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牲烏拉總管衙門

打牲烏拉總管衙門

打牲烏拉總管衙門負責管理東北“龍興之地”打牲部落行政事務,專門辦理清朝皇室、宮廷特需的東北地區特產物品,如烏拉草、人參、貂皮、東珠、鱘鰉魚、松子、蜂蜜、等。打牲烏拉總管衙門自順治四年至宣統三年(辛亥1911年)結束,先後持續了264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打牲烏拉總管衙門
  • 所屬朝代:清朝
  • 負責管理:東北龍興之地打牲部落行政事務
  • 專門辦理:清朝皇室、宮廷特需的東北特產
  • 持續時間:264年
簡介,打牲烏拉城,打牲部,總管衙門設定,

簡介

近三百年間,打牧烏拉總管衙門做為大清國內務府的派出機構,承載了一個王朝的鄉情和它騰飛的希望。史上曾有“南有江寧織造,北有打牲烏拉” 之說。我們從打牧烏拉總管衙門的呈文奏表中,從它的札記詳文里,不難看出大清國近三百年間的強盛與衰敗,從中探尋出吉林地區這座邊關重鎮的政治、經濟、軍事、和它的風土人情。
從公元1648年(清順治四年)開始,以總管邁圖起,到清末兼總管烏音保止,打牲烏拉總管總計36任(包括兼任),31名人選。總管級別,順治十四年定為六品,順治十八年升格為四品,康熙三十七年定總管為正三品。在短短46年的時間裡,總管地位一再升格,反映了清廷對這一機構的重視。
打牲烏拉總管衙門舊影打牲烏拉總管衙門舊影

打牲烏拉城

打牲烏拉城簡稱烏拉。在今吉林省吉林市龍潭區烏拉街。本明代海西女真烏拉部所築;稱烏拉城。清以打牲烏拉為城名,滿語布特哈烏拉,打牲、布特哈意為漁獵,烏拉意為江,言其人以打牲為生。設打性烏拉總管於此。舊城臨松花江,清康熙四十二年(1703)為防水患,於舊城之東另築新城。

打牲部

打牲,是清代對嫩江流域及大、小興安嶺一帶的鄂溫克達斡爾鄂倫春、錫伯、赫哲等漁獵民族的總稱。
烏拉城圖烏拉城圖
據《清史稿·列傳十》載,烏拉部國主布占泰勢力強,努爾哈赤曾將女兒許配給他為妃。布占泰把兄長的女兒給努爾哈赤為妃。後來,努爾哈赤向烏拉部宣戰,公元1613年(明萬曆四十一年)滅烏拉國努爾哈赤取得烏拉國政權後,逐漸統一東北各部成立後金政權,並在“布特哈烏拉”設定了“打牲烏拉總管署”。

總管衙門設定

打牲烏拉總管衙門設在吉林市烏拉街城裡十字街東面路北,依照副都統衙門式樣修造。大門3間,儀門1座,川堂3間,大堂5間。大堂正中供設龍牌,川堂後設印務處5間,左設銀庫更房各3間,右設松子、細鱗、乾魚等庫4間。川堂前各按腳色分設採珠左、右翼辦事八旗事務各5間,中設儀門1座。儀門處,分設東西捕魚兩翼辦事房各3間。大門處,照壁1座。城東北隅,設倉廒70間。衙院周圍土築群牆,東西牆角處建築看守、更房各3間,駐有值班兵丁輪流守衛衙署。
總管衙門有品位的官員69員,其中總管(三品)1員,翼領(即輔堂,四品)2員,分左右兩翼,協助總管統理衙署事務。5品翼領4員,分管采、捕魚等業務(專供採珠捕魚的船隻,總數在4百隻以上)。1翼分4旗,每旗設驍騎校1員,計16員。其他46員。
打牲烏拉總管衙門
領催以下的官兵4276名。其中領催28名,珠軒頭目111名,鋪副138名,打牲丁3993名(打牲丁的來源由三部分組成,一部分為烏拉地區所遺的滿漢奴僕;一部分為內務府從外地撥遣的人戶;此外,還有內務府發遣的罪犯或抄沒之戶)。平時采捕負品,戰時出征打仗。清王朝還規定,打牲烏拉總管衙門“撲貢兵丁由京都內務府分司節制,不與駐防衙門干涉”。
為了納貢的需要,清政府劃出“貢山”、“貢江”,據《吉林通志》記載,打牲烏拉總管衙門的疆域“南至松花江上游、長白山陰(今吉林省通化、白山、延邊地區);北至三姓(今黑龍江依蘭縣)、黑龍江、璦琿;東至寧古塔(今黑龍江省寧安縣)、琿春、牡丹江流域。上下數千里,流派數百支。”
領內有22處采貢山場和64處採珠河口,貢品按照其用途分為食品、祭品,裝飾品,藥品、軍用品和其它用品等,高峰期的貢品種類曾達到3000餘種。清初規定呈送的貢品中有人參貂皮,乾隆年間免去這兩項貢品,專門采捕東珠、蜂蜜、鱘鰉、松子等。每年呈送的貢品有:蜂蜜6000斤、白蜜、蜜尖(蜂王漿)、蜜牌(貯蜜蜂巢)各12匣;松子8000斤,松塔1000隻;鱘鰉20尾,鱒魚18尾,細鱗鯕魚5300多尾。東珠(即珍珠之一種,系江河中蛤蚌殼內由分泌物結成的有光澤的圓珠,因產地在東北,故稱“東珠”)每年需交672顆。
宣統三年(1911年),隨著清王朝的滅亡,“打牲烏拉總管衙門”與“烏拉協領衙門”兩署一併裁撤,合為“旗務承辦處”。至1912年,打牲烏拉總管衙門被中華民國政府收回,並變賣了貢山貢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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