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歷史,比賽規則,第1條 定義,第2條 比賽場地,第3條 器材,第4條 參賽選手,第5條 受傷,第6條 比賽進程、回合時間,第7條 其他規則,第8條 補充,第9條 娛樂模式(持續更新中),活動特點,上手快速,注重社交,活動安全,回響號召,注意事項,參與這項運動需要哪些基本裝備或訓練?,戰陣對體能要求高嗎?有年齡或性別限制嗎?,是否有專門的訓練課程或團隊?,
發展歷史
戰陣運動創立於2022年夏天,由南京武備文化社團五軍都督府的創始人之一天刑發起。戰陣運動的靈感來自於戚繼光用來抵禦倭寇的鴛鴦陣。由多種兵器組成。兵種之間相互配合,各有所長,使每種兵器的作用都得到了最大的發揮,並且相互支援。戰陣在此基礎上進一步演化,將陣法策略與團隊協作推向新的高度。
2024年4月,東部戰區某部將戰陣作為對抗競技項目引入軍營,在豐富官兵文化生活的同時,有效激發了官兵的訓練熱情。
2025年2月,五軍都督府社團受南京城牆邀請,於正月初四在中華門城牆舉辦戰陣表演賽,模擬古代攻城場景,展開了一場別開生面的攻防對抗,吸引力數千名來自國內外的遊客前來觀賽。賽後,社團還為感興趣的小朋友安排了射箭和兵擊的教學體驗,進一步拉近傳統武備文化與公眾的距離。
2025年5月,由鼓樓區文旅局(體育局)主辦的“2025青木爭鋒全國攻防箭×戰陣邀請賽”在南京舉行。吸引了來自北京、上海、廣州等地20支頂尖代表隊近200位冷兵器競技高手同場競技,融合攻防箭與戰陣對抗,展現新興運動魅力。
2025年10月,五軍都督府與百羿射箭合作,由江蘇省射箭協會秘書長鬍陽燕牽頭,在南京市白馬公園內打造一個中華傳統武備文化教育基地,涵蓋有傳統弓、戰陣、攻防箭、大槍、兵擊、wargame等項目。
目前,戰陣運動已在包括北京、上海、南京、天津、吉林、連雲港、福州、武漢、南昌、西安、廣州等城市推廣落地。發展勢頭迅猛,前景廣闊。
比賽規則
第1條 定義
1.1 戰陣
戰陣由兩支隊伍參加,每隊出場3-8人(最佳為6v6),比賽雙方身著護具,使用刀劍斧錘槍盾弓等軟質海綿兵器,模擬中國古代軍陣場景在平整開闊場地進行對決,並對前後營寨展開爭奪的一種冷兵器團戰競技對抗運動。目標是擊中對方鑼靶得分或擊殺對方全部隊員,並阻止對方擊中己方鑼靶。
1.2 勝負評判
回合內擊殺對方全部隊員,或在對方鑼靶下掛生命條被清空後己方隊員擊中對方鑼靶即贏得該回合,得1分,累計先獲得11分的隊伍則贏得比賽勝利。
1.2.1 單回合最長不超過300秒,若時間截止時仍未有隊伍得分,則由當前場上存活隊員人數較多的一方獲得回合勝利;若場上其中一方超過5秒沒有存活的玩家,則直接視為回合失敗。
1.2.2 若時間截止時仍未有隊伍得分,且雙方場上存活人數相同,則進入“一擊制勝”環節(裁判短促連續哨聲提示),此時鑼靶的無敵狀態失效,60秒內任何對場上隊員的擊殺或對鑼靶的斬將都將結束回合,率先擊殺或斬將的隊伍獲得回合勝利。
1.2.3 若“一擊制勝”環節仍未決出勝負,則回合結束,雙方隊伍都不得分。
