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自更

戴自更

戴自更,1963年9月出生,浙江寧海人,1981年高考考入中國人民大學,1988年從中國人民大學漢語言文學研究生畢業,高級記者。

曾任光明日報社編輯、駐新疆記者、廣東記者站站長、光明日報直屬報刊部主任。2003年推動光明日報與南方日報兩大報業集團聯合跨地區辦報,創辦新京報並擔任社長。曾任北京市文化投資發展集團總經理。

2019年6月10日,戴自更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戴自更
  • 出生地:浙江寧海 
  • 出生日期:1963年9月
  • 職業:記者、編輯 
  • 畢業院校:中國人民大學
  • 主要成就:“中國報業創新獎”
人物履歷,獲獎記錄,人物事件,涉嫌違紀,撤銷資格,

人物履歷

1988.08-2002.12 歷任光明日報社總編室編輯,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記者站記者,記者部編輯,廣東記者站記者、副站長、站長
2002.12-2003.11 光明日報社直屬報刊社工作部主任(副局級)
2003.11-2006.01 光明日報社直屬報刊社工作部主任、新京報社社長
2006.01-2006.07 光明日報社直屬報刊社工作部主任、新京報社社長、總編輯
2006.07-2012.05 新京報社社長、總編輯
2012.05-2017.08 新京報社社長(正局級)
2017.08- 北京文化投資發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總經理;
北京市政協第十三屆委員會委員(2019年9月被撤銷)。

獲獎記錄

曾被有關機構授予“中國報業創新獎”、“中國傳媒業30年風雲人物”、“影響中國十大傳媒領軍人物”、“中國著作權產業風雲人物”等獎項。

人物事件

涉嫌違紀

2019年6月10日,據北京市紀委監委訊息:北京文化投資發展集團公司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總經理戴自更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撤銷資格

2019年9月10日,北京市政協常委會會議審議通過了《政協北京市第十三屆委員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撤銷戴自更委員資格的決定》。《決定》指出,鑒於戴自更涉嫌違紀違法,根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第二十九條規定,政協北京市第十三屆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決定,撤銷戴自更政協北京市第十三屆委員會委員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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