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除項目金額

扣除項目金額是指增值稅扣除項目的貨幣金額。我國現行稅法規定,增值稅扣除項目金額是扣除項目的實際採購成本和委託加工扣除項目所實際支付的加工費金額。但生產鋼坯、鋼材的企業暫例外。例如納稅人轉讓舊房及建築物時因計算納稅的需要而對房地產進行評估,其支付的評估費用允許在計算增值額時予以扣除。

轉讓舊房的,應按房屋及建築物的評估價格、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地價款和按國家統一規定交納的有關費用以及在轉讓環節繳納的稅金作為扣除項目金額計征土地增值稅。對取得土地使用權時未支付地價款或不能提供已支付的地價款憑據的,不允許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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