1.2.4 每場比賽最長不超過120分鐘,若時間截止時仍未有隊伍得到11分,則本回合繼續,待本回合結束後由當前場上分數較高的隊伍獲得比賽勝利。
1.2.5 若時間截止時仍未有隊伍得到11分,且本回合結束後雙方隊伍分數相同,則下回合進入“一擊制勝”回合,回合時長60秒。
1.2.6 若“一擊制勝”回合仍未決出勝負,則比賽結束,雙方隊伍分數為當前比分,視作平局。
1.3 擊殺
被對方隊員武器的海綿部分(刀刃、錘頭、槍頭及海綿箭頭等)擊中一名隊員的身體任意位置(包括頭部、軀幹和四肢)則視為擊殺,被擊殺隊員需持續舉手示意,徑直從邊線退出場地,再返回球門處撕下一條生命條進行復活並重新加入戰鬥,若己方鑼靶下無生命條則直接退場,等到本回合結束後方可重新加入比賽。
1.3.1 命中除弓/箭外的武器及盾牌無效(弓手所持的弓和身上攜帶的箭矢視作身體的一部分,被命中有效);
1.3.2 長槍只有戳刺才能擊殺目標,橫向劈砍攻擊無效;箭矢只有通過弓弦發射且命中才視為有效擊殺,用手拋投或近戰揮擊無效;
1.3.3 箭矢被格擋、反彈發生明顯偏轉後命中無效;
1.3.4 復活條由全隊公用,並且可在隊內進行調配;
1.3.5 除弓刀手外,隊員復活時不允許更換武器;
1.3.6 雙方同時命中目標則視為“雙殺”,雙方擊殺均有效,弓手命中的計算時間為箭支離弦時間,其他近戰則為出刀時間,具體情況依現場裁判判定。
1.4 奪營
比賽開始後由己方隊員將隊旗插在前營/後營插旗處的底座內即為“奪營”,意為奪取營寨。
1.4.1 己方奪取後營則對方無法越過後場線,己方奪取前營則對方無法越過前場線。
1.4.2 營上沒有隊旗則視作無主營寨,無主營寨雙方都可越線。
1.4.3 若某個營寨已被對方奪取,則己方必須先將對方隊旗拔除後方可奪取。
1.4.4 若某個營寨被對方插旗奪取,那么已越過該營所處前/後場線的本隊隊員可停留在當前區域或返回;未越過該營所處前/後場線的本隊隊員只有在拔除對方旗幟後方可越過該營所處的前/後場線。
1.4.5 奪營後下回合開始己方隊員即可自行選擇從所奪營寨處出發或是從底邊出發,從營寨出發的隊員身體或武器必須有一部分接觸掩體且不能越線。
1.4.6 每個插旗處只能插入一面旗幟,當第一面旗幟插入底座時營寨立即生效,只有拔除之前的旗幟後才能插入新的旗幟,否則視為插旗無效。
1.5 斬將
回合開始時,鑼靶下掛X條生命條(X等於上場隊員數量),此時鑼靶為無敵狀態,當己方鑼靶下掛所有生命條均被消耗完後鑼靶的無敵狀態失效,此時鑼靶被直接命中被視作“斬將”,斬將成功的隊伍直接獲得回合勝利。
第2條 比賽場地
2.1 比賽場地
比賽場地應是一塊平坦且無障礙物的硬質地面(圖1),並保證足夠高度和照明條件。其尺寸至少長30米、寬20米,從界線的內沿丈量。
2.2 鑼靶
為固定立式支架(一般為足球場球門),高度最高不超過2米,支架下掛銅鑼,銅鑼直徑55厘米、下邊沿距離地面1.2米以上。由己方防守的鑼靶是己方的鑼靶,開場前放置己方隊旗;被己方進攻的鑼靶是對方的鑼靶,開場前放置對方隊旗。鑼靶位於場地中軸線位置。
2.3 隊旗
