下,另再埋葬。這種作法是要待人體軟組織完全腐爛和分解後,再打開棺罌、撿 骨,用白酒洗淨,然後按人體結構,腳在下、頭在上、屈體、裝入陶罌(罐,俗稱“金罌”),蓋內寫上死者世系姓名,重新埋入地下。這種二次葬,亦稱為“洗骨葬”或“撿骨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拾骨葬
  • 俗稱:“撿骨”
  • 解釋:一種二次葬的葬禮活動
  • 地區:華南、越南北部
  • 族群:客家人、閩南人、廣府人、浙南人
葬禮介紹,方式,分布,

葬禮介紹

拾骨葬是南方百越人的古老葬俗之一。戰國時期的《列子》及《隋書》等史籍,都記載了古代百越人居住地區的一些二次撿骨葬習俗。曾經流行於廣大的中國南方地區,壯族、客家族群和部分廣府人、閩南人、浙南人、皖南人等。在中國南方的壯族、台灣、琉球、東南亞部份地區、馬達加斯加馬拉加什人仍使用這種特殊的葬禮方式。

方式

在親人死後,將其屍體埋入土中,待其屍體腐爛後,把骨頭依照從頭到腳的順序取出,擦淨,再按從腳到頭的順序放入罈子(當地人叫金罐)中立式貯存,又重新埋葬的一種葬法。這種葬儀早先認為是移民文化有關,遷徙者可將先人遺骨帶回故鄉籍貫地或新的居住地。但近來研究是南洋諸族的共同文化。未滿十六歲且未結婚的死者,視為兒童,不必撿骨。
這一習俗為百越遺風,分布於華南各少數民族、東南亞等地,如壯族、印尼人、越南人。有些華南漢人將這一習俗歪曲成“重視北方來的祖先的遺骨”,是不符合實際的。因為在上古、中古社會,漢人特別安土重遷,且講究“入土為安”,不可能把骨頭挖出來又裝進罐子裡的。

分布

拾骨葬的習俗,事實上並不是漢族所固有的,而是環太平洋原始民族中普遍分布的一種文化特質,廣及中國大陸的江蘇、浙江、福建、廣西、廣東、台灣的漢人、壯族、藏族等少數民族、東南和東北亞洲、南太平洋諸島、以及南北美洲,最遠可達到非洲東部的馬達加斯加。
根據台灣中央研究院民族學學者凌純聲的研究,整個洗骨文化圈裡諸民族所採行的洗骨文化,基本上均為來自相同起源的一個文化習俗,而這個習俗最早的起源地,正是古百越族所分布的華南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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