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辯切斷,是指在就某一票據權利存在著對人抗辯事由的場合,當該票據權利依票據法規定的轉讓方式進轉讓時,該抗辯事由不隨之而轉移,票據債務人不得以之對抗後手票據權利人,即票據抗辯的限制。
票據債務人原則上不得以自己與出票人或者與持票人的前手之間的抗辯事由,對抗持票人。這一制度被成為票據抗辯的切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抗辯切斷
- 又名:抗辯限制、抗辯排除
- 屬於:票據法概念
- 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
定義,目的,法律依據,兩種情形,
定義
抗辯切斷是指在就某一票據權利存在著對人抗辯事由的場合,當該票據權利依票據法規定的轉讓方式進行轉讓時,該抗辯事由不隨之而轉移,票據債務人不得以之對抗後手票據權利人,也稱為抗辯排除。
目的
票據抗辯的切斷,是票據法上的特殊制度。它使得持票人的權利通常不受前手之間的基礎關係的影響,使其權利的受保障程度大大提高。因此,也大大提高了票據的流通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第十三條規定:票據債務人不得以自己與出票人或者與持票人的前手之間的抗辯事由,對抗持票人。
兩種情形
抗辯切斷有兩種情形:
一是對出票人的抗辯切斷,即票據債務人不得以自己與 出票人之間的抗辯事由,對抗持票人。一般情況下,這種抗辯只存在於匯票關係中。
二是對持票人前手的抗辯切斷,即票據債務人不得以自己與持票人前手之間的對人抗辯事由,對抗持票人。這裡的前手不限於持票人的直接前手,包括持票人的任何前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