隊旗為桿長150厘米,塑膠或竹木質旗桿,旗面為頂部橫長40厘米、豎長60厘米,繪有代表己方圖案顏色的長方形旗幟。開場前每隊攜帶2面同等規格的旗幟放置於己方鑼靶處。
2.3.1 比賽開始後,可將己方隊旗放置在場內任意位置,也可將對方隊旗移動至場內任意位置。
2.3.2 攜帶旗幟時,旗幟視作身體的延伸,被武器命中旗幟同樣視為被擊殺。
2.3.3 旗幟不是武器,禁止使用旗幟進行攻擊。
2.3.4 只能使用雙手對營寨上的旗幟進行拔除,不可使用武器對已插在營寨底座上的旗幟進行攻擊。
2.4 前營/後營
為高1米、寬2米的立板用作掩體,與直徑30㎝高24㎝的底座用於插旗。插旗底座靠近己方球門並與後場線相切,掩體距離後場線最近處為60cm。距己方鑼靶較近的為己方後營,距對方鑼靶較近的為己方前營。前營掩體位於前場線上中間位置;後營中心位置位於後場線上中間位置。前/後營作為阻擋物不可移動。
2.4.1 掩體可推倒或復原,推倒或復原掩體時不暫停,回合結束時掩體復原回豎立狀態。
2.4.2 插旗底座禁止攻擊,若故意擊倒底座視為犯規,復原底座時比賽暫停。
2.5 前場
己方的前場由對方的鑼靶、前營的線內部分,以及對方鑼靶後面的底線、前場線和兩條邊線內沿所界定的比賽場地部分組成。
2.6 中場
中場由掩體前營的線內部分、後營的線內部分,以及前場線、後場線和兩條邊線內沿所界定的比賽場地部分組成。
2.7 後場
己方的後場由己方的鑼靶、後營的線內部分,以及己方鑼靶後面的底線、後場線和兩條邊線內沿所界定的比賽場地部分組成。
2.8 線
所有的線應顏色相同,且套用白色或其他能明顯區分的顏色畫出,寬5厘米並清晰可見。
2.8.1邊界線
比賽場地是由兩條底線和兩條邊線組成的界線所限定,四條線的內沿所界定的部分才是比賽場地。邊界線應由鐵絲網或透明防護板等有效防護措施隔離;若比賽場地沒有進行隔離,則隊員就座席和觀眾席距離比賽場地應至少15米。
2.8.2 前場線
己方的前場線為兩條邊線上距己方鑼靶後方底線至少20米距離、距對方鑼靶後方底線至少10米距離畫點所形成的連線,前場線應平行於底線。只有對方未占據前營時己方可越過前場線。
2.8.3 後場線
己方的後場線為兩條邊線上距己方鑼靶後方底線至少10米距離、距對方鑼靶後方底線至少20米距離畫點所形成的連線,後場線應平行於底線。只有對方未占據後營時己方可越過後場線。
第3條 器材
3.1武器
雙方隊員可使用海綿質傳統兵器,武器必須保證減傷和安全性。
3.1.1 單手武器總長度不超過95厘米,刃長不超過65厘米,錘類武器擊打面直徑不超過30厘米,總重量不超過400克;
3.1.2 雙手武器總長度不超過165厘米,刃長不超過135厘米,重量不超過1200克(弓手的副武器長刀總長為110-135厘米之間,重量不超過900克);
3.1.3 長柄武器長度不超過255厘米,刃長不超過60厘米,重量不超過1350克;
3.1.4 單手盾牌防護面積不超過0.3平方米,雙手盾牌防護面積不超過0.72平方米;
3.1.5 傳統弓磅數不超過20磅(28英寸下),海綿頭箭矢總長不超過90厘米,必須為一體箭頭。只有通過弓完全發射出去的箭矢才具有擊殺效果;
