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損傷

概念,分類,保護措施,

概念

人類的各項活動90%以上是通過手來實現的。手的功能有握持和感覺(包括觸覺、痛覺、溫覺和空間感覺)。手的所有骨關節、肌健、血管和神經結構都必須完整無損,這樣才能正確無誤的發揮其功能和完成各種動作。
手是人體最易受傷害的部位,手和臂受到傷害的種類和原因之多,與其從事的工作等量。在全部工傷事故中,手的傷害大約占四分之一。一般情況下,手的傷害不會危及生命,但可導致終生殘疾,喪失勞動和生活的能力。所以手和手臂的保護是職業安全非常重要的一環。

分類

手部傷害可以歸納為物理性傷害(火和高溫、低溫、電磁和電離輻射、電擊)、化學性傷害(化學品腐蝕)、機械性傷害(衝擊、刺傷、挫傷、咬傷、撕裂、切割、擦傷)和生物性傷害(局部感染)。其中,以機械性傷害最為常見。手的機械性傷害可以是閉合性或開放性的。前者可波及骨、關節和肌健,有時還會影響到神經;後者則更加嚴重,因為它會大量出血並影響手的其它部位,在治療上也更為複雜。手部損傷的程度區別很大,視致傷因素和過程而定。工作中最常見的是割傷和刺傷。輕度割傷只傷及皮膚組織,重度則可傷及其它組織,甚至引起部分或完全斷肢;刺傷因傷口中可能有異物存在而嚴重。開放性手部損傷的愈後同受傷時手的髒污程度密切相關。一般而言,化工廠、屠宰場、肉類加工廠和革製品廠,這類損傷極易導致感染並伴隨其他它併發症。
由於現代工業廣泛使用高壓噴霧和噴射設備,手部因噴射致傷的事故有明顯增加。雖然壓力並不大,但經細小孔徑噴射出的壓力已遠遠超過造成臨床損傷的壓力。這一情況可見於內燃機、噴漆槍、潤滑脂注射槍、塑膠注射成型機和某些汽修專用設備等。如果噴射物不是沿切線方向衝擊皮膚的話,不會導致皮膚開裂,初期僅僅是刺痛而已,往往不被重視,直到由於局部缺血疼痛加劇時,才會感到嚴重。有時即便噴射物數量不多引起局部缺血,但經過幾天后,也會出現熱刺激或化學刺激作用。由於噴射物中含有溶劑,可能引起全身中毒症狀。
手部燒傷(有時伴有其他部位燒傷)可由火、赤熱體、熱氣流、化學品或電擊引起,致傷程度取決於接觸時間、燒傷面積和深度。由於此類傷害頻繁出現,有時可能非常嚴重,已成為工傷事故中的一種特殊損傷。
機械性傷害最常見,電擊和輻射的傷害後果嚴重,所以人們對其有一定警惕。安全管理部門對待此類事故隱患也比較重視。但是,對接觸有毒、刺激性的或者過敏的化學品帶來的危害,常常不被多數人所認識。這種化學性傷害雖未見外傷,但所造成的皮膚損害絕不能忽視,是職業中毒三大途徑之一。
手部反覆發生輕微損傷的員工,可能罹患一種稱為杜普伊特倫氏攣縮症,這是一種以手掌腱膜收縮性硬化為特徵的疾病,可惡化造成手指不可恢復性彎曲。這種病可能由許多因素(創傷、神經疾患、內分泌失調、風濕病和維生素E缺乏等)所引起。近年的研究表明,職業因素是此病的重要原因。反覆的輕微手部損傷而產生的慢性炎症及間質的小出血,風動工具和手持電動工具產生的振動是此症之致病原因。

保護措施

保護手和手臂的措施,一是在設計、製造設備及工具時,要從安全防護角度予以充分的考慮,配備較完備的防護措施。二是通過合理制定和改善安全操作規程,完善安全防範設施,可以很好地控制手損傷的事故發生。例如對設備的危險部件加裝防護罩;對熱源和輻射設定禁止;配備手柄合理的手工工具等。如果上述這些措施仍不能有效地避免事故的話,則可考慮使用個體防護用品,在實際生產中要佩戴合適的手和手臂防護用具,或者塗抹防護霜膏類護品等,予以經常性保護。防護用具大致可分為手套、指套、手墊、套袖、護肘等。在勞動中由於生產環境溫度高,皮膚的溫度也升高,出汗多,這增加了皮膚粘附吸收有毒物質的機會。
人體除了經皮膚吸收有毒物質之外,有些毒物雖然不能經皮膚吸收,但它能粘附於人的手上,此時,如果不洗手,或不經過消毒就抓水果,抓東西來吃,勢必將這些毒物帶入消化道,進入血液中而引起中毒。因此防止手損傷與職業中毒是很重要的。
具體做法有:
1.工作間要防止有毒物質跑、冒、滴、漏。
2.接觸有毒物品時,事先要穿好防護服,戴好防護手套,需要時還須塗防護膏。
3.接觸有毒物品的人員,作業後務必儘快地清洗粘附於皮膚和手上的有毒物質。
4.手上接觸過含鉛的有毒物質,在將手洗乾淨後,放在含有3%的醋酸溶液中浸泡一兩分鐘,也可以在食醋里浸泡兩三分鐘。
5.接觸三硝基甲苯即硝胺炸藥的人員,作業後要用5%的亞硫酸鈉洗手,或用10%~15%的亞硫酸鈉肥皂洗手,洗完後再用顯色劑鑑定一下,如果顯色劑滴到皮膚上呈紫色,說明還沒有洗乾淨,需繼續洗。
6.被苯胺沾染的手,可用75%的酒精和溫肥皂水清洗。
7.接觸汞的人員作業後要用1/5000的高錳酸鉀溶液清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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