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保有稅

房地產保有稅實際上是物業稅的一種,即按房地產的面積每年付稅。主要是針對戶型面積偏大的房子收取一定費用,實際上是在鼓勵購買中小套型、功能良好的住宅。其重要原則是,從價計稅方式。即,開徵這一稅種要按評估值徵稅,使多占財產的人多納稅,這符合稅收的縱向公平原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房地產保有稅
  • 原名物業稅
  • 出台時間:1-2年之內都不會出台
  • 含義:按房地產的面積每年付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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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解析

1、所謂住房保有稅,就是之前盛傳的物業稅,目前還沒有出台,而且1-2年之內都不會出台。
2、如果要實施,難度很大,對象自然是所有房產,無論是何時購入的,但是如何定價,如何定稅等等都有很大難度。
3、如果真的開徵,無論是什麼時候的房產,都是徵稅範圍之內,不會只針對檔案日期之後的房產徵收的。
繼重慶宣布擬征特別房產消費稅後,有訊息稱,上海擬開徵住房保有稅。該項工作由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牽頭負責,目前基本方案已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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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社科院金融所專家向記者透露,目前上海制訂的方案是對房產保有環節徵稅,其所起到的市場調節作用與物業稅相同。但因為物業稅作為基本稅種需要立法等多項工作的配合,又受制於目前房屋和土地分離的物權矛盾,才選擇了房產保有稅這種方式。
在徵收辦法上,專家分析,上海的住房保有稅可能對存量房增量房一併徵收,但會從購房套數、戶型大小等方面來區別自住需求與投資需求,其中自住需求可免交保有稅。
中國政法大學稅法專家翟繼光認為,如果最終名稱確定為住房保有稅,那么作為一種新稅種,最終將會普適全國,因此需要在人大立法或由國務院討論通過的前提下,才有地方試點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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