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繼續教育管理辦法

《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繼續教育管理辦法》是發展改革委為了做好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繼續教育管理工作而制定的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繼續教育管理辦法
  • 外文名:Investment and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division of continuing education management approach
  • 制定人:發展改革委
  • 施行時間:二〇〇九年一月十八日
管理辦法,第一章 總 則,第二章 實 施,第三章 監 督,第四章 附 則,

管理辦法

發展改革委關於印發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繼續教育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發改投資〔2009〕22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副省級省會城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國務院各部門、直屬機構,各中央管理企業:
為做好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繼續教育管理工作,我委制定了《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繼續教育管理辦法(試行)》,現印發你們,請按照執行。
特此通知。
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繼續教育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做好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繼續教育管理工作,根據《全國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暫行規定》(人核培發〔1995〕131號)、《關於加強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的意見》(國人部發〔2007〕96號)、《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職業水平認證制度暫行規定》(國人部發〔2004〕110號)、《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職業水平證書登記管理辦法(試行)》(發改投資〔2007〕2291號)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繼續教育的任務,是使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的知識和技能不斷得到更新、補充、拓展和提高,完善知識結構,提高基本素質、創新能力和職業水平。
第三條 取得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職業水平證書的人員,向中國投資協會辦理首次登記手續後,應接受繼續教育,這是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的權利和義務,也是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再登記的條件之一。
第四條 國家發展改革委負責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繼續教育工作的指導和監督,中國投資協會負責繼續教育的組織與實施。

第二章 實 施

第五條 繼續教育培訓分必修科目和選修科目。必修科目的內容是:與投資建設項目管理相關的最新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國內外建設項目管理的新理論與新方法,投資建設項目管理案例分析及專題研討。選修科目的培訓主要是指相關行業、相關專業的培訓或崗位培訓。
第六條 繼續教育的實施周期與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職業水平證書登記有效期相一致。在登記周期三年內,接受繼續教育時間:必修科目72學時,選修科目36學時。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接受繼續教育的時間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散安排。繼續教育學時當期有效。
第七條 中國投資協會成立繼續教育工作指導小組,負責制定必修科目教學大綱,推薦、組織必修科目教材,審核必修科目和選修科目教學內容。
第八條 繼續教育必修科目的培訓由中國投資協會或者其指定機構負責實施,選修科目的培訓由中國投資協會指定機構組織實施。繼續教育培訓指定機構管理辦法由中國投資協會制定,經《中國投資協會章程》規定的決策機構審議通過後實施。
第九條 繼續教育採用培訓班、研討班、學術講座等方式組織實施,具備條件時,可開展網路培訓和遠程教育。
第十條 按照專職與兼職結合,兼職為主的原則,由中國投資協會及其實施機構挑選政治優良、專業對口、業務精通、經驗豐富、教學水平高的專家和教師承擔繼續教育教學任務,逐步形成相對穩定的、高素質的師資隊伍。
第十一條 中國投資協會負責制定繼續教育年度實施計畫,予以公布。
第十二條 中國投資協會統一制發《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繼續教育學時冊》(以下簡稱《學時冊》),在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首次參加必修科目培訓時發給本人。繼續教育學時按實際參加時間計算。《學時冊》對必修科目學時和選修科目學時進行分別登記管理。繼續教育學時,由中國投資協會或其指定機構負責登記。
第十三條 持有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職業水平證書的人員在登記有效期屆滿,進行再登記時,需提供載入《學時冊》的規定學時記錄。
第十四條 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所在單位,要支持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參加繼續教育,保證其參加繼續教育的時間、經費和其他必要條件。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在學習期間享受國家和本單位規定的工資、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五條 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在接受繼續教育後,有義務更好地為本單位工作。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所在單位要把鼓勵其參加繼續教育作為提高其職業能力的基本途徑,在聘任、選拔或者晉升高層專業管理人員時,作為重要條件。

第三章 監 督

第十六條 國家發展改革委對中國投資協會的繼續教育工作進行監督檢查,中國投資協會對其指定機構的繼續教育工作和實施繼續教育的師資進行監督檢查,實行動態管理,制止和糾正違反本辦法的行為。
第十七條 繼續教育實施機構的工作人員,應按規定如實填寫、記錄《學時冊》,並對其真實性負責。中國投資協會負責審核。
第十八條 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應如期完成繼續教育,所提供的學時證明不得虛報和隨意塗改,否則視為無效。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九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試行。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