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略規劃師

企業戰略規劃是指依據企業外部環境和自身條件的狀況及其變化來制定和實施戰略,並根據對實施過程與結果的評價和反饋來調整,制定新戰略的過程。 一個完整的戰略規劃必須是可執行的,它包括兩項基本內容:企業發展方向和企業資源配置策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戰略規劃師
  • 外文名:Strategic planner
部門設定,權責範圍,

部門設定

部門名稱:戰略發展部
直接上級:主管副總經理
直接下級:本部門各主管、本部門員工、下屬醫院職能科室
平行關係:公司其他各部門
二、部門崗位設定與編制
部門經理:1人
部門副經理:1—2人
部門主管:1—2人
部門幹事:2人—3人
人員編制:4—8人
三、部門主要職能
1、公司、醫院的戰略發展規劃;
2、公司、醫院的項目管理(兼併、託管、參股、控股、新建);
3、新項目籌建(財務、工程);
4、項目的投融資管理;
5、資產重組、資本運作。
四、部門主要負責人的崗位描述
1、根據董事會決議與總經理的經營方略,協助總經理制定並實施對公司的戰略發展、規劃建設;
2、負責公司所屬醫院市場拓展業務,參與醫院發展、經營策劃等重大問題的研究工作;
3、負責制訂本部門的規章制度、管理辦法與工作流程,並進行管理;
4、負責對所屬醫院投入市場運營後的狀況監控及調查,並對其發展方向、市場定位隨時提出調整建議。
5、負責制定、協調有關部門的公關計畫,並組織實施。
6、負責本部門日常管理工作。

權責範圍

權力:
1、有權對新設定醫院的投資進行規劃預算,對醫院建設的組織實施進行總體監控;
2、有權對營業中的醫院進行營運狀況調查,並提出可行性指導意見;
3、有權對擬設醫院的選址、主要功能定位、當地資源、相關政策與環境開展摸底調查,並提出可行性建議。
4、在總經理指導下,對公司有關檔案及檔案資料有索取權和質疑權。
5、對所屬醫院職能部門工作有指導權、考核權。
6、對所屬醫院職能部門負責人的任免有建議權。
責任:
1、 對醫院近期、中期發展、規劃負有組織、推動責任;
2、對新設定醫院的投資、組織實施負有相應的責任;
3、對醫院營運狀況調查的信息嚴重失真,影響公司決策並給公司造成損失,負有相應的責任。
六、工作績效標準
1、制定的公司發展規劃切實可行,分析報告內容詳實,資料(數據)準確,與年終公司業績相符,達成發展目標。
2、公司發展建設規劃應符合公司的價值觀,體現公司積極向上的整體風貌。
七、職位工作關係
(一)內部關係
1、所受監督:在公司發展規劃的發展與實施方面接受總經理的領導與監督。
2、所施監督:對下屬醫院職能部門、本部門職員的工作實施監督。
(二)外部關係:
1、與政府相關部門發生工作關係。
2、與行業主管部門、相關部門發生工作關係。
3、與業務有關的客戶單位發生工作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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