3.1.6 投槍長度不超過110厘米、直徑不超過3.2厘米、重量不超過200克,投槍既可作為單手武器進行近戰攻擊和招架,也可作為遠程武器投擲使用;
3.1.7 近戰武器和盾牌可用作格擋、招架攻擊,除投槍和箭矢外武器不可離手,一旦離手則視為被擊殺;
3.1.8 弓和箭視作身體的延伸,不可用於招架攻擊,攜帶在身上的弓和箭矢被命中同樣算作被擊殺。
3.2 武器搭配
3.2.1 隊員可選擇任意一把單手武器(刀、錘、斧、投槍等)搭配單手圓盾,或雙持兩把單手武器(不可雙持盾牌);
3.2.2 隊員選擇大劍或長槍時,不可搭配其他武器;
3.2.3 隊員選擇塔盾時,僅可搭配一把單手武器(刀、錘、斧等),不可搭配投槍;
3.2.4 隊員選擇弓箭時,可搭配一把總長為1.3米,刃長不超過1.1米,重量不超過900克的長刀作為副武器,長刀放置在己方鑼靶處,弓刀手可在鑼靶處切換使用弓箭或長刀,切換次數不做限制。
箭矢和投槍任何人都可以拾取,但箭矢僅限於弓箭手使用,投槍僅限於雙刀手和刀盾手使用。每支隊伍可攜帶6支軟質海綿頭箭支(箭支數量可在隊內自行調劑,例:兩名弓手上場可一人攜帶1支,另一人攜帶5支),並在可活動範圍內拾取箭支進行攻擊。
3.3 自帶武器
自帶武器的標準與官方武器標準相同,若使用流星錘、繩鏢等軟質兵器時,繩長也算作武器長度的部分。所有自帶武器必須經過和平共杵五下原則及賽事組委會審核通過方可上場。(排位賽僅開放單手自製武器上場,娛樂局開放所有自帶武器)
3.4 護具
雙方隊員必須著帶硬質面罩的頭盔(護面的空隙必須小于海綿箭頭直徑)入場,可選配護胸板、裙甲、護襠、護手、扳指、護膝等其他護具。
3.5 其他說明
武器、護具皆可自備,須由裁判及組委會確認符合安全規格。
3.6 裁判器材
——秒表
——口哨
——記分牌
——換人指示牌
——裁判護具(頭盔、護胸板等)
第4條 參賽選手
4.1隊伍組成
每隊不超過11名參賽選手,包括一名隊長,一名教練員(如需要,可有一名助理教練員)。
4.2 上場隊員
當一名隊員代表本隊出賽並在比賽場內,則其為上場隊員。上場隊員需在上場前確定本回合使用的武器,武器確認後不可更換直至回合結束。
4.3 替補隊員
當一名隊員代表本隊出賽並未在比賽場內,則其為替補隊員。比賽開始前不需提前確定使用的武器。當替補隊員替換上場隊員時,需確定其主武器進行比賽。
4.3.1 替補隊員上場時機
•當裁判員招呼替補隊員進入比賽場地時。
•在暫停或回合結束期間,一名替補隊員向記錄員請求替換時。
4.4 教練員
只有教練員或助理教練員可以提出暫停或換人請求。當教練員或助理教練員想要替換隊員時,該替補隊員必須向裁判席報告請求替換,並必須立即做好上場比賽的準備。
4.5 著裝要求
同隊人員需著同色隊服,隊服上需標有0-99的單色號碼,並與護具的顏色有明顯的區別,號碼應清晰可見,且同隊隊員不應佩戴相同的號碼。
4.6 裁判員職責
每場比賽由1名主裁判、2名副裁判以及4名邊裁進行管理。主裁判負責掌控比賽節奏,執行規則並做出最終判罰;副裁判協助主裁處理突發情況及護具檢查,比賽過程中監督犯規行為;邊裁分別駐守場地四角,判斷擊殺並即時舉旗示意。
4.6.1 檢查和批准在比賽過程中使用的所有器材。
