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卜楞清真寺

拉卜楞清真寺高大宏偉,對稱協調,既吸收了中國廟堂的傳統建築特點,又融匯了阿拉伯文化藝術色彩。 拉卜楞清真寺尊奉花寺、畢家場、臨洮、靈明堂拱北及大拱北教禮,也有少量屬伊黑瓦尼。在歷任教長的正確指導下,各高目均奉行“各尊其教,各乾各得”的原則,互相尊重、團結和睦,從來沒發生過大的糾紛。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夏河縣拉卜楞清真寺
  • 地址:甘肅省夏河縣拉卜楞鎮上嗒哇街
  • 郵編:747100
  • 年代:公元1854年(清鹹豐四年)
歷史沿革,初建,修繕重建,規模建制,寺院文化,地理交通,

歷史沿革

初建

拉卜楞清真寺始建於公元1854年(清鹹豐四年)。當時,在該地經商的達吾、河買等人經與拉卜楞寺院協商同意,在上嗒哇擇地修建了一座只能容納十多人的臨時禮拜堂。

修繕重建

之後,這座清真寺進行了三次擴建和一次修復。第一次擴建的時間大約是在1893年(清光緒十九年)。
1891年(光緒十七年)時,在拉卜楞經商的穆斯林約有60戶。由於穆斯林人數的增加,原來的臨時禮拜堂已滿足不了人們的需堅。因此,眾穆斯林決定建築一座能容納300人左右、房脊要高的禮拜殿。數年之後,工料齊備。開始修建時卻遭到拉卜楞寺院喇嘛及藏族民眾的反對,說清真寺建高了,就會把他們的寺院壓住(因清真寺址地形較高)。所以只好小建低建,修了3間上平房。
建寺費用系穆民捐資。主持修建人為回商馬木灑、上下喇家等。首任教長系河州多支巴張阿訇。1920年(民國9年)時,該地回民逐漸增加到200戶,於是,不得不計畫進行第二次擴建,擴建規劃儘管規模不大,但仍遭到當地藏民和拉寺的干涉和反對,因而只擴大了比原來多容納100餘人的樣子。由回族富商“同興馬”二爺、“染坊”馬如膠等人將3間土平房按禮拜殿的形式擴建為5間,並修建了阿訇、滿拉宿舍樓三間、“臥蓋夫”鋪子4間。
第三次擴建時間是1936年(民國25年)。由於民國17年的馬仲英事件,河州大批難民涌人拉卜楞,致使人口戶數驟增,是時在拉回族戶數已超過300戶。為使穆斯林們有一個較寬敞的禮拜場所,清真寺學董馬樂天等人與拉卜楞藏區保全司令黃正清(第五世嘉木樣之兄)經過多次商談,終於取得了“可以全面擴建清真寺”的允諾和不干涉的保證。
這次擴建系新任教長達吾德哈吉倡導,工程由馬樂夭、馬胡賽尼、蔣福林、馬尕三等士紳負責。該工程不分冬夏,歷時3年才得以告峻,可見規模之浩大。新建的清真寺總面積為639平方米,寺內有磚木結構主殿5間、輔殿3間的殿宇式“五轉三”禮拜大殿一座,閣樓亭頂式的3層宣禮樓一座,東南北廂房24間,處房、沐浴房等共12間。
整座建築造型雄偉,飛檐四翹,角亭對立,大殿內外及宣禮樓雕梁畫柱,磚雕木刻,細膩精美,古樸典雅,寺內懸掛有國民黨甘肅省政府主席谷正倫、拉卜楞寺院第五世嘉木樣丹貝堅贊、青海和碩特前旗河南蒙古親王根尕環覺爾、拉卜楞保全司令黃正清、國民黨甘肅省政府委員、臨夏市回族名紳喇世俊等人送的賀匾。 1958年,反封建鬥爭中,這座清真寺被查封。“文革”當中,以破“四舊”的名義將其拆毀,上述匾額也一同被毀。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落實了民族宗教政策、1981年,由85歲高齡的孔慶祿教長倡導,組成孔慶祿為主任,李占雲、蘭鳳朝、馬木海買、王玉生、馬明義、馬成忠等人為委員的 清真寺修建委員會,穆民自願捐款,在舊址上重建拉卜楞清真寺。

規模建制

1983年,建成鋼筋混凝土的殿字式七間轉五間的禮拜大殿一座,其面積為511平方米,能容納近800人禮拜;修起高25.2米的鋼筋混凝土結構的5層宣禮樓一座;修建阿訇、滿拉住宿樓10間,共205平方米;還修建灶房、沐浴房共22間,約334平方米,整個清真寺占地4畝,其中建築面積1155平方米。

寺院文化

據相關資料顯示,本坊朝覲哈吉有王以思馬夫婦、王古白、馬國良、馬明義、馬明霄夫婦等。該寺的經堂教育較先進。如解放前,除了有阿訇授阿文外,還內設漢文國小堂,聘請回、漢族教師教授漢文。解放後,也培養了一大批優秀阿訇。

地理交通

夏河縣拉卜楞清真寺位於甘肅省夏河縣拉卜楞鎮上嗒哇街。拉卜楞清真寺座落在夏河縣城拉卜楞西山腳下的“嘈哇”村內,是縣城唯一的清真寺。該寺被中國伊協列入全國百座著名清真寺之內,並被編入《中國著名清真寺分布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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