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缽僧團

mendicant orders 或譯托缽修會、乞食修會。天主教僧侶團體之一。它以雲遊布道、托缽乞食的方式區別於其他修道院僧侶組織。主要有方濟各和多米尼克兩大派,創立於13世紀初葉。此外,尚有一些較小的托缽修會在歐洲活動。 12世紀晚期至13世紀初期,異端運動流行於法國南部、義大利北部一帶。南法異端以阿爾比城為中心廣泛傳播,並對天主教會的迫害進行反抗鬥爭。教會組織十字軍殘酷鎮壓,同時又建立托缽僧團對付人民的反抗。教會上層的驕奢淫逸引人反感;而托缽僧團則迎合信徒崇尚清貧的心理,以其特有的方式進行活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托缽僧團
  • 外文名:mendicant orders
  • 創始時間  :13世紀初葉
  • 派別:方濟各和多米尼克
各派創始人,方濟各派創立者,多米尼克派創始人,與中國的淵源,

各派創始人

方濟各派創立者

方濟各派創立者方濟各(或譯法蘭西斯科,1181/ 1182 ~1226),生於義大利的阿西西城一富裕商人家庭,青年時豪邁慷慨,成為當地青年領袖。壯年棄家獻身於傳教事業。他以清貧為福音,以助人為樂事,以謙卑為美德,赤足托缽傳道。他和他的信徒所組成的團體,稱小兄弟會。1209年,他的團體得教皇批准為修會,成為教皇批准的第一個托缽僧團。僧團成員初在義大利北部、中部活動,稍後分赴法國、德意志、西班牙、匈牙利一帶。方濟各1219年曾去埃及,企圖說服蘇丹皈依基督,但無成效。初期僧團成員不蓄私產,無固定住宅,僅在義大利波蒂庫拉有茅屋多間,為集會之所。後來成員迅速增加,組織日益膨大。羅馬教廷授意僧團改變活動方式,要求僧團以修道院為模式,有正規的訓練和嚴格的法規,有權對信徒施行懲罰,允許僧團占有房宅、土地、動產、圖書。方濟各反對這種作法,但無力在僧團內貫徹其原來的宗旨。1226年方濟各逝世後,僧團當權主流派推行教廷旨意,“清貧得救”僅成口號,托缽化緣徒具形式。方濟各的繼承人、僧團團長埃利亞財勢不下王公。但仍有屬靈派堅持方濟各原來的主張。屬靈派的僧侶曾受迫害,有的被判為異端。方濟各僧團內部派別分歧,長期不斷。

多米尼克派創始人

多米尼克派創始人多米尼克( 或譯多明我 1170~ 1221),西班牙貴族出身,長期受宗教教育,曾受天主教會委派在法國南部阿爾比異端流行地區從事傳道活動。以他為首的傳教組織於1216年得教皇批准為修會,稱布道僧團或多米尼克僧團。多米尼克派活動的方式和廣泛性,類似方濟各派。但方濟各以清貧誓約作為一種信念,多米尼克僅以此作為擴大布道影響的手段。多米尼克派在西歐各國擁有房產、土地等財物。
宗教裁判所以托缽僧為裁判官。多米尼克派成員擔任裁判官者尤以嚴酷著稱。天主教國家的大學神學院,是兩派成員的重要活動場所。13世紀以後的天主教不少著名神學家皆為托缽僧。

與中國的淵源

托缽僧團是天主教修會耶穌會以前最活躍的國際性傳教團體。方濟各僧團僧侶義大利蒙特科爾維諾的喬萬尼於1294~1328年間在北京傳教,是天主教在中國的第一個大主教。多米尼克派僧侶來中國,則始於17世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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