4.6.2 邊裁有權判斷擊殺並督促被擊殺者離場,若有不聽從的人員或犯規行為需及時報告副裁判;副裁判負責監督比賽中的犯規行為並進行判罰,當情況需要時有權暫停比賽。
4.6.3 當裁判員的意見不一致時由主裁判作出最終的決定。
4.6.4 有權對這些規則中未明確規定的事項作出決定。
第5條 受傷
5.1 如果場上隊員受傷,裁判員可以立即停止比賽。
5.2 如果受傷隊員不能繼續比賽,則必須被替換。
5.3 裁判員停止比賽後,隊員就座席人員方可進入比賽場地幫助受傷隊員。
5.4 比賽期間,正在流血或有傷口的隊員必須被替換。該隊員只有在流血已經停止並且受傷部位或傷口已被全面安全地包紮後,才可返回比賽場地。
第6條 比賽進程、回合時間
6.1 比賽進程
比賽開始前由雙方猜硬幣決定場地,由擊鼓聲(或哨聲)為號開始比賽。累計先獲得11分的一方則贏得勝利,比賽結束。
6.1.1回合
每局有若干回合,以擊鼓聲(或哨聲)為號,回合開始;回合內擊殺對方全部隊員,或在對方鑼靶下掛生命條被清空後己方隊員擊中對方鑼靶即贏得該回合,回合結束時不得改變營寨歸屬。
6.1.2 休整
回合結束後至下回合開始前有30秒休整時間,休整時間可向裁判示意更換替補隊員。回合結束後,被擊殺隊員復活,重新將生命條貼上於鑼靶下方,出發前所有人員退回底線或所奪營寨,若從底線出發,則身體不可超過己方鑼靶;若從所奪營寨出發,則身體或武器必須有一部分接觸營寨掩體且不得越線。
6.1.3 中場休息
任意一方先獲得6分則上半場結束,進入中場休息,中場休息時長10分鐘,爾後雙方交換比賽場地,重新確認武器。
6.2 暫停
每方有2次申請暫停機會,由教練員請求中斷比賽並經裁判同意後安排在本回合結束之後,休整時長延長至2分鐘。如遇護具脫落等特殊情況,可向裁判舉手示意,由裁判吹哨暫停比賽,所有人停止動作保持原位,直至裁判再次吹哨確認比賽繼續。
6.4.3 申訴與仲裁
當場上隊伍對裁判判罰有異議時,可以由隊長或教練在判罰發生後30秒內向裁判申請仲裁,現場觀看視頻回放,每場比賽每支隊伍有1次仲裁機會。
6.4.3.1 如果視頻回放判罰無誤,則申請仲裁的隊伍扣除申訴機會,判罰結果不變。
6.4.3.2 如果視頻回放判罰有誤,則立即改判,申訴機會不扣除。
6.4.3.3 如果視頻沒錄上,或者場上兩個裁判對判罰結果有相反意見。則進入單挑環節,申訴機會不扣除。(單挑環節的擊殺不計入積分)
6.4.3.4 單挑環節由雙方爭議隊員在中場圈內進行一對一對決。對決雙方需分站在中圈與中線的兩個交點處行禮,而後雙方上前,將武器相交並退回原位。由裁判喊開始,限時1分鐘,率先擊中對方者勝出;若時間結束未分勝負,則由裁判根據場上主動性判定勝方。
6.4.3.5 若超過申訴時限,則視為放棄申訴權利,裁判判罰結果為最終決定,不得再提出異議。
第7條 其他規則
7.1 回合開始後不得主動放棄武器或更換武器,除箭矢和投槍外武器一旦脫手則視為被擊殺。
7.2 若在對方奪取前(後)營寨的情況下跨過前(後)場線並且身體或與身體相連的武器有任意位置接觸線後的地面,則視作被擊殺。
7.3 回合結束後不得進行攻擊,不得更改營寨歸屬。
7.4 禁止不戴頭盔進入比賽場地。
7.5 禁止攻擊對方後腦及襠部,禁止主動使用後腦或襠部招架對方攻擊。
7.6 回合開始前禁止搶跑或不在規定起始點出發。
7.7 不得消極進攻。
7.8 比賽中嚴禁用力劈砍/戳刺(火刀);嚴禁衝撞;嚴禁使用盾擊及武器非海綿部分進行攻擊(如劍柄、槍桿、箭尾等);嚴禁使用身體(頭、手、肘、膝蓋、腿、腳等)和體術進行攻擊:長柄類武器掃擊角度嚴禁超過45度。
7.9 比賽現場必須服從裁判判罰,尊重裁判的絕對權威,不得頂撞裁判。
若違反規則,第一次黃牌警告,第二次紅牌罰下;如有嚴重犯規則直接紅牌罰下。(不得=口頭提醒;禁止=黃牌警告;嚴禁=紅牌罰下)
第8條 補充
以下規則需在比賽前由雙方共同約定,或由賽事組織者先行確定。其中第四、五條必須有專門資格認證並且有醫務人員在場時才可選擇“是”。(1、2通常為“是”,3、4、5通常為“否”)
8.1 隊伍成員是否可多次復活(是/否)
8.2 命中隊友是否算擊殺(是/否)
8.3 武器脫手後命中是否有效(是/否)
8.4 是否允許繳械對方武器(是/否)
8.5 是否允許奪取對方武器進行擊殺(是/否)
第9條 娛樂模式(持續更新中)
除戰陣核心玩法外,組織者還可根據場地選擇其他遊戲方式,被稱作“娛樂模式”,娛樂模式包括並不限於以下幾種:
9.1 遭遇戰:無鑼靶,無營寨,有掩體,唯一的目標是擊殺敵方全部玩家;
9.2 大逃殺:遊戲開始後玩家迅速移動至賽場中心圓圈內自由拾取武器,開局10秒內為無敵時間,10秒倒數結束後方可自由進行攻擊,所見皆敵,直到場內只剩最後一人;
9.3 奪旗模式:無鑼靶,有營寨,每將1面對方或己方旗幟從對方鑼靶搬運回己方鑼靶得1分,10分鐘時間獲得分數多的隊伍獲勝,持旗者被擊殺時旗幟掉落,需放置在擊殺位置,被擊殺者返回己方鑼靶擊鑼即可無限復活;
9.4 競技場:自由搭配組隊進行2v2比賽,準備區域為中場圓圈範圍內。獲勝隊伍將作為擂主留在場內接受其他隊伍的挑戰,擂主不可更換武器;
9.5 貓鼠遊戲:準備階段抽取2人為獵殺者,在中圈內自由選擇近戰武器。其他玩家為逃亡者,僅可選擇盾牌進行格擋或弓箭進行攻擊,若獵殺者被弓箭命中,則必須返回中圈重新出發。遊戲開始前逃亡者有30秒時間選擇藏匿點,聽到開始口令後獵殺者出圈並對其他玩家進行攻擊,被獵殺者命中的玩家把盾牌或弓箭放到中場圓圈內更換武器,同時身份轉換為獵殺者,1分鐘後若逃亡者還有倖存則逃亡者獲勝,反之獵殺者獲勝;
9.6 Boss模式:多人小隊組合擊殺身著甲冑的大Boss,Boss可被連擊,血量等於多人小隊的總人數,其他人員血量為1,不可復活;
9.7 決鬥模式:3人組隊輪流單挑,單挑勝利可選擇復活一名隊友,率先擊殺對方全部隊員即可獲勝。
9.8 身份模式:遊戲開始前通過抽牌隨機分配身份,包括主公、忠臣、反賊和內奸,主公與忠臣為同一陣營,需消滅所有反賊與內奸,忠臣需輔佐主公勝利,反賊目標是擊殺主公,內奸則需在場內僅有兩人時親手擊殺主公方可獲勝;身份牌抽取後不得更換,死亡後身份揭曉,抽到主公的玩家需立即向所有人公開身份,其餘玩家身份保密。主公擁有一次復活的機會,被擊殺後需立即離開場地,並在10秒內從線外任意位置重新進入場地後復活,其餘身份玩家死亡後不可復活。
9.9 沉默的榮耀:遊戲開始前通過抽取身份牌確定3名臥底(1名上線、2名下線),只有上線知道下線身份,其他人都只知道自己的身份。遊戲期間所有人都可以在裁判處轉換身份(限1次),臥底需要擊殺或轉換所有其他玩家。其他玩家需通過觀察與推理找出臥底,將其全部擊殺或轉換其身份以贏得勝利。
9.10 運送糧草:一方負責運送物資,另一方進行攔截,運送方需將物資從己方鑼靶運至對方鑼靶,攔截方則需在運送途中阻止其成功。物資搬運者不攜帶武器運送過程中若被攔截方擊中,則需將物資放在當前位置,攔截方不可移動物資。攔截方被擊中後需返回己方鑼靶擊鑼復活,運送方將物資搬運過前(後)場線後即可從前(後)營寨復活。5分鐘內物資成功運送至對方鑼靶則運送方獲勝,若規定時間內未能完成運送,則攔截方獲勝。之後雙方交換身份重新進行一輪比賽,若雙方都成功運送則看雙方運送時間,用時短的一方最終獲勝;若雙方都運送失敗,則根據雙方推進距離進行判斷,推進距離更遠的一方獲勝。
活動特點
上手快速
30秒了解規則;2分鐘輕鬆上手;1場比賽認識新的朋友;半小時消耗200大卡。
新人無需任何體育基礎(現場教學)
新人無需準備任何器具(現場提供)
新人無需通過他人介紹(快速暖場)
注重社交
活動主要客群為大學生、青年群體、射箭/兵擊等武備文化愛好者,以及親子活動組合,比足球籃球等球類運動門檻更低,可跨性別組隊且對年齡、體能的要求較小,可滿足各個層次人群的社交需要。
活動安全
戰陣全面使用海綿材料軟質道具,並要求穿戴護具。不會對參加人員造成身體傷害。並且從規則上禁止了衝撞、盾擊和體術等肢體接觸,對女性和兒童更加友好。
回響號召
開展了國防體育活動不僅有助於培養青年的愛國情懷和國防意識,也有助於提升參與者的智力、體力、耐力、思想、意志品質等多方面能力和綜合素質。
注意事項
參與這項運動需要哪些基本裝備或訓練?
是不需要的,因為戰陣對於新手來說基本是個社交遊戲,所以這個活動的參與門檻很低,除了弓箭手需要花十分鐘掌握最基本的射箭技巧之外,其他職業都是可以直接上手。基礎裝備和護具組織者都會提供,當然也歡迎玩家自帶護具以及符合安全要求的海綿武器。
戰陣對體能要求高嗎?有年齡或性別限制嗎?
兵擊仔,弓友,社交達人,戶外活動愛好者,對純新人非常友好,所有人都適合戰陣這項運動!活動對體能要求不高,基本上能跑跑跳跳就能參加戰陣。性別是沒有要求的,年齡的話十歲或者達到1米4就可以獨立參加活動了。
是否有專門的訓練課程或團隊?
在每次新手比賽之前都會專門組織培訓和講解,主要是講解遊戲規則,注意事項,還有兵器的基本使用方式。並且會特彆強調安全性,在場地上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哪些被嚴格禁止,所以一定要注意聽!另外雖然這個遊戲入門很簡單,但是它的成長上限也是非常高的,如果想進階武藝,也可以找本地的射箭館和劍術俱樂部提升武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